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走絲綢之路要“護照”嗎

“絲綢之路”是貫通歐亞的國際通道,不論是由陸上出發還是從海上航行,都要途經許多國家和地區。現代需要護照和簽證,古代出入關口“護照”同樣必不可少,特別像“絲綢之路”這樣的國際通道,可謂關卡重重,如玉門關、陽關、嘉峪關等都是古代著名的關隘。只是古代出關的證件不叫“護照”,而稱為“傳”或“過所”等。擅自越境者被抓住後要被剁掉腳趾……

古人出關也要“護照”

早在先秦時,遠行便需持有證件。《周禮·地官》“掌節”條記載:“凡通達於天下者必有節,以傳輔之。無節者,有幾則不達。”大概意思是,遠行必須持有“節”,同時還要有“傳”作為輔助憑證。如果沒有“節”,被查到就不給通過,還要進監獄。這種“節”,功能上便相當於今天的護照,而“傳”則是一種文字補充材料,供出關時進一步核查。當年,不同身份、不同地方的人持有不同的“節”:守邦國的諸侯用“玉節”,守都鄙的公卿大夫用“角節”,山地國用“虎節”,平原國用“人節”,多湖國用“龍節”……同時,還需要刻有文字說明的輔助材料“竹箭”以備驗。

古代走丝绸之路要“护照”吗

戰國時期楚國的通行憑證——虎節

古人稱“節”和“傳”這種出行證件為“路證”。“傳”是中國最早的出行證件之一,沒有“傳”,再有名氣的人也無法出關。先秦時,“傳”由兩塊木板製成,長5寸,一塊板上刻寫持有者的信息,另一塊板用來封蓋,封蓋上要有負責官員(御史)的印章。

“傳”在漢朝時又稱為“過所”,從魏晉時起,官民外出均須持有“過所”。

古代走丝绸之路要“护照”吗

五代敦煌壁畫“山中行旅”。圖中三人趕著滿載貨物的馬爬山,山坳處是挑擔的挑夫和後面跟著的貨主。

“傳”還稱“棨”。考古發現,在古絲綢之路經過地區都有不同時期、不同朝代的“傳”“棨”和“過所”,證明當年絲綢之路上的遠行者都須持有證件。如在當年必經的軍事邊關重鎮居延(今內蒙古自治區額濟納旗東南)發掘出的大量漢簡中,就有不少“傳”“棨”和“路證”。

古代如何“過關”

古代對“傳”“過所”一類的證件管理很嚴。1983年從湖北江陵張家山247號漢墓中出土的西漢《二年律令》,其中的《津關令》就是漢朝專門針對“越塞闌關”的令條。令條規定,出入津關必須持有相應的節、傳等證件,否則一律不得通過。同時對沒有證件而出入津關者,或從關門之外越過界線的出境行為,也作出了處罰說明。所謂“闌”,就是無證出入,如果被緝查到,將按偷越邊界罪處理。《津關令》第一則令條規定:“請闌出入塞之津關,黥為城旦舂;越塞,斬左趾為城旦。”擅自越境者被抓住後要被剁掉腳趾。如果值守的吏卒沒有及時發現和逮捕越塞闌關者,則要被判處“贖耐”,令、丞及令史等上司也要“罰金四兩”。如果知情不查,或是將證件借給他人使用,與非法過關者同罪。

因此,漢代值守人員對過關者查得很緊,過關者被仔細盤查、審核後,方可放行。檢查證件的同時,對出關者的隨行人員、攜帶物品、交通工具也要一一登記。

在唐朝,沒有合法證件同樣無法出行,就是持有合法的“過所”,過關時還需要接受嚴格檢查。唐代的邊關管理體系更全面,路上設有烽、戍、守捉等,隨時可以稽查行旅。由於有嚴格的過關檢查制度,唐中央政府一直對邊關行使著有效的管控。

出關時攜帶物品有何規定

與現代出關一樣,古代對個人所攜帶物品也有嚴格限制,列有“禁物”目錄。今天看來很一般的東西,在古代很多時候都是禁止出關和市場流通的。

秦漢時都禁止馬匹出關。馬在古代相當長的時間裡都是重要的軍事戰備物資,所以,古時不少朝代均有“禁馬出入令”。如在西漢,禁止私人在關中買馬,連出入津關時個人所乘的馬都要登記,騎出後必須騎回來。黃金和金屬器物在西漢時也一度被禁,《二年律令·盜律》規定:“盜出黃金邊關徼,吏、卒、徒部主者知而出及弗索,與同罪;弗知,索弗得,戍邊二歲。”這是西漢針對偷盜黃金出關的特別規定,目的是阻止黃金外流。

