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起就實行“計劃生育”的古村落:不外娶、不外嫁,只能生倆娃


俗話說的好:“三里不同俗,五里改規矩”,說的是每個地方都有自己的禁忌和風俗習慣,不同的民族各自的風俗習慣、規矩更是各有特色。在貴州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從江縣高增鄉就有一個有著幾百年歷史的寨子至今仍保留著一個讓外人不能理解的習俗:男不外娶,女不外嫁,一對夫婦只允許生兩個孩子,誰多生就依寨規進行處罰,嚴重超生的,永遠逐出寨門,不得再回到這裡居住,這個規矩自清朝起就已經有了,這個寨子的名字叫佔裡村。

除此之外,還有這樣一條硬性規定:只有正月初五和初六的日子才能舉行訂婚儀式,而婚禮則只能在農曆二月十六日或十二月二十六日才能舉行,其他日子都不允許結婚。並且男女結婚後,新娘會仍住在孃家——“不落夫家”。農忙時,男女可以到對方家裡幫忙幹活——“夫妻互助”,待姑娘年紀稍大一些——二十七八歲時,才會住到夫家去。

除了對結婚嚴格限制外,佔里人對離婚者還會進行嚴厲的懲罰,對提出離婚者要上繳“稻穀300斤、白酒50斤、肉100斤”,而這所有的這些東西都會用來充公。之後,提出離婚者,不得繼續留在村裡生活。


這些關於結婚、晚婚的規定明顯起到了“計劃生育”控制人口增加的作用,那麼,人們不禁有個疑問,這個村子為什麼要保持這樣奇怪的習俗呢?村民們對此進行了介紹,據說他們的祖先是為了躲避元末的戰亂才遷徙到這裡定居的,在一百多年之後,村子的規模才逐漸擴大,並且能夠達到自給自足的程度。

但是,到了清朝末年的時候,人少地多使得各個村寨之間經常因為爭奪資源而有所衝突。為了解決這個問題,當時的族長吳公力就制定了這條控制人口增長的規定。就這樣,這條規定一代代傳了下去,並烙印在了每一個佔裡村的村民的心目中,使得他們能夠在這個世界中保持自己的發展。可以說是最早就實行“計劃生育”的村子了。

一組數據可能更能說明問題,據統計:1952年開始截至2000年,整整48年裡,佔裡的人口自然增長率幾近為零。1952年,侗寨佔裡有168戶人家,人口總數為729人。2000年,有154戶人家,而人口總數則有739人。在一個農業社會中,這種古典的人口思維起到了效果:佔裡村比全縣人均稻田面積高出一倍多,高於全國人均耕地佔有面積。


關於寨子裡幾乎98%的家庭的孩子只是一男一女,很少有雙男雙女的現象。這裡面有一個近乎神話的秘密隱藏在裡面,那就是用一種叫做“換花草”的草藥來平衡胎兒的性別。在整個侗寨佔裡,並非每個人都知道“換花草”的廬山面目,能有資格知道的也就只有一人,這個人被寨里人稱為“藥師”。

並且“藥師”通常都是傳女不傳男的。據有關資料記載,這種現象是自佔里人遷來此地時開始的。當女人生完第一個小孩後,倘若第一個生的是男孩的,那麼“換花草”就會讓她的第二胎懷上一個女的;倘若是女的,則第二也就必定會懷個男孩。換花草據說是一種藤狀的植物,但根部卻不相同。不過關於換花草能夠決定生男生女並未獲得專家學者的認同。

還有一條關於財產繼承的規定也很有意思:女兒繼承棉花地,兒子繼承稻田。此外,父母還要給女兒一份“姑娘田”,誰家若不給女兒“姑娘田”,不僅會遭人取笑,還會被男方退婚。在老人的財產繼承上,山林、菜園實行男女對半分成,房基、家畜歸兒子,而金銀首飾、布匹讓女兒帶到夫家。因此在佔裡村,中國的傳統“重男輕女”觀念並不存在,而是真正的男女平等。


這裡自古以來造就了先進的生育文化,自覺做到人與社會、經濟、自然的和諧發展,創造了建國以來“治安案件為零”和“人口自然增長率幾乎為零”的兩項紀錄,被譽為“中國人口文化第一村”,佔裡村是首批中國傳統村落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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