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稅超10萬就上黑名單 這類人將被阻止出境、買房

欠稅超10萬就上黑名單 這類人將被阻止出境、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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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1月1日起,欠繳稅款10萬元以上將被列入重大稅收違法失信“黑名單”。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瞭解到,近日,國家稅務總局發佈了《重大稅收違法失信案件信息公佈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的公告,其中,根據實際工作情況,《辦法》將逃避追繳欠稅納入重大稅收違法失信案件的標準由“欠繳稅款金額100萬元以上的”修改為“欠繳稅款金額10萬元以上的”。該《辦法》將於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據《辦法》,欠繳稅款金額10萬元以上的納稅人,納稅信用級別直接判為D級,適用相應的D級納稅人管理措施。

Q:納稅信用等級為D級有什麼後果?

A:對納稅信用評價為D級的納稅人,稅務機關應採取以下措施:

(一)按照本辦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公開D級納稅人及其直接責任人員名單,對直接責任人員註冊登記或者負責經營的其他納稅人納稅信用直接判為D級;

(二)增值稅專用發票領用按輔導期一般納稅人政策辦理,普通發票的領用實行交(驗)舊供新、嚴格限量供應;

(三)加強出口退稅審核;

(四)加強納稅評估,嚴格審核其報送的各種資料;

(五)列入重點監控對象,提高監督檢查頻次,發現稅收違法違規行為的,不得適用規定處罰幅度內的最低標準;

(六)將納稅信用評價結果通報相關部門,建議在經營、投融資、取得政府供應土地、進出口、出入境、註冊新公司、工程招投標、政府採購、獲得榮譽、安全許可、生產許可、從業任職資格、資質審核等方面予以限制或禁止;

(七)D級評價保留2年,第三年納稅信用不得評價為A級;

(八)稅務機關與相關部門實施的聯合懲戒措施,以及結合實際情況依法採取的其他嚴格管理措施。

納稅信用級別設A、B、C、D四級,對D級納稅人稅務機關將在增值稅專用發票領用、出口退稅審核、納稅評估等多方面加強監管,此外稅務機關與相關部門實施聯合懲戒措施。

欠稅超10萬就上黑名單 這類人將被阻止出境、買房

全國政協常委、瑞華會計師事務所管理合夥人張連起表示,對成熟經濟體來說用“黑名單”是非常管用的,一旦犯事在很多地方就不方便了,日常消費、生活、企業正常運營都會受到影響。我們國家現在用聯合懲戒的方式,有十幾個部門參與,好處就是讓守信者一路暢通,讓失信者寸步難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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