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未檢檢察官的一天

2月11日一大早,遼寧省營口市站前區檢察院未檢科員額檢察官侯園馨便已坐在辦公桌前,開始辦理一起剛剛受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聯繫涉罪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通知法律援助機構、聯絡心理干預事宜……從8:30開始,侯園馨便一刻也沒閒著,精心準備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每一項特殊程序。

案情並不複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李某與被害人趙某通過電話約架,見面後,李某用刀連續砍向趙某,致趙某左臂、頸部及頭部多處軟組織損傷。經鑑定,趙某為輕傷二級。而李某因非法拘禁罪刑滿釋放僅五個月便又再次涉嫌犯罪的事實,讓侯園馨心頭一緊。

10:30,侯園馨走進了看守所,對李某進行提訊。她瞭解到,李某因父母離異,跟隨爺爺奶奶生活,初中後因接觸校外不良人員沾染惡習,學習成績一落千丈,最終走上犯罪道路。

11:30,在去食堂吃午飯的路上,侯園馨向同行的主管副檢察長作了彙報:“根據卷宗證據和提訊的情況,李某與大多數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經歷相似,單親家庭、管教不力、交友不慎、衝動易怒……其涉嫌聚眾鬥毆的事實可以認定,雖然有自首情節,又是未成年人,但累犯這一情節足以證明李某具有社會危險性,應當對其批准逮捕。”彙報完後,侯園馨的心情非常沉重。

16:30,經過一下午的連軸轉,侯園馨在對李某依法作出批准逮捕決定的同時,也做好了一份根據李某的實際情況打造的幫教計劃。與往常辦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一樣,侯園馨會把更多的工作放在幫教上。

一整天的奔波讓侯園馨有些疲憊,但她知道,嫌疑人雖然被批捕了,但關愛和幫教並未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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