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憲?華盛頓州一些警長拒絕執行新槍支法

【僑報記者蘇晚2月11日洛杉磯報道】華盛頓州十幾個縣的警長表示,在法院判定半自動步槍是否符合憲法之前,他們不會執行該州對半自動步槍的全面新限制。

據ABC新聞報道,去年11月,選民們通過了一項全州範圍的提案,將購買半自動步槍的最低年齡從18歲提高到21歲,要求購買者首先通過槍支安全課程,並增加了更多的背景調查和槍支儲存要求等內容。這是去年佛羅里達州一所高中發生槍擊事件後,美國各州出臺的一系列槍支管制措施中最全面的一項。

美國步槍協會(The National Rifle Association)和美國憲法第二修正案基金會(The Second Amendment Foundation)向聯邦法院提起訴訟,指控這項提案違憲。他們表示,該提案侵犯了攜帶武器的權利,並違反了聯邦政府管轄的州際貿易的規定。

违宪?华盛顿州一些警长拒绝执行新枪支法

華盛頓州的一些警長拒絕執行新的槍支法(圖源:美聯社)

12個主要是農村的保守縣——格蘭特縣(Grant)、林肯縣(Lincoln)、奧卡諾根縣(Okanogan)、考利茨縣(Cowlitz)、道格拉斯縣(Douglas)、本頓縣(Benton)、太平洋縣(Pacific)、斯蒂文斯縣(Stevens)、雅基馬縣(Yakima)、瓦基亞庫姆縣(Wahkiakum)、梅森縣(Mason)和克利基塔特縣(Klickitat)——的警長以及共和小鎮(the small town of Republic)的警察局長都表示,在這些問題得到法院裁決之前,他們不會執行新法律。

“我宣誓捍衛我們的公民和他們受到憲法保護的權利。”格蘭特縣警長湯姆·瓊斯(Tom Jones)說,“我不相信普選會推翻這一點。”

提案的支持者說,他們感到失望,但是他們指出,在7月1日擴大背景調查生效之前,警長在執行新限制方面沒有任何作用。這項提案規定,根據購買手槍的程序,對半自動步槍和其他槍支的購買進行審查。

“這種政治作秀令人沮喪。”推動該提案的槍支責任聯盟(Alliance for Gun Responsibility)首席執行官芮妮`霍普金斯(Renee Hopkins)說,“如果他們不(進行背景調查),我們將面臨巨大的問題。”

在佛羅里達州馬喬裡·斯通曼·道格拉斯高中(Florida's Marjory Stoneman Douglas High School)一名槍手開槍九個月後,華盛頓大約60%的選民通過了這項1639號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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