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尹宗堯 一個青島律師,主攻婚姻繼承|財富傳承
作為一個執業多年,經歷了幾百起案子歷練的青島市非著名律師,對律師這個職業有過深入的思考,也就對律師業有了比較深刻的思考。
律師,是個古老的行當。
鄙人認為,律師就是一個職業,它並不比你從事的職業更高大上多少。
律師,既然是一個職業,那麼它必然需要具有價值,否則,就不會成為360行中的一行。
竊以為,律師的價值就是專業和經驗。
先說專業,社會分工使然,術業有專攻,這其實是社會分工的結果。
律師都需要熟讀法學書,通過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所掌握的法律知識不是你們非法律專業所能比擬的。
專業知識是一個整體,譬如一個簡單的離婚問題,可能涉及到行政訴訟撤證,也可能涉及刑事(重婚罪),那麼處理婚姻問題,就需要熟練運用各種法律程序了。
反觀有些當事人,在其碰到法律問題時。
為了節約點律師費,自己到書店,用搜索,去檢索相應的法條,然後去免費諮詢幾個律師,就信心滿滿地走向法庭,結果可想而知。
為什麼?
因為法律是程序和實體的結合,庭審的一句話,就可能導致訴訟反轉,細節決定成敗。
法律絕不是法條,要知道,新的法律職業資格考試,是開卷考試了,法條你隨便翻。
試問,你碰到法律問題,就自學法律;身體不好了,難道你還想自己學習醫學,給自己開刀;房子漏水了,就自學建築的防水知識去施工嗎?
再說說經驗,西方的法學家都說,法律的生命不在於邏輯,而在於經驗。
律師的經驗來自於實踐,來自於辦理過的每個案件的得失總結,每每開完一個庭審,我都會在晚上睡覺前反覆思考,總是能找到本來可以做的更好的地方。
我始終認為,律師是靠案子成就的。
我曾經和當地一位有點名氣的普外科醫生交流過,我說:“你真是妙手回春!”
這位老兄,簡單地跟我說:“大律師少來,我天天開刀,天天割。”
是啊,天天割,才有經驗,才知道那裡應該割,那裡不能割,人家是有數的。
正因為人家天天開刀,有經驗,你才敢讓他去給你手術,你讓我一個律師給你手術試試。那不得了的,可能要命的。
其實,律師這個職業也是這樣的,一個鉅額的民事標的或者一個刑事辯護,你敢自己去現學現賣嗎?
一個有經驗的律師,知道案子的套路,知道哪裡有坑,不會讓你跳到裡面去。
別忘了,律師是實務主義者,不需要太高深的法律理論,僅僅知道每種類型案子的處理套路就夠了,看看多少法學家律師在法庭上高談闊論法律理論,把法官也能說睡了,為何照樣敗訴呢?
因為法律是講究套路的,這家法院對這類案子就是這麼一個觀點,你如何能說服法官認可你的觀點呢?人家法院對這個問題已經形成自己的觀點了,這就是法官的經驗嗎!
洋洋灑灑,發現有點答非所問了,律師業其實就是諮詢業,就是把經驗和知識打包賣給當事人,為你支支招,為你參謀參謀,讓你少走彎路,僅此而已。
一個河上有兩座橋,一座是獨木橋,一座是有扶手的獨木橋,試問,你走哪個橋過河?
律師的價值,就是獨木橋上的那個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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