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妻很常見,中國古代可以“休夫”嗎?

按人們第一印象,在古代,女性提出離婚這事在古代是完全不可能的,在那樣的男權社會,我們更耳熟能詳的是三綱五常,什麼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女性按著說法完全是男性的附庸品,事實是不是這樣呢,我們可以來探討探討。

休妻很常見,中國古代可以“休夫”嗎?

先從春秋說起,春秋時期是一個比較開放的時期,春秋百家爭鳴,思想開放自然帶動著行為也開放,那時候的是自由戀愛,女的會直白的表達著對彼此的愛恨之情。有證據嗎?有!例如《詩經》涉及戀愛、婚姻、以及兩性話題佔了相當大的篇幅。

休妻很常見,中國古代可以“休夫”嗎?

秦滅六國,中國進入了大一統時期,秦始皇對一個女人的態度很有意思,值得我們去分析分析,這個女人就是“寡婦清”。“寡婦清”具體出生已經無法考究,由於她丈夫死後,一直清守貞操,沒有再嫁,受到秦始皇的大力表彰,還修建了“懷清檯”。這件事說明了什麼問題?說明了當時不是所有人都像“寡婦清”這樣為丈夫守節,“寡婦清”絕對算是少數異類,不然秦始皇那麼看重“寡婦清”的行為就沒法解釋了,如果每個人都這麼做,“寡婦清”的事情就不值得宣揚了。所以我猜測啊,秦朝應該是繼承了春秋戰國的遺風。那麼到漢代,女性能不能拋棄丈夫呢?

休妻很常見,中國古代可以“休夫”嗎?

直到宋代之後,隨著程朱理學的興起,女性的日子開始變得難過了,他們主張“存天理、滅人慾”高舉“三綱五常”,女性開始成了男人們的附庸品。這裡說一個熟悉的人物來側面分析一下當時的社會。這個人就是李清照,李清照的前夫趙明誠死後,改嫁給了一個叫張汝舟的人,這個張汝舟原本結婚的時候就是看中裡李清照的財產,婚後對李清照不好,李清照實在受不了了,就提出了離婚,並踩上一腳——告張汝舟欺君,這事都驚動了當時的皇帝,結局是李清照勝訴,兩人離婚,但是,李清照也付出了代價——判處有期徒刑兩年。

休妻很常見,中國古代可以“休夫”嗎?


中國女性在黑暗中度過了好幾個世紀,直到1922年,出現了中國近代第一樁西式文明離婚案,就是徐志摩,和他的原配張幼儀的離婚案。從此之後,中國社會走上了文明的離婚路程,女性也正式有了離婚的自主權。

不得不說,這條“休夫”之路走得漫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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