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媳離婚 公公起訴要他們還錢 你怎麼評論這件事情

夫妻雙方在2010年登記結婚,13年想要在杭州買房。老人通過三次陸續交給夫妻67萬元作為購房首付,買車位是又給了15萬。16年為了經營生意又有25萬交由小兩口使用,兒媳也在欠條上簽字確認。在兒媳起訴離婚後不久公公見勸說無望,於是向法院起訴,要求兒子兒媳歸還借款102萬元。案由是民間借貸,前兩張是有男方簽字,第三張是有兒媳簽字確認的。關於歸還欠款,男方自然是與父親站在一邊的,主要有異議的是女方。爭議的原因也是有這幾點。

第一,這些錢到底是贈與還是借款?認定的贈與應該有一定的證明,主張款項系贈與的的兒媳一方需要提供充分的證據證明。在沒有充分證據認定的情況下應該謹慎認定。並且公公一方交於欠款時並沒有明確表示是贈與,而且還有兒子提供的欠條作為證據。所以之間的借貸關係無法推翻。

第二,兒子寫給老子的欠條是否算數?僅依據雙方的關係無法否認借條的效力。

第三,是兒子的個人借款還是夫妻共同債務?這些借款發生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分別用於購房,買車位,還有經營生意的需要,系家庭共同生活及共同經營所需。中間的利益也由夫妻雙方共享,那麼債務也應當視為夫妻雙方共同債務。

兒媳離婚 公公起訴要他們還錢 你怎麼評論這件事情

看新聞時喜歡看評論,評論區中的留言也是達到1000多條。有支持老人,有反對的,各種聲音不一而是。

1.離婚就讓還錢,那兒媳給你家生兒育女和這幾年的青春怎麼算?

2.這樣搞,還有那個女的敢結婚啊?看到如此會算計的男方家庭,恐婚一族的女孩會越來越多?

3.老爺子一手空手套白狼厲害了,薑還是老的辣。

4.雖然我也有個女兒,但是挺支持男方的做法,男方付出那麼多,女方一句離婚就要分走老人一輩子的財產,憑什麼?

5.2013年買的房現在已經翻倍,把房賣了拿出一半來還錢,再還上貸款還能有富裕的錢。車位也漲了。

6.關鍵是為什麼離婚?如果感情不和,離婚是他們的自由。但是男方的錢也不是白撿的,分走老人的錢就更不對了。

7.我也學他們,以後資助兒女買房也要寫借條,如果自己兒女離婚這些錢也不能再要了。當然這些只是為了兒女們好,讓他們能好好過日子。

8.女方是起訴離婚的,肯定是奔著錢去的,她還要分割她沒出過錢的房子車子和攤位。支持老人做法。

9.父母辛苦一輩子,都叫兒女掏空了。給財產的目的是希望他們生活幸福。以上案例如果父母不追回財產,那麼老人將一無所有。支持。

10.結婚的時候彩禮是必須要的,否則男方提出離婚也來這麼一出,說買房子是借的錢,然後賣房子。女方除了孩子其他的都沒有了。

兒媳離婚 公公起訴要他們還錢 你怎麼評論這件事情

後邊評論太多,只挑了一部分,一大部分都是支持老人家的。

結婚是一件嚴肅的事情,是兩個成年人由自己做出的決定,成年人也應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那些抱著結婚是為你家生兒育女的,還耽誤了幾年青春的想法不可取。在新時期的中國,男女平等是經過法律明確的。為男方生兒育女的思想更是錯誤的,難道孩子不喊你媽?你有幾年青春男方就沒有青春嗎?這種強盜邏輯不可取,把女方看做生育機器的看法更不可取,大家都是有感情的人而不是被交易的物品。

結婚應該以感情為基礎,把結婚當成一種金錢交易也是不可取的。適當的彩禮可以保護女方權益,但是過分索取就會讓婚姻變了味道。父母出錢買房買車是為了讓小夫妻能好好的過生活,不是讓你們拿來做離婚分割的。父母幹了一輩子才掙的錢,你們一離婚老人家就一無所有了。老人家可以為了讓你們生活幸福無條件支持你,老人家可不是空手套白狼,那是實實在在的102萬。如果自己拿來投資買房,自己翻個倍變200多萬也是很輕鬆的。如果你們不好好過日子,老人的權益是必須維護的。

說因為這個恐婚的女孩會更多。這個更是無稽之談,如果你們沒結婚的時候就想著離婚分割財產,那麼小編建議這婚你們還是別結了。因為為了離婚去結婚的行為無異於謀財害命。就此案例來看是女方起訴離婚,為的也是分割財產。男方父母給的100多萬已經讓他們享受到不少的收益,比如房子車位的增值,生意攤位的收入都是歸了兒子兒媳。就算還了這100多萬他們兩個也會有很多盈餘。感情不和想離婚是雙方的自由,婚姻雙方也是平等的。雖然中間有兩張借條是男方自己簽字確認的,但是男方父母出的錢也是事實,夫妻雙方也是在關係存續期間共同受益的。作為雙方共同債務也是沒有問題的。

最後想說結婚以感情為基礎,不要功利心太重,倖幸福福過日子最重要。這也是老人肯給你們這麼多錢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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