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士2年內不準懷孕”受爭議,醫院:無奈之舉!個人認為沒毛病

近日,湖南新寧縣人民醫院公開招聘13名護士的新聞持續發酵,引發了大家的關注和熱議,大家關注的重點其實不在招聘這件事上,而在招聘內容上。該招聘的要求之一是“護士被錄用後2年內不準懷孕”,這事一經披露就成為了輿論的一個焦點,很多人認為這個要求過於苛刻,根本不顧及員工的現實生活,更是對員工的一種不尊重。而後,該醫院院長也對此作出解釋,說這樣做純粹是無奈之舉,因為招人就是為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務質量,如果剛招了沒多久,護士就要休產假,會影響醫院的正常運行

“護士2年內不準懷孕”受爭議,醫院:無奈之舉!個人認為沒毛病

其實已經不是第一次見類似的情況了,最早的應該追溯到2012年,當時宜城中醫院的做法和此次事件如出一轍,當年文件編號為宜中醫【2012】33號,名為《關於進一步加強聘用人員管理的補充規定》(下稱《規定》)。第二條規定:“凡經我院聘用(含事業單位正式聘用人員)未滿三年的護士,其他醫、藥、技專業崗位的女同志,未經醫院計生許可,擅自生育、懷孕的,一律予以清退。”當時院長的說法和現在的一樣樣,可是由於不符合《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和《婦女權益保障法》,在網上遭到網友們的抵制,最後不得不撤銷了這一文件內容,但實際裡怎麼操作的,我們就不得而知了。不管大家覺得這個規定怎麼樣,個人倒是覺得這個沒什麼問題:

“護士2年內不準懷孕”受爭議,醫院:無奈之舉!個人認為沒毛病

首先來講,就如院長所說,醫院是醫療機構,並不是福利機構,招的每個員工都要承擔起自身的那份責任,再加上現在醫院日趨商業化,不會過多招聘太多“閒人”來增加自己的開支,這一點上,醫院和其他機構並無兩樣;不同的就是,醫院是正規機構,入職之後什麼五險一金、福利待遇、休假制度等等會更健全,這也是人們擠破腦袋想去醫院上班的重要原因。試問,如果你是一個企業機構的老闆,你願意招那些入職沒多久就懷孕休產假的員工嗎?換位思考一下就會理解醫院所謂的“無奈”是真實存在的

“護士2年內不準懷孕”受爭議,醫院:無奈之舉!個人認為沒毛病

另外一點,既然是公開招聘了,人家的招聘內容和要求也都是一目瞭然,姜太公釣魚-----願者上鉤,沒人逼你去接受這麼苛刻的條件,你覺得接受不了不去應聘就是了,怎麼?抵抗不住醫院這個“金飯碗”的誘惑嗎?不去吧,想去;想去吧,又覺得不合理!對不起,魚與熊掌很難兼得,要想享受到醫院對應的福利待遇,個人就得付出一點代價,“2年不準懷孕”就是前提,是否應聘,完全取決於個人,而且又不是不讓懷孕,只是不能太快懷孕而已,這和60歲才能享受老年補助是一樣的,只有達到某個標準才能享受相應的待遇

可能有些朋友會說我幼稚、不懂法,甚至會罵我無情,但是這就是現在的現實,作為企業負責人,要負責的是整個機構的良性運轉,所有的制度、條例都是建立在這個基礎上的,人情方面的考慮肯定會有,但永遠不能佔主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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