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春晚的重頭戲:搶紅包!這場19億的豪賭,百度真的穩贏了嗎?

2月5日,百度公佈了央視2019年春晚紅包互動最新數據:

春晚直播期間,百度累計發放了9個億的紅包,全球參與百度APP的活動次數達到了208億次。在春晚的巨大流量下,百度APP的日活躍用戶數突破了3億。

如果再加上1月28日-2月4日期間持續8天的10億元紅包,那麼總的紅包金額達到了19億元。

這也是繼騰訊和阿里巴巴之後,春晚終於官宣集齊了BAT在內的互聯網三大巨頭。但是,相信很多人都會問,作為最後一個入局的互聯網巨頭,這場19億的豪賭百度真的穩贏了嗎?

互聯網巨頭入局真相:流量


截至2018年9月,微信的月活躍用戶數達到了10.8億,全球排名第四。

不過,早在2014年12月份,這個數據尚且只有5億。那麼,究竟是什麼原因讓微信成為一款超級APP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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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秘密武器就是:微信紅包,並且在2015年與央視春晚展開合作。

根據微信官方的數據,2015年除夕當日微信紅包總收發總量達10.1億次,微信搖一搖互動總量達110億次。也就是說,誕生於2014年的微信紅包,為微信這款社交APP注入了新的活力,並且藉著央視春晚的最大綜藝IP,讓微信成為了那一年互聯網公司的真正贏家。

隨後的三年,阿里系的支付寶和淘寶接過了“發紅包”的接力棒。

相信很多人在除夕夜“五福”開獎後,要麼就是吐槽與花花卡擦肩而過,要麼就是吐槽分到的獎金太少了。當然,其實大家都知道,這本身只是一場幾塊錢的“娛樂”而已。

不過,看看支付寶如今在支付領域不可撼動的地位。不得不說的是,支付寶的營銷真的很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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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百度為什麼也要參與這樣一場“搶紅包大戰”呢?原因其實很簡單,我們不妨再看一組數據。

截至2018年9月,百度APP的月活躍用戶數為1.51億,不及支付寶的1/ 4,更是僅有微信的1/ 7,甚至不及短視頻的抖音和快手。

所以,對於移動互聯網時代下的百度來說,豈能不慌?

搜索引擎還是科技公司?


前不久,一篇《搜索引擎百度已死》的文章刷屏了朋友圈。矛盾的焦點是,百度究竟還是不是一家搜索引擎公司?

根據百度自己的說法,百度是一家互聯網公司,更是一家科技公司。換句話說,百度在弱化作為搜索引擎的角色定位,不斷的為品牌認知注入新的形象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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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在很多人看來,這樣的定位並不無關緊要。

NO!

之所以《搜索引擎百度已死》的文章能火,是因為很多人都有這樣的共鳴。從用戶體驗角度來說,如今打開百度APP,首頁呈現出來最大篇幅是好看視頻和百家號,置頂的大多數央視網和新華社的文章。而作為“百度一下,你就知道”的搜索功能,被排擠在了最上面。如果不是廣大用戶基於對百度的傳統認知,相信很多人早就刪了這款軟件了。

如果單純從技術來定義“科技”的話,那麼抖音、快手、美團都是科技公司。但是,科技公司真的那麼好嗎?

以雲技術為例,阿里雲目前以40%的市場份額位列國內第一,騰訊雲屈居第二,百度雲甚至連前十都沒有進入。

客觀來說,百度是一家佈局很廣的公司,像我們熟知的好看視頻、百度貼吧、百度網盤、百度地圖、有錢花、百度閱讀等等。但是,很多人也會有這樣的感覺,那就是這些平臺似乎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並不是那麼舉足輕重,甚至可有可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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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句話說,百度在專注化上,正在自我拋棄搜索引擎的定位;而在多元化上,似乎也沒有一樣讓用戶產生強烈粘性。

所以,對於用戶來說,我們越來越不知道百度究竟是一傢什麼樣的公司!

回到春晚紅包的話題上。

儘管說這次紅包互動投入的金額是史上最大規模,但是就效果來說,未必。看看去年投入6億元做活動的淘寶,可能就是前車之鑑。

砸錢換用戶的買賣,

真的還有效?


有意思的是,儘管這次百度公佈了具體參與活動的次數,但是並公佈百度APP的具體下載信息。

這就讓市場產生疑問,如此大手筆、大規模的紅包,難道百度APP的下載量不盡如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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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看來,我傾向於這樣的觀點,。最主要的原因有三點:

第一、平臺屬性的侷限。


儘管微信和支付寶分別屬於移動社交和金融平臺,但是單純就紅包來說,其實它們都是聚焦在移動支付領域。而百度APP就像淘寶電商一樣,用戶會天然的具有抗拒心理。因為,你會為了區區的幾塊錢,重新註冊和綁定銀行卡嗎?

從這個角度說,並不是說支付寶就一定比度小滿要好,而是由於先入為主的客觀原因,讓用戶增加了許多重置成本。就連劉強東也承認,京東金融之所以很難做起來,一個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支付寶先涉足了,並且還把它做好了。

對於百度來說,連電商業務都沒有,又談什麼移動支付呢?

第二、百度不懂用戶的需求。


為什麼分攤到用戶手裡的金額只有區區幾塊錢,但是用戶卻依舊趨之若鶩。因為最早的時候,用戶的心裡是好奇、玩一玩的心理;像支付寶的“集福”之所以能夠延續下來,是因為其好玩,並且激發了用戶的社交屬性,要的就是那份參與感。

如果只是為了自身的流量考慮,並且打著向自家旗下的APP倒流,那麼對用戶來說,這樣的行為更多是吃力不討好。

第三、用戶粘性難以為繼。


對於平臺方來說,要思考的是,搶來的紅包是用來幹嘛的?

無非兩種用途,一種是用來繼續發紅包,一種是用來購物消費或者下線支付。前者必須具備社交屬性,後者要麼就是購物平臺要麼就是讓消費者習慣使用。而目前的情況來看,百度支付似乎並不太現實。

畢竟,到最後比拼的還是用戶體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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