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蟹记

食蟹记

我喜欢苏东坡的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因为他说的那句话,“宁可食无肉,不可居无竹”。这句话的的意思是居有竹才是乐活的第一要素,此外,就是食有肉了。甚得我心。

这当然不是说这两条我都能对号入座,在都市里生活,到处是密匝匝的高楼大厦,哪来的空地让你栽植一片竹子?即便你有幸住了一楼,再幸运地拥有房前一片空地,栽了竹子,说不定没几天物业和城管就找上门来,一纸违规通知书就让你把竹子连根拔起。所以,这份奢侈的心,还是不要有的为好。

食有肉,很有烟火气,以现在人的生活水平,还是可以轻易做到的。况且,对我这样的瘦子,如果再“食无肉”,不仅会继续“使我瘦”,甚至有性命之虞了。于是,东坡先生的话就像一块美味并不油腻的大肉,由不得你不大快朵颐了。

我常常骄傲地说:我爱苏东坡,我更爱东坡肉。

其实,这句话里暗藏着一份自卑,我从来不是一个精细的人,再加上小时候有过挨饿的经历,骨子里认为只有肉才是世界上最解馋、最耐饿、最便捷的菜肴。我想不通的是,农家子弟喜欢吃肉天经地义,出身书香门第的苏东坡怎么也有如此重的口味,竟然还亲自烹制过具有独门秘籍的红烧肉呢。

君子远庖厨。以苏轼的经历,断不可能整日在厨房里转悠,不过是心血来潮地用自己想象出来的烹调方法烧那一次而已,也许他只是站在一边指导厨师也未可知。但人以肉传,还是肉以人传,一点都不重要,人们更愿意津津乐道的是这么一段佳话。

直到有一天,读他的《老饕赋》,才发现自己误读了苏轼,准确地说,是贫限制了我的想象。

《老饕赋》列举了苏轼喜欢吃的六种美食,“尝项上之一脔,嚼霜前之两螯。烂樱珠之煎蜜,滃杏酪之蒸羔。蛤半熟以含酒,蟹微生而带糟。”大白话就是,猪脖子后最嫩的一块、秋后霜前大闸蟹的蟹螯、樱桃做的蜜饯、蒸羊羔、醉蛤蜊和醉蟹。

这哪里是吃,简直是在食材上拣尽寒枝不肯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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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姥姥只知道茄子好吃,哪里会知道荣国府里的茄子是用那么多大料老汤煨出来的?脍不厌细,前提是有钱且有闲,还得有那么几分雅致才行。

这么想来,东坡肉只能算是苏轼心仪的美食之一种。或许,那一次让东坡肉名扬四海的,食材应该就取自猪脖子后面。难怪好吃。

苏轼罗列的六道美食中,竟然有两道与蟹有关,这无形中透露一个秘密:苏轼最爱吃的,是蟹。——这个骗子。

你可以想象,苏轼的家宴,座中都是一时俊彦,黄庭坚、苏辙、秦观、晁补之、张耒,可能还会有传说中的苏小妹,甚至偶尔还能看到佛印大和尚的身影。这样的场合,酒是少不了的,一壶黄酒,几盘醉蟹和蟹螯,秋风萧瑟中还有菊花的黄,有落叶不时飘然而下……论儒雅,论境界,一点不比兰亭集会逊色。

更具有想象空间的是,以苏轼名人雅士的身份,他会怎么吃蟹?

不消说,蟹螯一定是清蒸出来的,否则厚厚的甲胄会阻挡“醉”浸入螯肉而“醉蟹”,似乎应该是“洗手蟹”。

因为,同时代孟元老的《东京梦华录》和 傅肱的《蟹谱》都记载有“洗手蟹”,做法是用盐、酒、生姜、橙皮、花椒等制成调料,把螃蟹放进去腌渍,食客们洗洗手就能吃。这样看来,无疑是用手直接拿着吃,不然,特意突出洗手作甚?

