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了669萬大獎拋妻棄女四川男子因“重婚”和拒不執行判決兩次被

原標題:中了669萬大獎拋妻棄女四川男子因“重婚”和拒不執行判決兩次被判刑

能中彩票,是多少人夢寐以求的事啊!可是,中了669萬彩票的男子卻兩次獲刑!

今年才32歲的嚴某林是四川成都蓬溪縣常樂鎮村民。2008年上半年,他與孔某某相識、相戀,第二年,兩人生育了一個女兒。2011年1月,嚴某林與孔某某辦理了結婚登記。

2012年1月3日,嚴某林在常樂鎮一福彩店購買雙色球複式彩票中獎669萬元,稅後實得現金535.2萬元。但意外的是,中獎後的嚴某林外出就再也沒有回家,並在沒有與妻子離婚的情況下,於2014年9月與新津女子倪某某結婚,並生育一個女兒。這從天而降的財富,令嚴某林欣喜若狂,他先後購買了兩部轎車,又以親屬的名義購買了位於成都市郫縣犀浦鎮的一套住房。得知丈夫再婚並生育一個女兒,孔某某幾近崩潰,夫妻倆為此鬧得不可開交,孔某某要求離婚並平分彩票獎金267.6萬元。

2013年至2015年,兩人向法院起訴要求離婚。期間,孔某某要求嚴某林一次性支付子女撫養費30萬元,平分夫妻共同財產——彩票獎金267.6萬元。2015年6月,蓬溪縣法院以犯重婚罪,判處嚴某林有期徒刑1年。

2015年7月和2016年1月,法院開庭審理該案,支持孔某某提出的離婚訴訟主張。對於其要求分割中獎金額的一半即267.6萬元,查明被告現有的財產價值已遠遠低於當初中獎金額,只能分割現有財產。因嚴某林隱匿、轉移夫妻共同財產,存在過錯,2016年4月,蓬溪縣法院准予兩人離婚,並判決查實的一套住房、兩部車輛歸孔某某所有,嚴某林在判決生效後30日內補償孔某某70萬元。嚴某林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

2016年8月,法院維持原判後,嚴某林並未履行義務,2016年9月,孔某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過程中,嚴某林將位於犀浦鎮的住房過戶在孔某某名下,將一部轎車交付給孔某某。但他卻在2017年3月以抵債為由,將該車以3.2萬元抵押給他人,造成該車無法交付孔某某。2018年2月1日、2月16日、3月3日、3月15日,因拒不執行生效判決,以及未如實報告財產,法院對其採取司法拘留措施。2018年6月,嚴某林因犯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10個月。據《新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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