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夫妻共有一套兩居室,一明一暗,明做堂屋,暗做臥房,雖不寬裕奢華,倒也舒適安逸。
無奈這對夫妻卻整日爭吵不休,直至一明一暗分屋居之。
分屋而居,各得其所,也應偃旗息鼓,過好各自生活,怎奈戰爭仍頻。不久便有“拆牆打洞”之動作。原來暗屋居者仍需經明屋進出,犯明屋居者之利,暗屋暗無天日而使暗屋居者心中不平。
因此,分屋而居並非能夠井水不犯河水,也並非能平息各自的心中不平。
憑其本能難以成功“拆牆打洞”,只好人助之,終於使一明一暗變成兩屋兩明。
從此不聞嘰嘰喳喳,兩者相安不再有事,真乃"拆牆打洞"之意外之功。
“拆牆打洞”求平安,雖有不妥,卻也滿足了個性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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