随之而来的问题是,用手能不能掰断蟹壳和蟹螯?毕竟,文人大多手无缚鸡之力。让婢女仆从帮着掰开,等于间接“喂食”,好看是好看,说出去不大好听。用牙咬,文人相聚,食客面目狰狞地啃螃蟹,不雅。

最大的可能是,借助某些工具。

作家朱伟在《考吃》里考证出,最善于吃蟹的上海人吃螃蟹所用的“蟹八件”,初创于明代,计有小方桌、腰圆锤、长柄斧、长柄叉、圆头剪、镊子、钎子、小匙八种。分别对应着垫、敲、劈、挑、剪、夹、捅、剔等功能。

发明其实是不断进化和完善的过程,如此推算,苏东坡时代,吃蟹的工具虽然没完备到“八般武器”,至少零星地有了一些。

尽管如此,这样的阵仗也令人目瞪口呆,吃顿饭而已,铺排成这般架势,哪里是吃蟹,分明是在八仙桌上摆开了战场,这远远不是平民百姓能够享受到的,想也不敢想。

但这才是真正的食不厌精。

因为嫌麻烦,我连鱼都很少吃。因而,我自知成不了雅人,只能是粗人终生了。也因此,我对吃蟹爱恨交加,一方面贪馋于蟹味的鲜美,另一方面,又惧于过程的繁琐。就像走在路上,看到别人抱着小狗,颇觉可爱,真要自己养了,必定望而却步,麻烦得很。

但我喜欢看螃蟹,生的熟的都爱看。熟了的螃蟹,油汪汪的红,那是一种历经千难万险后的积淀,淬火后才可能生成的包浆。如果蒸得好,蟹的形状完整,温顺地蛰伏在温润的瓷盘里,老僧入定一般,舍身饲虎,应该就是这般沉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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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出水的螃蟹则不然,张牙舞爪地泛着青光,透着那股初生牛犊的一万个不服气。

在亳州上学的时候,一个同学的父亲热衷于斗蟋蟀,在当地颇有些名气。亳州是淮河平原上的一座古城,做过商代的都城,曹魏时被立为陪都,元末红巾军起义,小明王韩林儿在此建立宋,怎么说也是个三朝故都。

这就让老亳州的居民不知不觉侵染了皇城根遗民的玩性,什么都玩,放风筝,抖空竹,斗鸡遛狗,养鸟熬鹰。你在老城的街巷中转悠,随便找一个坐在门前神情木然的老人聊聊,就能收获一大套走马关山的学问。

亳州人爱斗蟋蟀的历史不知起于何时,下至垂髫,上至耄耋,回到屋里踅摸一番,就能端出几个蟋蟀盆。深秋无事,不知道在老城的某个角落,没有飞花传令,却自然聚着一大帮人,循着老理儿拿出自己的看家蟋蟀,一决胜负。

同学父亲最得意的一只蟋蟀叫蟹壳青,说在“蟋蟀谱上”定为上品。我们有幸睹之,果然天庭饱满,腿长腰顺,振翼之际,背部一朵青花若隐若现,若青苔,似瓦痕,又如边关朔风中大将军身上的铠甲,凛然闪着寒光。

亳州老城多青砖黛瓦,长期蛰伏在砖瓦之中,很多蟋蟀就被染上了环境的颜色,不加细看,即便蟋蟀就在眼前,也很难被发现。须得在夜晚侧耳细听,从声音判断蟋蟀的年龄和身体状况,然后打开手电筒,在断垣残壁间细细搜寻。

想想也是,一只在瓦砾间修炼了太久的蟋蟀,一旦入世,必定如道士下山,青光闪处,所向披靡。

由此记住了蟹壳青,知道这种青色才是螃蟹的标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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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见紫砂陶、砚台,也有这种颜色,无一例外,都叫蟹壳青,很讨文人雅士的喜爱。那种介于黑色和灰色之间的物什,置于案头,心浮气躁之时,一眼瞥见,如寒潭秋水,如旷夜长空,如北雁南飞,心就定了。

所以,文人画蟹,画菊,画寒蝉,画枯松,大都是类似蟹壳的青色。

喜欢归喜欢,欣赏归欣赏,但让我挥舞着“蟹八件”,对着一只螃蟹下功夫,就像把我关在绣房里绣花一样,生不如死。

更有甚者,在苏轼之前的隋朝,据说还有更精细乃至于变态的螃蟹烹制方法,叫“镂金龙凤蟹”。据说是隋炀帝下江南时,很喜欢淮阳菜系中的糖蟹、糟蟹,之后江南常有此贡品入京,御膳房的厨师为了好看,就在糖蟹、糟蟹壳上贴上金箔刻成的龙凤图案,估计周边还有祥云环绕。

这个记载,出自《清异录》。《清异录》成书于北宋,宋代人记隋朝的事,时隔久远,真伪难辨,难免有以讹传讹的成分。但这样无从考证的所谓“实录”倒也无害,既丰富了中国人的餐桌,还多了那样一份精致,总算没有限制贫穷的想象。

