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我同意你婚前同居6個月


女兒,我同意你婚前同居6個月


親愛的寶貝女兒:

希望你能知道老爸是懷著怎樣的忐忑以及不安為你寫下的這封信,也希望你知道老爸是怎樣的愛你與尊重你。

因為老爸接下來,要給你講一些比較“離經叛道”的事情,關於婚前同居的話題。

你已經成年,是個大姑娘了,有些話曾經不和你討論,是擔心你還小,沒有甄別價值觀的能力,怕我的價值觀會強加於你。

但現在你已經成年了,有了自己的價值觀,所以這個話題我不得不和你討論了。

我們這一代的家長,思想有些保守,對於挑戰傳統的行為一直加以阻擾,比如婚前性生活以及婚前同居。

但根據中國婚姻家庭研究會的資料顯示:我國80後婚前同居的比例已將近6成,未來數據可能還會上漲。

也就是說,無論我們這一代家長思想有多保守,都不得不接受一個事實:我們的子女超過60%以上的幾率會婚前同居。

既然婚前同居對你來說是一個大概率會發生的事件,那麼作為父親就不能迴避這個話題,所以今天我想和你認真討論一下。

女兒,我同意你婚前同居6個月



婚前同居應該嗎?

婚前應該同居嗎?如果再早一兩年,或許我會堅決的反對婚前同居,理由是怕你受非議。

但看過足夠多的世界之後,我思想開始有所鬆動。

王朔曾說“婚姻怎麼選都是錯,美滿的婚姻,就是將錯就錯”。

我並不是很贊同這句話,因為有些錯誤不能犯,比如和一個錯誤的人結婚。

還記得董珊珊案件嗎?董珊珊在結婚後遭遇丈夫毒打,多次求助後無果,最後竟被丈夫毒打致死。

“用拳頭打她,用腳踢她,從臥室門口,一直踢到床上,哪都打、哪都踢,直到她倒在床上為止,也不知道踢了她多少腳。”董珊珊的丈夫曾這樣描述對她的最後一次殘酷毆打。

作為老爸,沒有別的擔心,只想你這輩子能獲得幸福。而你能否幸福,很大程度上取決於與你最親密的那個人。

在結婚這件事情上,無論有多慎重都不過分。

還有,當你們在陷入到戀愛的時候,總是在心裡不自覺地美化他的行為,過度突出他的優點而對他的缺點視而不見。

但無論戀愛時有多浪漫,多麼羅曼蒂克,結婚後你們總要到一個屋簷下去面對柴米油鹽,總要面對家長裡短的瑣事。

在日常的相處中,你們終究會暴露真實的自己,一個用金錢、地位無法掩蓋的自己。

比如白天裡和你談論莎士比亞、十日談的那個人,回到家中會把髒衣服亂丟,邋里邋遢地打遊戲。

我們總覺得婚姻是戀愛的墳墓,其實並不是婚姻本身有罪,而是和你結婚的人不適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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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段時間,我看到知乎上有人問:

婚姻並不是保障幸福的手段,它不能保護你們感情不變質,也不能保證你們永遠不離婚,只能保證你婚姻裡的財產有你一半。那結婚是為了什麼?

高票回答是:婚姻更多的是一種社會分工, 比如撫育孩子,照顧老人,處理家庭關係,家庭社交等。它所承擔的責任更重。

而戀愛則沒有責任,覺得和他相處的舒服就待在一起,不舒服就分開,只要自己決定就可以了。

所以,如果未來你決定婚前同居,我會同意你的決定。

因為婚前同居可以作為你戀愛到婚姻之間的過渡,讓你們適應一下婚姻的節奏,並在相處之中磨合一下彼此的生活軌道。

如果在同居期間發現有些問題難以調和,或者對方有異心,那我寧願你單身一輩子,也不願意讓你受一丁點兒委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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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的壞處

