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大拜年:賠償款執行到位 當事人連連點贊


拿著賠償款的老陳高興的說到:“想不到6天的時間,就拿到九萬多的賠償款,感謝射洪法院,感謝執行局的法官……”

司法大拜年:賠償款執行到位 當事人連連點贊

在陳某甲與帝某電梯公司人格權糾紛一案中,陳某甲從2016年12月開始在其兒子陳某乙購買的位於射洪縣某小區房屋內居住生活,該小區安裝的電梯為帝某電梯。2017年7月23日由於該電梯跳閘,電梯維護人員唐某趕來檢修,碰巧遇到回家吃飯的陳某甲,便請陳某甲幫忙支光以便檢修,陳某甲在用手機支光的過程中不慎掉入電梯井內摔傷,花去醫藥費若干。後該案經法院判決:帝某電梯公司賠償陳某甲96245.64元。

判決生效後,帝某電梯公司一直未向陳某甲支付賠償款,2019年1月16日陳某甲向射洪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射洪法院向被執行人帝某電梯公司發出執行通知書、財產報告令等法律文書,督促其及時履行義務。執行法官宋欣在執行過程中考慮到被執行人為民營企業,為貫徹落實保護民營企業的相關政策,不影響企業正常經營,遂電話聯繫公司負責人,講明若不及時履行案款法院將採取的措施,告知企業其中的利害關係。1月21日帝某電梯公司負責人安排工作人員將案款9.6萬元送至射洪法院,宋法官立即通知申請執行人陳某甲來領取了賠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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