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興良潛心刑法學40年著書14種

陈兴良潜心刑法学40年著书14种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陳興良作報告。主辦方供圖

中新網北京12月11日電 (記者 馬海燕)中國刑法學研究40年報告會暨“陳興良刑法學”新書發佈會10日在北京舉行。作為中國刑法學的標誌性學者,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陳興良積極推動中國刑法學知識的轉型。本次出版的“陳興良刑法學”共14種,總計18本,內容涵蓋刑法學研究的方方面面,是陳興良刑法學研究的個人獨著精品作品集。

陳興良是1977年恢復高考後的第一批大學生。他以自己在北京大學法律系求學到後來在中國人民大學、北京大學任教從事刑法學研究的生涯為基礎,做了題為《中國刑法學研究40年》的主題報告。

陈兴良潜心刑法学40年著书14种

法學界探討中國刑法學研究40年。主辦方供圖

從1977年恢復高考以來,新中國刑法學研究經歷了恢復重建到不斷繁榮發展的進程。從197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頒佈,新中國的刑法體系正式建立,到1997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大規模修訂,再到2017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十)》的出臺,中國的刑法體系不斷完善。

陳興良認為,從中國的刑法學研究恢復重建到後來的發展,可以分為三個階段。第一個階段是從1978年到1988年,是刑法學科的恢復重建階段;第二個階段是從1988年到1997年刑法的頒佈,這個階段是以立法為中心的刑法學理論研究階段;第三個階段從1997年刑法頒佈到現在,這一階段是以司法為中心的刑法學研究階段。

陳興良說,在各個部門法當中,刑法的立法和司法活動相對發展較快,無論是在立法時間上,還是在立法質量上都走在前面,因此刑法學的教育也是最早的。他認為,中國刑法學的教育研究絕不單純是對刑法規範的闡釋,其中也要包含價值判斷的內容,要保持刑法學對社會及時反應的能力。(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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