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為消委會亮劍“兒童票唯身高論”喝彩

廣東省消委會就廣州長隆集團多個場所存在以身高作為未成年人優惠票標準的問題,代表消費者向廣州市中級法院提起消費民事公益訴訟。廣州市中級法院向記者表示,該院18日上午已受理該案(2月18日《羊城晚報》)。

按照我們絕大多數人(不包括賣兒童票的商家)的正常理解,一個人是否屬於兒童,理所應當由其年齡決定,而不是由其身高決定,這是基本常識。一個人的年齡只要小於14週歲,不管身高有多高,都屬於兒童;反之,年齡只要超過14週歲,不管身高有多矮,則不屬於兒童,這是最簡單不過的道理。比如,傳說籃協主席姚明的8歲女兒身高已經超過了我國成年女性的平均身高,達到了160cm,但很顯然她還屬於兒童,而不是成人。反之,即便身高不足100cm的“小矮人”,但年齡只要超過了18週歲,那就屬於成人,而不再屬於兒童。

但是,在現實生活中,旅遊景區、汽車站、火車站等很多行業、商家在銷售兒童票時,往往只看兒童的身高並不看兒童的實際年齡,簡單地以一個人的身高作為衡量是否屬於兒童的標準。而且,不同地方、不同行業對兒童身高的標準設置還不一樣,相當混亂。有的是130cm,有的是 140cm,有的是150cm;有的是量脫鞋後的身高,有的是量穿鞋的身高。

很顯然,兒童票只看身高不看年齡,不管身高標準定得有多高,都嚴重損害了個子高的兒童的合法權益。尤其是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兒童的平均身高也隨之越來越高,現在男女生身高超過150cm的小學生一抓一大把。有調查數據顯示,早在2014年,我國13週歲男性兒童平均身高超過160cm,13週歲女性兒童平均身高達到了150cm,只有9週歲及以下的男女兒童平均身高均低於140cm。按照這個標準,意味著大多數超過9週歲的兒童均失去了購買兒童票的資格,只能購買成人票。

商家賣兒童票只看身高不看年齡,不能排除背後有經濟利益在作祟。因為以身高作為兒童的衡量標準,使得很多個子高的兒童無法購買兒童票,享受不到兒童票的優惠,只能多掏錢購買成人票。所以,長期以來,兒童票只看身高不看年齡的做法,飽受社會詬病,不少家長有很大的意見和不滿。只不過由於維權成本過高,家長們耗不起,只能吃啞巴虧,不得不接受商家的不合理要求,最多在網上吐槽幾句。

作為消費者的“孃家人”,廣東省消委會向兒童票只看身高不看年齡現象亮劍,就長隆集團多個場所以身高作為兒童票標準的做法提起公益訴訟,這顯然開了一個好頭。一旦長隆集團敗訴,就提高了長隆集團兒童票只看身高不看年齡的違法侵權成本,必然倒逼長隆集團修改兒童票只看身高不看年齡的錯誤標準。從這個角度說,我們希望更多的地方消協組織對當地的景區、車站賣兒童票只看身高不看年齡的做法提起公益訴訟,倒逼兒童票走向以年齡為主要標準或者既看身高又看年齡的道路上來,切實保障個子高的兒童的合法權益。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