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年初六下午5時許,福田區福田街道吉龍一村某棟4樓突然發生火災 。火勢蔓延得很快,還伴隨著濃濃黑煙,所幸消防應急隊伍處置及時,未造成人員傷亡和重大財產損失。
究竟是誰“放的火”?
福強派出所立即聯合福田區消防大隊開展火災調查,很快查明:火災是違法行為人劉某違規在室內給電動車蓄電池充電引起的。消防大隊出具火災事故簡易認定書後,福強派出所對劉某的違法行為依法給予行政拘留3天的處罰。
在此福田警方鄭重提醒
電動車室內充電存在巨大安全隱患!因為一旦發生火災,火勢蔓延極快,並會產生有毒煙霧霾,而且封閉環境更易造成人員傷亡。對此福田公安分局將依法鐵腕追責,凡是電動車室內充電引發火災事故的,對違法行為人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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