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據分析篇11:中國人民銀行—資產負債表—非金融機構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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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每一次貨幣政策的實行,都會在央行的資產負債表上有所體現。

負債端,主要是央行發行的貨幣、各機構存款等相關負債。

本文將講述“負債端”的第三項:“非金融機構存款”

一、中國人民銀行資產負債表的“負債端”項目結構

中國人民銀行資產負債表的“負債端”主要有以下項目:

數據分析篇11:中國人民銀行—資產負債表—非金融機構存款

中國人民銀行“負債端”組成

二、“負債端”下的“非金融機構存款”

“非金融機構存款”是支付機構交存中國人民銀行的客戶備付金存款

解釋一下,這裡的“支付機構”,是指在收付款人之間作為中介機構提供下列部分或全部貨幣資金轉移服務的機構;“客戶備付金”是指支付機構為辦理客戶委託的支付業務而實際收到的預收待付貨幣資金。

2017年初,中國人民銀行決定對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實施集中存管,自2017年4月17日起,支付機構應將客戶備付金按照一定比例交存至指定機構專用存款賬戶。

所以,央行資產負債表中的“非金融機構存款”在2017年6月才開始存在

下面是“非金融機構存款”在2017年6月到2018年10月的的變化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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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到2018年的非金融機構存款金額

數據分析篇11:中國人民銀行—資產負債表—非金融機構存款

2017年到2018年的非金融機構存款佔比

  • “非金融機構存款”的金額從2017年6月的841億元增加到2018年10月9,957億元,大量的增長髮生在2017年12到2018年10月;
  • “非金融機構存款”佔總負債的比例從2017年6月的0.24%增長到2018年10月的2.78%。

“非金融機構存款”在2017年12月到2018年10月大量增長的原因

1、2017年底,中國人民銀行發文規定,自2018年起,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集中交存比例將由現行20%左右提高至50%左右,且從2月至4月,按每月10%逐月提高集中交存比例;

2、2018年6月,中國人民銀行發佈《關於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全部集中交存有關事宜的通知》,要求自2018年7月9日起,按月逐步提高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集中交存比例,到2019年1月14日實現100%集中交存

中國人民銀行兩次規定的發佈,將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集中交存比例從20%提升到了現在的約90%,造成了“非金融機構存款”的接近10倍的增長


本文主要結論:

1、“非金融機構存款”是

支付機構交存中國人民銀行的客戶備付金存款

2、中國人民銀行兩次規定的發佈,將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集中交存比例從20%提升到了現在的約90%,將“非金融機構存款”的金額從2017年6月的841億元增加到2018年10月9,957億元,造成了“非金融機構存款”的接近10倍的增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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