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住宅建築應以套內使用面積進行交易

住宅建築應以套內使用面積進行交易。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2月18日公佈的《住宅項目規範(徵求意見稿)》顯示,房地產交易將正式告別“公攤面積”,近一年來輿論密切關注的“買100平米房子只得70平米”現象有望終結。這是住建部首次在官方文件中明確提出房屋應由套內面積來進行交易,據悉本次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19年3月15日。

如何看待住宅建築應以套內使用面積進行交易

分析人士表示,此次出臺這一規定主要是因為:本條是居民關注的焦點問題,關係到每個住宅用戶的切身利益。目前,我國住宅建築主要以建築面積進行交易,這樣會出現同一項目的建築面積相同而套內使用面積不同的問題,以此加劇“公攤面積傷民”的矛盾。

此外,《住宅規範》提出,城鎮新建住宅全裝修交付,即所有功能空間的固定面全部鋪裝或粉刷完成,給水排水、供暖、通風和空調、燃氣、照明供電等系統基本安裝到位,廚房和衛生間的基本設備全部安裝完畢,達到基本使用標準。

同時,住宅交付時應當具備接通水、電、燃氣、暖氣等條件,配套設施具備交付使用條件,安全防護設施驗收合格。

同時,《住宅規範》對房屋驗收交

如何看待住宅建築應以套內使用面積進行交易

付給出了詳細的標準。如對放水工程要求,防水牆、地面無滲漏、無積水;抹灰頂面的要求則是,粘結牢固,無空鼓,表面平整、潔淨,無裂縫,無爆灰等等。

如何看待住宅建築應以套內使用面積進行交易

綜上分析:

我個人認為如下:

1.住房驗收內容進一步完善,房子質量相對之前的就會更加安全可靠,房子得到了進一步保障;

2.房價會有稍微上漲一點,但是相對之前有公攤面積的,有可能還會稍微低一點;

3.人們的眼觀就會集中在後面的房子,因為質量會比以前的好,就像人們生活:“以前吃飽就好(民以食為天)-溫飽-小康-有營養的吃飯...”,房子過度:“以前有小茅屋-土房、木房、石屋-樓梯水泥房(所謂的洋房)-有電梯房-高檔小區(住的舒適的)-現在應該開始步入質量房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