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追!追!一個也跑不了

“行動現在開始!”昨天早上6時,宛城區法院集中執行小組開始行動。根據執行行動方案,該院出動9輛警車,30名幹警,對轄區內的“老賴”進行突擊拘傳。4名“老賴”猝不及防,或被堵在屋裡拘傳,或逃跑時被拘留;扣押奧迪車一輛,查封房屋一套。

從陽臺上跳下,瞬間無蹤影

早上6時11分,9輛警車開進漢冶路某小區。執行幹警徒步來到住在一樓的被執行人毛某的家門口,“嘭嘭嘭……”幹警敲響房門:“毛某,請你打開門。”幾分鐘過去,屋裡沒人應腔。“屋裡沒人!”幹警正要離開時,突然有人高聲喊:“快!一個男人跳樓了。”

跳樓的男人正是毛某。他以為幹警已經走了,便從屋裡上了陽臺,然後翻過護欄,縱身跳下,一眨眼就不見了。

“沒跑遠,肯定躲進另一棟樓裡了!”幹警們立刻兵分三路,同時對三個樓道進行搜查。果然不出所料,在中間的一個樓道里,幹警看見了無處藏身的毛某。兩名幹警快步上前,扭住他的胳膊戴上手銬,然後押上警車。

2014年5月,梁某通過毛某的POS機,第一次將7.8萬元刷入毛某開辦的糧油公司的賬戶上,隨後分三次將12.2萬元刷入毛父開辦的油廠的賬戶上,毛某給梁某出具一張20萬元的借條。之後,他每三個月用自己的卡按月息3分給梁某轉息一次,合計還息10.8萬元。2015年2月16日,梁某的妻子蘭某又通過毛某的POS機,將30萬元刷入糧油公司的賬戶上。毛某付息5.4萬元後,梁某多次向毛某催促還款,他就是拖著不給。法院經對本案審理,判決毛某及妻子張某支付梁某借款本金50萬元及利息。

見幹警進家門,躲進廁所裡

早上7時,執行幹警來到新華路某小區惠某的家門口。一次次敲門後,惠某才穿著一條大褲頭,懶洋洋地打開房門,打量著幹警問:“你們有啥事?”“我們是宛城法院的,你應該知道啥事?”幹警說。惠某“哦哦”兩聲,不情願地讓幹警進了屋。他看勢頭不對,趕忙跑進廁所,“哐”一聲關上門。

幾分鐘過去,惠某仍不出廁所。“再給一分鐘時間,馬上出來!”幹警敲著廁所門說。終於,惠某走出廁所,但又走進臥室不出來。幹警經過一番勸解,他嘴裡噙著一支菸,腳上穿一雙拖鞋,慢悠悠地走出來,隨著幹警下了樓。

“我自己開車去法院。”惠某說。“你的車被扣押了。”幹警說,“你有錢買好車,卻沒錢還借款。”來到一輛奧迪車前,惠某把車鑰匙給了幹警。

2015年11月,惠某向李某借款10萬元,月息2分,約定2016年10月23日至2017年3月23日前還清本息。逾期未還,借款人應以夫妻共同房產或車抵押。經法院主持調解,李某、惠某自願達成協議,惠某於2017年12月25日前給付李某借款本金10萬元及利息,並自2016年1月1日起按月息2分給付至借款本金付清之日止。

文章出處:5月16日《南陽晚報》第W4版:南陽法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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