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3年內被認定為省級孵化器獎勵50萬元

為引導西安市科技企業孵化器的快速健康發展,提升其管理水平與創業孵化能力,進一步營造科技型創業企業的成長環境,西安市科技局制定

《西安市科技企業孵化器認定和管理辦法》。其中明確,

申報市級孵化器的標準,並對新認定的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3年內被認定為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的給予50萬元獎勵支持。

所謂科技企業孵化器是指以科技型中小企業為服務對象,為入孵企業提供研發、中試生產、經營的場地和辦公共享設施,提供政策、管理、法律、財務、融資、市場推廣和培訓等服務,為降低企業的創業風險和創業成本,提高企業的成活率和成功率,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培養高新技術企業和企業家為宗旨的科技創業服務載體。

申請認定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應當具備的條件:

1 發展方向、功能定位明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經營實體,且實際運營時間在12個月以上,經營狀況良好;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場地,綜合型孵化器使用面積5000平方米以上,專業型孵化器達3000平方米以上。其中,有不少於總建築面積1/5的公共服務場地,且在孵企業使用面積佔2/3以上;

2 綜合型孵化器可自主支配場地內的在孵企業達30家以上;

孵化器中的在孵企業應有20%以上已申請專利、軟件著作權登記等知識產權。綜合孵化器累計畢業企業數達15家以上,專業孵化器累計畢業數達8家以上。

3 孵化器應與不少於5家創業投資、銀行、擔保機構等金融機構建立了穩定的業務聯繫,能夠為在孵企業提供專業投融資服務等。

《辦法》明確,對新認定的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3年內被認定為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的給予50萬元獎勵支持;對被認定為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的給予一次性100萬元的獎勵支持。西安市科技局將科技企業孵化器工作納入全市科技創新創業工作體系,對全市科技企業孵化器進行動態管理。每年組織專家對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在服務提升、數據統計、產出效果等方面進行考核,對績效考核不達標的限期整改;對連續兩年績效考核均不達標的,取消其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資格。(三秦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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