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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鼓樓檢察”新欄目上線!⬇️⬇️⬇️
《品質鼓檢故事》
該欄目通過宣傳檢察工作職能、以案說法等方式,講述發生在“福州鼓樓檢察”的故事,將檢察工作的新動態、新形象展示給廣大群眾,傳播檢察正能量,譜寫《品質鼓檢故事》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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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質鼓檢/故事
不久前,福州市鼓樓區檢察院的檢察官再次回訪跟蹤幫教見到了江某。褪去身上的戾氣與稚氣,如今有了穩定工作的江某多了一分成熟穩重。
這個故事要從2016年說起...
// 一時衝動誤入歧途
2016年11月21日凌晨1時許,嫌疑人陳某等5人從福州市鼓樓區福新路某夜總會出來到一樓電梯口時與陳某某等人發生糾紛,嫌疑人侯某等人對陳某某進行毆打,後江某、彭某等人趕到現場,江某手持菜刀將陳某某頭部砍傷,經鑑定傷情為
輕傷二級。案件送到鼓樓區檢察院後,由於江某系未成年人,該院未檢辦檢察官依法對逮捕後的江某進行了初審評估:“他可能具備取保候審條件。”
於是,未檢辦和監所部門聯合對江某進行羈押必要性立案審查。
// 啟動審查嚴格落實
“一查、二聽、三訪,四估,這是我們進行羈押必要性立案審查的流程。”鼓樓區檢察院監所科黃萍科長介紹。
立案後,監所部門第一時間查閱了案卷材料,查明批捕原因,得知審查逮捕時因嫌疑人江某持刀致人輕傷,又聽取了現階段辦案機關的意見,證實主要嫌疑人劉某已到案,犯罪事實已基本查清,證據已收集固定,犯罪嫌疑人江某家屬已賠償被害人並取得諒解。
“進行羈押必要性立案審查不能只是坐在辦公室翻閱卷宗,很多情況是在卷宗上了解不到的。”在隨後開展的社會調查中,未檢辦檢察官走訪了江某父母的租處,深入瞭解江某的成長經歷、家庭環境等。原來,江某的父母長期在福州務工,江某自小由爺爺帶大,缺乏父母的教育與關愛,其被關押後,爺爺病危。
瞭解到江某的情況之後,承辦檢察官根據江某的主觀惡性、悔罪表現、可能判處的刑罰和有無再危害社會的危險等因素,對有無必要繼續羈押江某進行了綜合評估。
// “量身”幫教重回正軌
“江某是‘無經濟來源,無監護條件’的雙無外來人員,不具備取保候審條件。”鼓樓區檢察院未檢辦負責人吳雲玲告訴記者,“我們的一個決定,影響的可能就是一個人的未來。”
經過承辦檢察官協調多方進行溝通,最終由海容社工擔任江某的合適保證人,在取保候審期間對其進行幫教與監管,創設了取保候審條件。
2017年4月12日,鼓樓區檢察院向辦案單位提出變更強制措施建議,江某於同年4月28日轉
取保候審。在家人的陪伴下,江某走出看守所,回到爺爺的身邊,本已病重的老人原本只希望臨終前能見到自己一手帶大的孫子一面,而今因為孫子的陪伴,病情竟也逐漸好轉。自小不善於表達情感的江某還給為自己奔走的檢察官送來了一封感謝信。2017年6月8日,江某犯聚眾鬥毆罪被鼓樓區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緩刑期間,鼓樓區檢察院的檢察官們從未放棄對江某的跟蹤幫教,在檢察官的努力下,江某和父母之間原本淡漠的關係也逐漸好轉,原先不務正業的江某跟隨父親學習了一段時間的石雕技術後外出找了一份裝修的工作。
“如果我們當時對他‘一捕了之’,不採取進一步幫教措施,極有可能導致‘交叉感染’,不利於其悔過自新、迴歸社會。”見到如今的江某已然開始嶄新的生活,檢察官們甚感欣慰。
來源丨鼓樓檢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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