我始终觉得,无论吃什么,按照自己的习惯最舒服,也不会因为约束太多,拘于形式而伤了美食固有的趣味。比如吃蟹,我固然吃不出江苏阳澄湖的蟹和安徽女山湖的蟹什么区别,也学不会像上海人那样吃过蟹后还能还原出一个真空的蟹样来,我把蟹螯里的肉吃了,把蟹壳里的黄吃了,口唇余香,即为过瘾。

近年来,安徽多地利用湖泊水域养殖螃蟹,五河的沱湖、明光的女山湖、望江的武昌湖、太湖县花亭湖,尤其是长江安徽段八百里皖江水域,到处都有适宜养蟹的水面,每到秋风起,各式螃蟹纷纷上市,即便是道行再深的老饕,也无法区分其中的高下。其实,有了螃蟹,闭着眼吃就是了,哪来那么多花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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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山湖螃蟹,别有风味

但有一年,在长江边上一个小镇,吃过一次江蟹,却是终身难忘。朋友前一天和镇上饭店老板打电话预约,第二天我们驱车赶到。在简陋的饭店后厨,那是我第一次见到江蟹,比目下市面上的螃蟹大一倍,少说也有6两,颜色更加深沉,腿脚健壮。店老板说,是一大早去江边渔船上收的,我们还算运气不错,有时一只螃蟹都收不到——长江里的螃蟹越来越少。

是用盆装着螃蟹上桌的,乡下人做菜不讲究,螃蟹上锅蒸之前也没有用草绳捆住,所以,盆里枣红的螃蟹还是支楞八叉地,如同江南水乡的田地毫无规则,东一块西一块的,倒也不失原汁原味。

掰开,蟹肉洁白,蟹黄纷披,劲道却不失鲜嫩。无需任何佐料,直接吃,蟹肉竟然有回味悠长的微甜。那天,我故意放慢了吃蟹的速度,我要好好品味这难得的佳肴,我知道,这样的螃蟹,吃一次,就少一次,终有一天,再吃不到野生的螃蟹。我的仪式感不是对精细的追求,确切地说,是一种缅怀,一种纪念。

果然,不久前再去那里,听说已经没有渔家再捕到那么大的螃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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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闲读《红楼》,第三十八回“林潇湘魁夺菊花诗 薛蘅芜讽和螃蟹咏”,其中写贾府吃蟹的场景,自然热闹得不行,凤姐“命小丫头们去取菊花叶儿桂花蕊熏的绿豆面子来,预备洗手。”

读到这里,我想起第一次吃螃蟹的糗事,不觉红了老脸。

大学刚毕业,一个初涉省城、举目无亲的毛头小子,不知怎么误打误撞被带进了一个很上档次的饭局,其中就有一道清蒸螃蟹。为了显示自己不是孤陋寡闻,我转着桌子,让其他客人先拿螃蟹,同时偷眼看别人怎么吃的,有样学样,竟然没有露怯。

却忘了自己本不是吃不厌精的主儿,别人还在细嚼慢咽,我早早把一只螃蟹吃了。正好桌子一盆清冽的“香菜汤”转到眼前,我抄起汤匙,盛了半碗,一口喝下,刚吃下的螃蟹腥味荡然消失。

正在感叹饭店菜肴搭配的科学合理,却见其他食客吃完螃蟹后,纷纷把手伸进那盆“香菜汤”里洗手……

那一刻,我恨不得包厢的地板突然裂开,我一定会毫不犹豫地跳下去,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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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说新语》记载,王敦和公主成婚后上厕所回来,早有“婢擎金澡盘盛水,琉璃碗盛澡豆”,也就是丫鬟用金盆盛着清水,用玻璃碗盛着和《红楼梦》一样的“澡豆”等着伺候驸马爷。王敦把金盆里的水倒进玻璃碗中,把“澡豆”当成黑芝麻糊搅拌一下喝了下去,之后还说“这‘干饭’味道不错。”

“澡豆”,其实就是把绿豆或者黄豆,加入香料和皂角磨制成的粉末。在没有肥皂的年代,澡豆是最讲究的卫生用品。

饶是富家子弟王敦,终究想象不出皇家生活的排场和档次,难怪“群婢莫不掩口而笑之”。

人家富可敌国的世家子,尚且出了这么大的丑,肥皂都能当“干饭”吃下去,我一介草民,第一次吃蟹,喝了“香菜汤”又算得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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