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黑除惡」華寧縣摧毀惡勢力團伙紀實

「扫黑除恶」华宁县摧毁恶势力团伙纪实

掃黑除惡

高某團伙悉數落網

盤溪鎮是華寧縣第二大鎮,與紅河州彌勒市相毗鄰。

警方在調查中發現,以紅河州彌勒市的高某為首、10多名成員為骨幹的惡勢力團伙氣焰十分囂張,他們籠絡和糾集一些涉世不深的青少年,多次尋釁滋事、打架鬥毆,當地群眾敢怒不敢言,有的受害者因害怕打擊報復,一直不敢向警方報案。自2017年以來,以高某為首的惡勢力團伙在華寧縣盤溪鎮和彌勒市的五山鄉、西二鎮多次聚眾鬥毆、故意傷害他人,造成10多人受傷。

為徹底摧毀這個危害一方的犯罪團伙,華寧縣在成立掃黑除惡相關機構的基礎上,抽調民警組成專案組,通過調查獲取了該犯罪團伙的大量證據,掌握了主要團伙成員的活動情況。2018年1月19日,華寧警方雷霆出擊,兵分多路對高某惡勢力團伙成員展開了抓捕行動。

行動中,華寧縣警方抓獲骨幹成員11人,其他部分成員隨後投案。本次行動繳獲各類砍刀、匕首、鋼管、火藥槍等用於打架鬥毆的兇器40多件。

稱霸一方

鬧事不分時間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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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認犯罪現場

經審查,以高某為首的惡勢力團伙涉案人數達40多人,這些人裡歲數最大的是高某40歲的父親,其他大部分是14歲到18歲的未成年人、社會閒散人員,有的甚至還是在校學生。

2017年10月6日晚,在華寧縣盤溪鎮一處路口,監控探頭拍下了一段視頻:10多輛摩托車和一輛轎車開著遠光燈快速經過,向羊街方向駛去。每輛摩托車上坐著兩名男子,坐在後面的男子手中都抬著一把長刀或者鋼管。七八分鐘後,摩托車和轎車又從羊街方向返回。在他們來去的短短時間裡,已經發生了一場影響惡劣的流血鬥毆事件。

在雙方鬥毆的時候,盤溪派出所接到了群眾的報警。但民警趕到案發現場時,只看到少量摩托車碎片,參與打架的人員沒了蹤影。

經過多方布控,警方最終在現場附近的公路上抓獲了部分參與打架鬥毆的人員。4名嫌疑人落網後,民警找到了他們及其同夥丟棄的長刀、鋼叉等兇器10多件。經過審訊和調查得知,雙方現場參與打架鬥毆的人員達40多人,造成3人不同程度受傷。此次事件的誘因,僅是高某等人與另外一夥人因平時一點小事埋下積怨。

2017年12月30日,在盤溪鎮溫水塘村待客處,還發生一起提刀追砍他人的案件。當派出所民警接到報警趕到時,現場已經一片狼藉,待客處門口的兩張餐桌被踢翻在地,地上散落一些用餐工具,地面上有大量血跡。

警方在走訪時發現,案發時由於受害人奪刀反抗,嫌疑人在逃離時,將一輛懸掛“雲G”牌照的轎車遺留在了待客處。經核實,這輛“雲G”牌照的比亞迪轎車系彌勒市魚他得村的高某所有。

民警進一步調查得知,12月30日晚,嫌疑人趙某在參加該村一朋友的婚宴時,因為飲酒過量失控,與同桌吃飯的黃某發生了口角。趙某認為對方是故意跟自己過不去,於是打電話叫來高某等七八個人,手持兇器對黃某等人進行追砍,當場造成3人不同程度受傷。其中黃某頭部正面被砍了一條近20釐米的傷口,當晚被相繼轉入華寧、玉溪、昆明等地醫院搶救治療。

除了在華寧縣盤溪鎮聚眾鬥毆外,高某一夥還竄至彌勒市轄區尋釁滋事。2017年7月24日,高某因為其父與一名女性交往時發生糾紛,於是邀約七八個同夥駕車竄至彌勒市五山鄉,準備對另一名男子進行報復。該男子得知消息後離開了五山鄉,但他一輛價值近20萬元的越野車卻成了高某一夥人洩憤打砸的對象。該車擋風玻璃、車窗玻璃全部被砸壞,引擎蓋被砍,車內裝飾被劃。

2018年1月,該團伙還駕車竄至箇舊市大屯鎮,幫助他人助威造勢、非法討要債務。

拉幫結夥

對團伙成員進行心理控制

平日裡,無論是白天還是深夜,只要有團伙成員或者朋友求助,高某就會駕駛車輛在前,指揮其他人駕乘摩托車跟隨其後,攜帶砍刀、長刀、鋼管、鋼叉等兇器趕到現場,不分場合,不問緣由,不計後果,肆意毆打和追砍對方人員。

在這些涉案人員中,很多人臉龐稚嫩,卻打扮另類。這些人為什麼要尋釁滋事?他們又是怎麼聚集在一起的呢?

首要分子高某今年21歲,家住紅河州彌勒市西二鎮,曾因吸食毒品被華寧警方和昆明警方行政拘留。

2017年7月,高某等人經過商量建了一個QQ群,為了擴大影響力,提高知名度,吸引更多的人加入,幾人將QQ群取名為“戰狼忠義社”。“戰狼忠義社”QQ群建好後,加入的青少年與日俱增,成員由原來的十幾人發展到了事發前的100多人。

“戰狼忠義社”成立之初,高某等人通過歃血結盟、參拜等活動,對團伙成員進行心理控制,聲稱加入該QQ群后,無論誰有事情、有困難,都要趕快去幫忙。

警方在調查中發現,高某等人為了顯示所謂的“實力”,提高“知名度”,經常將手持長刀、武士刀、鋼叉等兇器的照片和視頻上傳到QQ群和微信群裡,向其他同夥進行炫耀。更為嚴重的是,該團伙公然幾十人聚集在一起,抬著長刀、砍刀、鋼叉、鋼管等兇器,光天化日之下公開進行遊行示威活動。

罪有應得

惡勢力團伙土崩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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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審判

多行不義必自斃!2018年8月底,華寧縣人民法院對該惡勢力團伙進行公開審理。這時的高某等10名首要和骨幹分子與往日相比,沒有了驕橫和囂張。根據刑法有關規定,該團伙多人多次共同實施犯罪,屬於犯罪集團;高某是組織、領導該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團所犯全部罪行處罰;對其他主犯按照所參與或者組織、指揮的全部犯罪事實處罰。經過法庭調查、舉證、辯論、陳述,審判機關最終以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罪,依法判處高某有期徒刑11年,其他成員分別被判處1年零4個月至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截至目前,華寧縣已摧毀以高某、張某、胡某、禹某、王某、謝某為首的6個帶黑社會和惡勢力性質的犯罪團伙,抓獲涉案人員100多人,其中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的77人,破獲刑事案件60起。6個團伙中,以高某和胡某為首的兩個團伙23人已被華寧縣人民法院一審判決,其他犯罪團伙正在偵查起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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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西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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