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广电总局:严格控制嘉宾片酬,坚决遏制不良倾向

11月9日下午,国家广电总局下发通知,通知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坚决遏制追星炒星、泛娱乐化等不良倾向。

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追星炒星、泛娱乐化等问题的严重危害,坚决摒弃以明星为卖点、靠明星博眼球的错误做法,严格控制偶像养成类节目,严格控制影视明星子女参与的综艺娱乐和真人秀节目。

各广播电视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结构化管理和宏观调控,减少影视明星参与的娱乐游戏、真人秀、歌唱类选拔等节目播出量,积极扩大新闻、经济、文化、科教、生活服务、动画和少儿、纪录片、对农等公益节目播出量,制作播出更多富有时代气息、格调积极健康、具有文化内涵的原创节目。

严格控制嘉宾片酬。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节目制作机构要坚持以优质内容取胜,不断开拓创新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节目形式,摒弃浮华,注重节俭,力戒高价追星、铺张浪费,对影视明星参与节目的片酬要控制合理额度,倡导影视明星以社会责任心和使命感积极参与公益性节目,坚决纠正高价邀请明星、竞逐明星的不良现象。

各电视上星综合频道19:30-22:30播出的综艺节目要提前向总局报备嘉宾姓名、片酬、成本占比等信息,每个节目全部嘉宾总片酬不得超过节目总成本的 40%,主要嘉宾片酬不得超过嘉宾总片酬的70%。重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的网络综艺节目也要符合上述规定,上线前向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报备以上信息。

地面电视频道和其他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综艺节目的嘉宾管理均要符合上述规定,由当地广播电视主管部门负责备案管理和日常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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