黃龍雲率調研組赴化州陽春開展嶺南中藥材保護

立法調研 廣東中藥材保護條例有望月底“初審”

金羊網訊 記者黃麗娜、通訊員任宣報道:為更好地推進嶺南中藥材保護的立法工作,7日省人大常委會主任黃龍雲率調研組赴茂名市化州、陽江市陽春開展調研。據瞭解,目前廣東中藥材保護條例的初稿已經完成,正在進一步論證、修改,有望提交本月底召開的常委會會議審議。

調研組赴化橘紅生產企業和種植基地,以及春砂仁種植基地調研並召開座談會,針對嶺南中草藥不同種類的監管主體和分工、如何提高嶺南中藥材質量、如何通過設立良種繁育基地實施保護以及如何界定中草藥的藥物用途等問題廣泛聽取意見和建議。此前,化橘紅和春砂仁已入圍第一批立法保護的8種嶺南中藥材。

黃龍雲指出,嶺南中藥材的保護、發展是當務之急,長遠之需,符合廣大人民群眾的期望以及廣東中醫藥事業發展傳承的需要,必須要有法制的保障和引領。要清醒認識到中藥材保護立法的核心在於“保護”,進一步釐清“中醫”、“中醫藥”、“中藥材”三者的概念,認清本次立法保護的對象只是“中藥材”,強調的是通過法律規範對中藥材的種源、產地、種植和品牌進行保護,保障企業用最嚴格、最科學、最安全的方式生產出質量上乘的中藥材。

黃龍雲強調,嶺南中藥材保護立法工作要以問題為導向,充分發揮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導作用,通過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規範中藥材的種植,加強中藥材的保護和開發,有效解決目前存在的問題;以規範為導向,準確把握法規條文的表述,嚴格規範中藥材保護;以發展為引領,為今後其他中藥材納入法規保護預留空間、打下基礎;以系統為引領,將種源保護、產地保護、種植保護、品牌保護等有機結合,進一步細化法規內容和條文,保證法規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同時加強執法檢查,促進法規的有效貫徹實施,推動嶺南中藥材的開發和保護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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