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團企業利好 資金池可以敞開了用

稅收政策:《關於明確養老機構免徵增值稅等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20號)三、自2019年2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企業集團內單位(含企業集團)之間的資金無償借貸行為,免徵增值稅。

政策解讀

企業集團內部資金無償借貸免徵增值稅,這一條實際上是對營改增後企業集團內部資金免稅使用範圍的一個擴大。主要解決企業集團資金無償調撥問題,減少企業集團內部資金流動成本,提高資金使用率。且政策中並沒有對無償借貸的資金來源加以限制,這個可以更多的空間。我們這裡暫時僅以資金池為例。

受惠企業

所有企業集團。在目前企業集團廣泛使用資金池的情況下,將是一個不小的利好。

案例

如某集團企業A為母公司,B、C和D為子公司。假定ABCD四個公司在一個會計年度內各有一個季度資金週轉困難,均無償使用了其他三家放在資金池的資金各一個億。假定視同銷售按年貸款利率6%,對於整個集團來說應產生視同銷售共3x6%=0.18億即 1800萬,應繳納增值稅 (假設為不含稅)1800X6%(稅率)=108萬。

而該政策執行期間,企業集團內部無償借貸行為免稅,應納增值稅稅額為0。

政策拓展

一、判斷企業集團的依據

政策:《企業集團登記管理暫行規定》第四條:企業集團由母公司、子公司、參股公司以及其他成員單位組建而成。事業單位法人、社會團體法人也可以成為企業集團成員。

母公司應當是依法登記註冊,取得企業法人資格的控股企業。

子公司應當是母公司對其擁有全部股權或者控股權的企業法人;企業集團的其他成員應當是母公司對其參股或者與母子公司形成生產經營、協作聯繫的其他企業法人、事業單位法人或者社會團體法人。

第五條:企業集團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企業集團的母公司註冊資本在5000萬元人民幣以上,並至少擁有5家子公司;

(二)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註冊資本總和在1億元人民幣以上;

(三)集團成員單位均具有法人資格。

國家試點企業集團還應符合國務院確定的試點企業集團條件。

第十三條:企業集團經登記主管機關核准登記,發給《企業集團登記證》,該企業集團即告成立。

根據市場監管總局2018年8月17日發佈的《市場監管總局關於做好取消企業集團核准登記等4項行政許可等事項銜接工作的通知 》(國市監企注〔2018〕139號)規定:取消《企業集團登記證》核發,強化企業信息公示。不再單獨登記企業集團,不再核發《企業集團登記證》,並認真做好以下銜接工作。

(一)放寬名稱使用條件,各級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對企業集團成員企業的註冊資本和數量不做審查

(二)強化企業集團信息公示。取消企業集團核准登記後,集團母公司應當將企業集團名稱及集團成員信息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本通知下發前已經取得《企業集團登記證》的,可以不再公示;

(三)依法加強對企業集團的監督管理

解讀:綜上所述,取消企業集團核准登記以後,我們判斷企業是否為企業集團時可以參考兩個方面的信息:

第一,是否擁有企業集團證書。這個是未取消企業集團核准登記前成立的企業集團。

第二,是否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公示集團公司及其集團成員的信息。

集團企業利好 資金池可以敞開了用

二、對於企業集團內部資金借貸的增值稅規定

政策: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 附件1:《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附《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註釋》(五)金融服務。

金融服務,是指經營金融保險的業務活動。包括貸款服務、直接收費金融服務、保險服務和金融商品轉讓。

1.貸款服務。

貸款,是指將資金貸與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業務活動。

各種佔用、拆借資金取得的收入,包括……,按照貸款服務繳納增值稅。

解讀:企業集團內部資金各種佔用定義為貸款服務,按貸款服務繳納增值稅。

集團企業利好 資金池可以敞開了用

政策:《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

一、下列項目免徵增值稅

(十九)以下利息收入。

7.統借統還業務中,企業集團或企業集團中的核心企業以及集團所屬財務公司按不高於支付給金融機構的借款利率水平或者支付的債券票面利率水平,向企業集團或者集團內下屬單位收取的利息。

統借方向資金使用單位收取的利息,高於支付給金融機構借款利率水平或者支付的債券票面利率水平的,應全額繳納增值稅。

統借統還業務,是指:

(1)企業集團或者企業集團中的核心企業向金融機構借款或對外發行債券取得資金後,將所藉資金分撥給下屬單位(包括獨立核算單位和非獨立核算單位,下同),並向下屬單位收取用於歸還金融機構或債券購買方本息的業務。

(2)企業集團向金融機構借款或對外發行債券取得資金後,由集團所屬財務公司與企業集團或者集團內下屬單位簽訂統借統還貸款合同並分撥資金,並向企業集團或者集團內下屬單位收取本息,再轉付企業集團,由企業集團統一歸還金融機構或債券購買方的業務。

解讀:符合本條件的統借統貸免稅,其他的不屬於免稅。資金池等不在這個範圍。

政策:《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十四條 下列情形視同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

(一)單位或者個體工商戶向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無償提供服務,但用於公益事業或者以社會公眾為對象的除外。

(二)單位或者個人向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無償轉讓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但用於公益事業或者以社會公眾為對象的除外。

(三)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情形。

解讀:無償使用視同銷售,用於公益或以社會公眾為對象的除外。資金池等集團內部無償調撥使用不符合“除外”的條件,應視同銷售。

集團企業利好 資金池可以敞開了用

政策:《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四十四條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價格明顯偏低或者偏高且不具有合理商業目的的,或者發生本辦法第十四條所列行為而無銷售額的,主管稅務機關有權按照下列順序確定銷售額:

(一)按照納稅人最近時期銷售同類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的平均價格確定。

(二)按照其他納稅人最近時期銷售同類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的平均價格確定。

(三)按照組成計稅價格確定。組成計稅價格的公式為: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1+成本利潤率)

成本利潤率由國家稅務總局確定。

不具有合理商業目的,是指以謀取稅收利益為主要目的,通過人為安排,減少、免除、推遲繳納增值稅稅款,或者增加退還增值稅稅款。

解讀:資金池等集團內部無償調撥使用,應屬於視同銷售行為,按《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四十四條確定銷售額

政策:《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二十七條 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六)購進的旅客運輸服務、貸款服務、餐飲服務、居民日常服務和娛樂服務。

解讀:則這筆繳納的增值稅不能做進項抵扣。所以出臺這個政策,著實地減輕企業集團的負擔,盤活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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