《津關令》還對一般金屬器具出關作出規定:“制詔御史,其令諸關,禁毋出私金器、鐵。或以金器入者,關謹籍書。出復以閱,出之。籍器、飾及所服者不用此令。”這裡的“金”並非專指黃金,而是包括黃金在內的銀、銅、鐵等金屬之泛稱,其中特別提到禁鐵器出關。另外,兵器也是歷朝禁止出關的,為此,西漢時裝運“客死者”的棺材都要打開檢查。後來或許是出於倫理考慮,開棺規定有所放鬆。

唐朝時,禁止攜帶出關物品目錄有所調整。唐朝“關市令”對此釋稱:“錦、綾、羅、縠、紬、綿、絹、絲、布、犛牛尾、真珠(珍珠)、金、銀、鐵,並不得度西邊、北邊諸關及至緣邊諸州興易。”從這條規定來看,絲綢之路上最重要的交換物資絲綢,有的時期也是受到管控的,私人不能隨便將絲綢帶到西域。

古代如何申領過關證件

現代出境有“因公”和“因私”兩種類型,古代也有“官傳”和“私傳”之分。“官傳”相當於今公務人員出行所持證件,由所在地官府或長官核發。在甘肅敦煌境內出土的《懸泉漢簡》中,便發現了這樣的“傳”:“黃龍元年四月壬申,給事廷史刑壽為詔獄,有逮捕弘農、河東、上黨、雲中、北地、安定、金城、張掖、酒泉、敦煌郡,為駕一封軺傳。外二百卅七。”

古代走丝绸之路要“护照”吗

1980年,新疆若羌出土的木簡出關證明:“侯於尉犁,泰始四年四月六日壬戌言,州郡書當文書,右二人兵假吏馬貞犢驢一頭齒八歲奉前郡來時各有私餉驗官口藏”。

這是高官出行所持的證件,由朝官御史大夫審發,“外二百卅七”是這份證件的編號。“官傳”申領時,要說出明確的時間、事由,核發時註明接待規格,上面的“傳”中標明接待的交通工具是“軺車”,待遇很高,相當於現代高級小轎車。

古代走丝绸之路要“护照”吗

1973年,新疆阿斯塔那墓出土的唐代石染典“過所”。

古代公民因私事外出,可以向當地官府申請發“傳”,一般情況下官府都會及時給予辦理。居延所出土的一件漢朝“私傳”,格式和寫法如下:“永始五年閏月已巳朔丙子,北鄉嗇夫忠敢言之:義成裡崔自當自言為傢俬市居延。謹案:自當毋官獄徵事。當得取傳,謁移肩水金關、居延縣索關,敢言之。閏月丙子,得丞彭移肩水金關、居延縣關索。書到,如律令。掾晏、令史建。”這份證件是基層官員“鄉嗇夫”出具的,還需縣級官府進一步確認,並加封印。

古代走丝绸之路要“护照”吗

1973年,吐魯番阿斯塔那墓出土的載客交通工具彩繪木篷車。

由此可知,漢朝時個人申領外出證件先要向所在地的“鄉嗇夫”提出,說明外出的事由和要去的地方,限定使用範圍。“傳”上還要註明本人是否身有官司、納稅情況等。最後由縣丞複審,並由掾屬、令勾檢署籤,再封上縣丞印章。

不論是“官傳”還是“私傳”,萬一遺失了,要趕緊上報和登記掛失。遺失的原因、編號都要登記,持有人還將因此被處罰。

古代走丝绸之路要“护照”吗

1972年,新疆出土的唐代“蒲類州之印”,“過所”蓋上官印才有效。

唐朝個人申領出關證件程序與漢朝差不多,但更制度化。從新疆境內出土的一些唐朝“過所”來看,私人申請出行證件時同樣需要詳細說明外出原因、人數、身份以及隨行奴婢來源、牲口毛色口齒、納稅情況等。官府則要認真複核,必要時還會派人下去調查,所有經手官員均須簽字,一切沒有問題後方能發放出行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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