雖然我同意你同居,但並不代表同居就沒有壞處。

現在社會上,還是有很多人對婚前同居意見有所保留,如果得知你同居後,肯定會對你有看法。

但還好,我們現在的社會發展已經足夠寬容,在很多城市這個問題已經不是首要問題。

我最擔心的是:同居是男女雙方履行夫妻之實,但並不保護同居期間的權利。

在同居的關係中,大部分女人女人履行妻子的義務,但同居期間的財產並不受法律保護。

還有,女人在同居時是弱勢的一方,一旦在同居期間意外懷孕,男友不肯承擔責任,那麼儘管法律承認私生子,但除了賠償你拿他一點辦法也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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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久了之後,也會產生同居慣性效應。

簡單的說,就是伴侶雙方在同居後由于都對這段關係做了巨大付出,所以在考慮分手時就會更加謹慎。

因此有些情侶儘管相處不和諧,他們也會因為慣性勉強維持同居生活,甚至一直堅持到結婚。

雖然同居慣性會減少分手,但這違背了婚前同居的初衷。

如果你們同居之後這個男生依然和別的女生曖昧不清,愛玩遊戲,對你敷衍,把你當成免費勞動力。

那麼即使你們結婚了,日子也是一樣,不會有任何改變。

任何不經過慎重考慮就結婚,你收到的要麼是忍氣吞聲的遷就,要麼是收穫離異身份。這方面,生活已經告訴過你太多案例。

所以,我同意你同居,但最長只同意同居6個月。

6個月你既可以體驗到婚姻生活的真實,也儘可能的避免同居時間太久,產生的財產問題以及意外懷孕。

但如果事情已經發生了,我也希望你不要自責,也不要獨自扛著。回家來,老爸養你。

你要知道,老爸是你最後的靠山,我絕不允許任何人欺負你,也絕不原諒任何一個傷害你的人。

總而言之,同居有風險,老爸只是在儘可能的為你規避風險,而不能幫你完全躲開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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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的對象很重要

老爸同意你婚前同居,但對於和你同居的那個男生,老爸有嚴格的挑選門檻。

根據美國新澤西州羅傑斯大學的兩位教授歷時10多年研究過美國的同居關係,研究結果顯示:

經同居而結成的婚姻與未經同居而結成的婚姻相比,前者比後者的離婚率高出46%。並且同居時間越長,雙方永不結婚的可能性也越大。

美國另一項對2150名男性的調查也表明,有過同居經歷的男性中只有1/3後來和同居女性伴侶結了婚。

根據這個數據,很容易就得出婚前能不要同居就不要同居,同居了不會有好結果。

但是老爸又認真翻看了一下國外資料,發現國外的同居更多的是這三類情況:

  • 有結婚想法,但不知道什麼時候結婚的同居。
  • 沒有結婚想法,但戀愛之後想膩在一起的同居。
  • 沒有結婚想法,也沒有感情基礎,同居只是為了滿足利益最大化,比如節省房租、分擔家務、滿足生理需求。


國外的同居分手率高的原因,恰恰就是後兩者居多。

中國的同居關係則相反,抱著結婚想法的同居較多,所以中國同居後結婚的比例還是相當高,達到72%左右。

對此,老爸希望你,如果有一天選擇同居,那麼條件必須是他的人品經過我和你媽的驗證,並且你和他在彼此相處過程中感覺對方還不錯,一切都以準備就緒,只待和你結婚的那個人。

除此之外的任何同居理由,我都堅決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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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雖然老爸同意你婚前同居,但絕不支持。你是老爸的女兒,如果可以,老爸不想讓你受非議,更不想讓你受委屈。

但如果你覺得婚前同居很有必要,是你結婚之前必須要走的一個過程,老爸會同意你的決定。

無論如何,同居是希望兩個人生活的更好,只要你能幸福,其他的都不重要。

寶貝女兒,請你一定記住,老爸才是這世界上最愛你的人,老爸才是不遺餘力要保護你的人,即使全天下所有人都背叛你,老爸也會為你背叛全世界。

我的寶貝女兒,爸爸愛你。

寫信人:愛你的老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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