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在路上跑,車跑人也跑,車保人沒保!太普遍啦!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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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社會的發展,收入的提升,國民的生活水平也提高了,有房有車一族也與日俱增了!隨著科技的變革,轎車價格也越來越親民,由奢侈品變成代步工具了!目前,成都市總人口1600餘萬,而汽車保有量已突破450萬,居全國第二。

但是,絕大部分汽車,都有一個共同點:“車輛損失險和三責任險都投保了,且三責任險保額也逐年提高,從以前的三十萬到現在五十、一百萬不等,卻司機乘客座位險保額依然是一到兩三萬,都未過五萬!”。普及下知識:車輛損失險,是因為自己原因或自燃災害造成自己的車輛損失,由保險公司按實際損失進行賠付!三責任險,是由於自己原因造成對方(對於保險公司則稱第三方)人身損害及財產損失,保險公司根據實際損失進行賠付,但不得超過保額。

從以上可以看出,賠付自己車輛和第三方的人和財產保額遠遠大於自己司機和座位上的乘客,明顯不合理,人(司機和乘客)不如車值錢!而且,這種現象非常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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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的發達,出行的便利,人們在工作之餘,選擇一家人或是邀上幾個好友自駕出遊,也是享受生活的一種愜意!因此,近年也蔚然成風,倍受尊寵!

可是,每次出行最重的是什麼?毫無疑問,安全!風險無處不在,誰也不知道天上會飄過哪朵雲,又有哪朵雲會下雨,所以出行前做好充足準備,未雨綢繆,防患於未然,是必不可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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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在路上跑,車跑人也跑,車保人沒保,這是對有車一族莫大的諷刺!別說這話聽起來很晦澀,但這是無法磨滅的事實!幾十萬的車都買得起,甚至不幸撞了對方,幾十萬、上百萬保險公司都賠,唯獨自己和乘客才區區幾萬!今年8月22日,四川眉山一家三口開寶馬5系回雲南老家,不幸被落石砸中車頂,全家喪命。不幸的人已遠去,可是活著的車主年邁的母親和兩歲的兒子,還得繼續呀!但是車主,生前買了車險外在平安只買了微不足道百餘元的意外卡,造成司機及乘客座位上的妻子、女兒三人總共才賠付十餘萬,平均每人才幾萬,比起那寶馬車,真是相差甚遠!諸如此類例子,太多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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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在出行前,買夠充足的保障,與生命價值相當的保額,不僅彰顯生命價值的珍貴,而且也能為家人構建一個更好的生存保障!雖然,大家都期望平平安安,其樂融融,但是再花點小錢投上人身保險,不是更好嗎?如:平安的尊享樂駕意外卡,只需258元,都可擁有全家人最高累計達120萬保障!

有人說,我才不買保險,除了交強險,國家強制要求以外,其他什麼保險都不買!買保險,沒什麼意義!不管你說這句話,是出於什麼目的,但至少可看出:你對生命的漠視!對家人的不負責任!試問,如果你(司機)和車同時不幸掉進河裡,危難在即,你是希望救你,還是救車?救你,保險公司說不划算,還不如救車,因為挽救車的損失至少會少賠付很多,至於你沒什麼影響,無所謂!此時,命懸一線,你會怎麼想?

有家才有愛,有責任才有未來!通過辛勤努力,讓一家人有車有房,這是你的功勞,也是你的責任!但是,掙錢不容易呀!別讓來之不易的一切,因風險毀於一旦!保險是讓逝者安息,給生者以希望!

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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