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太“作”,本來要結婚的我婚沒結成,還臉面丟盡最終遠走他鄉

很多人都認為“作”是女人的特權,客觀的講,在戀愛中或者婚姻中,女人本來就是情緒化的動物,尤其是在自己喜歡的男人面前,有時候就想“作”那麼一下,耍耍小性子,心情不好的時候無理取鬧一下,也是無可厚非的。

因為太“作”,本來要結婚的我婚沒結成,還臉面丟盡最終遠走他鄉

而正處於熱戀中的男人可能對自己女朋友的“作”,在他看來都不算“作”,或者都算不上什麼事,反而還覺得挺受用,有點受虐傾向,這是愛的力量。

我曾經就是這樣一個女生,但是我悲劇的是沒有用好地方,最終到手的婚姻卻因為我的“作”給弄沒了。

我與前男友是通過相親認識的,但是儘管是通過相親認識的,但是我們雙方卻是一見鍾情,所以我們之間的關係發展的很快,接觸不到一個月,我們也就正式建立了男女朋友的關係。

也許因為我是獨生子女的緣故,從小就受到家裡的寵愛。所以性格上就有些“作”,但是好的就是我的前男友這些都能容忍,看得出來他是愛我的,人們說一個男人要是能容許自己的女人“作”,要麼就是這個女人太漂亮,要麼就是深愛自己的女人,對於我而言,我覺得是各佔一半。

我們兩人的感情也升溫很快,甚至都到了如膠似漆的地步,交往一年以後,我們也就開始了談婚論嫁,難得的就是我們雙方父母也是滿意。很快我們兩家也談好了彩禮酒席等各種瑣碎的事情。

因為太“作”,本來要結婚的我婚沒結成,還臉面丟盡最終遠走他鄉

但是就在接親的那天,我突然發現婚前買的項鍊不見了,當時我一下子就急躁了起來,就在這時候前男友帶著車隊過來接親了,但是我卻顯得很抗拒,我說道,沒有這項鍊我咋麼辦啊?

前男友就安慰我說道,今天先把婚禮給辦理了,等今天過後我們就重現買一個。但是我的閨蜜卻在這時候偷偷對我說道,你現在就要,看看他的態度,畢竟你們馬上就要成為夫妻了。

於是我聽從了閨蜜的意見,我直接說道,現在就要項鍊,不然我不上車。但是我沒有想到,一向深愛我的前男友卻當著眾人的面,說道,車隊哪裡來就回哪裡去,今天這婚我就不結了。他話出口,一下子就譁然了。眾人都屬勸說他,但是他卻說道,這婚我說不結就不結了。

而我當時也是說道,不結就不結,誰怕誰呢?就這樣婚禮成為了鬧劇。最後我父母向前男友道歉賠禮,希望獲得原諒,希望重辦婚禮,但是前男友說道,雖然我們家條件一般,但也是盡力滿足了你們的要求,你們卻這樣折騰我,哪怕我是單身我也不會與我結婚。

其實事後,我自己也是後悔了,知道自己的確太“作”了,不應該在那個時侯為難人,我也成為了人們口中的笑柄,丟盡了臉面,最終我也離開家鄉,遠走他鄉了。現在這件事過去有一段時間了,但是想起來,自己當初的確太年輕,不懂事,也生生錯過了前男友,現在自己依然孑然一身,聽說前男友結婚以後,生下雙胞胎,日子也是過的幸福。

因為太“作”,本來要結婚的我婚沒結成,還臉面丟盡最終遠走他鄉

女人啊,有時候就是不能太“作”,即使“作”也要分場合。做什麼事情都要有個分寸,如果沒有一度,“作”起來無底線,那對男人絕對是一個折磨,到最後也未必能達到女人的目的,也許會適得其反。我就是活生生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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