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糖殺人案”當事人李錦蓮申請4140餘萬元國家賠償

今日,江西“毒糖殺人案”當事人李錦蓮向江西高院遞交國家賠償申請書,提出包括人身自由賠償金、健康賠償金以及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共計41402694.6元的國家賠償,並要求法院就當年錯判造成的影響向自己賠禮道歉。

目前法院已正式受理該申請。

1998年10月,江西遂川縣兩男童在食用撿來的“桂花奶糖”後中毒身亡。經警方鑑定,糖紙上有“毒鼠強”,48歲的李錦蓮因有重大作案嫌疑被警方帶走。次年,吉安市中級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李錦蓮死刑緩期執行。

經申訴及最高法指令再審後,2018年6月1日,江西高院再審宣判,改判李錦蓮無罪。此時,李錦蓮已服刑19年。

今日,李錦蓮除遞交國家賠償申請書,還首度向監察委提出追責申請。

“毒糖殺人案”當事人李錦蓮申請4140餘萬元國家賠償

▲今日提交完材料後,李錦蓮和律師在江西高院門口合影。受訪者供圖

要求追究參案公安人員刑事責任

今日,李錦蓮在兩位律師的陪同下,向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遞交了國家賠償申請書,提出共計41402694.6元國家賠償,其中包括公民人身自由的賠償金10902694.6元、公民生命健康權賠償金1000萬元、精神損害撫慰金2000萬元以及歷年申訴的實際支出50萬元。並要求在侵權行為影響的範圍內,法院為其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

在遞交國家賠償申請的同時,李錦蓮還向江西省監察委遞交了兩份《刑事控告書》,表示當年案發後,妻子因為案件非正常死亡,自己則在案件調查過程中遇到各種違法調查手段,要求法院對參與案件的公安人員,追究相應的刑事責任。

目前,江西省高院已經收下李錦蓮的賠償申請書,並開具了收訖憑證。江西省監察委的工作人員收下兩份《刑事控告書》,並留下李錦蓮與律師的聯繫方式。

根據重案組37號梳理,在錯判的刑事案件中,李錦蓮是第一位主動向監察部門申請追責的當事人。

對此,政法大學刑事訴訟法專家洪道德分析認為,按照《監察法》的規定,對冤案錯案的追責有兩種方式,一是相關辦案機關主動啟動追責程序,立案調查分清責任大小,然後將責任人交給相關機關進行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

二則是當事人向監察機關提出控告,可以是刑事控告,也可以是行政或者司法控告。監察機關調查後,認為構成犯罪的,按照刑事的司法程序進行處理,認為存在瀆職或者侵犯公民權益,但未達到犯罪程度的,進行處分或者其他處理。

失去自由的7175天

賠償申請書顯示,李錦蓮的國家賠償申請包括五方面內容,除了賠禮道歉恢復名譽和實際發生的50萬申冤費用以外,其他的幾項請求均超過了千萬。

李錦蓮代理律師劉長介紹,第一部分申請是因人身自由被侵犯而應獲得的賠償金10902694.6元。

“毒糖殺人案”當事人李錦蓮申請4140餘萬元國家賠償

▲圖中今日李錦蓮遞交的國家賠償申請書。受訪者供圖

據統計,李錦蓮因錯案而失去人身自由長達7175天,具體包括了三個階段:第一階段是李錦蓮在遂川縣橫嶺鄉鄉政府、盆珠派出所和遂川縣刑警大隊被限制人身自由,長達67天;第二階段是其被關押於遂川縣看守所及南昌監獄,共計4713天;第三階段是2011年江西高院第一次再審案件,並維持錯誤的有罪判決,導致李錦蓮繼續服刑直到第二次再審被宣告無罪,共計2395天。

李錦蓮:“無法彌補家人”

改判無罪後,李錦蓮曾接受重案組37號獨家專訪,表示感謝每一個幫助過自己的人。

重獲自由1個半月,他的生活沒有恢復正常,甚至變得“更不好”。女兒李春蘭告訴重案組37號,父親回家後吃不下,睡不著,有時還會看到他躲起來偷偷地哭。問及原因便回答說,除了出獄後感受到的各種落差,妻子當年的死亡,是他一直解不開的心結。感覺自己虧欠家人,但都沒辦法再彌補。

“毒糖殺人案”當事人李錦蓮申請4140餘萬元國家賠償

▲被判無罪後,李錦蓮在妹妹家中與兄弟姐妹團聚敘舊。新京報記者王巍攝

重案組37號:恢復自由一個多月,感覺怎麼樣?

李錦蓮:很不好,我現在吃不下睡不著,以前在監獄裡就這樣,隨便吃點藥就過去了,現在他們說讓我去醫院檢查身體,可是檢查一下就要幾千塊,我現在什麼都沒有了,我想等國家賠償下來之後再去。

重案組37號:你妻子去世時的具體情況是什麼樣的?

李錦蓮:我說不清,案發後我躲在山上,晚上偷跑出來與我老婆見面,我讓她幫我聯繫縣裡的檢察院,去講清楚事情不是我做的,而且我想主動站出來說清楚。我老婆沒讀過書,她找人幫我聯繫了,但我還沒來得及去檢察院。

之後一天晚上我跑回家,我老婆人已經沒了。當時,我大女兒在廈門打工,兒子還很小,誰也說不清到底發生了什麼。之後我們家裡花錢做了屍檢,結論說我老婆喝藥死的,但現在找不到這份屍檢報告,我就是心疼我老婆。

重案組37號:感覺老家變化大嗎?

李錦蓮:太大了,遂川縣我以前經常來,那時候都是翻過山到岳父家取了自行車,然後騎到縣城,閉著眼睛我都知道怎麼走。這次回來我連路都不認識了,街上好多超市,我跟女兒去買東西,很多東西是做什麼用的我都不知道。

我老家變化也大。當年,我和我妻子都能幹,房子是全村數一數二看得過去的。現在村裡九成的房子都翻新了,再看過去,我家的房子是最破的,沒法住人。

重案組37號:女兒為這個案子奔波了20年,有沒有考慮過她的婚事?

李錦蓮:我耽誤了我家孩子20年,現在看看,她同學的孩子最小也上初中了,她現在還沒成家,我覺得是我連累她。

重案組37號:今後的生活有什麼打算?

李錦蓮:村裡的房子不能住了,在我妹妹家住了一陣,但總歸不方便。現在住在女兒同學的一處空出來的房子裡,也在(遂川)縣上。我現在就想趕快申請到賠償,也想趕緊讓相關部門查清楚我老婆是怎麼死的,這是我20年的一個心病,可能這個問題解決了,我就能正常生活了。

新京報記者 王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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