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教育局公佈民辦初中招生政策!

來源/ZAKER瀟湘

1 月 18 日,長沙市教育局召開城區民辦學校初中招生工作政策宣講會,會上公佈了

具體的派位比例:凡與公辦學校合作辦學的民辦學校,其招生計劃的 50% 採用微機派位的方式招生;凡沒有與公辦學校合作自主辦學的民辦學校,其招生計劃的 20% 採用微機派位的方式招生。

長沙教育局公佈民辦初中招生政策!

填報

可同時填報公辦、民辦學校志願

新的招生政策首先是改革招生錄取方式,按照《義務教育法》免試入學要求,長沙市城區民辦和公辦初中學校招生同步進行,實行微機派位和自主招生相結合的方式錄取。其中凡與公辦學校合作辦學的民辦學校,其招生計劃的 50% 採用微機派位的方式招生;凡沒有與公辦學校合作自主辦學的民辦學校,其招生計劃的 20% 採用微機派位的方式招生。

招生錄取程序中大家最關心的是如何填報志願。每一位小學畢業生可同時填報一所公辦學校志願和一所民辦學校志願;其中公辦學校志願為必填項,民辦學校志願為可填項。學生在填報民辦學校志願時,必須選擇公辦學校志願優先還是民辦學校志願優先。民辦學校與公辦學校微機派位同步進行。教育行政部門保障為每個符合條件的小學畢業生提供一個公辦初中學位。

選擇公辦學校優先的,若派中公辦志願,不再參加民辦學校微機派位,也不再參加民辦學校自主招生。選擇公辦學校優先但未派中公辦志願的,可參與民辦學校微機派位,若派中民辦志願,即錄取到民辦學校;若未派中民辦志願,則錄取到公辦派位學校或參與民辦學校的自主招生。

選擇民辦學校優先的,若公辦志願與民辦志願均派中時優先錄取到民辦學校;若未派中民辦志願,則錄取到公辦派位學校或參與民辦學校的自主招生。

長沙教育局公佈民辦初中招生政策!

錄取

微機派位後民辦初中開始自主招生

城區學籍及外地回長小學畢業生已被公辦學校提前招生錄取、選擇公辦學校優先並已派中、自願填報選擇民辦優先並已派中的,均不再參加民辦學校的自主招生。

統一微機派位後,民辦學校開展城區學籍及外地回長小學畢業生的自主招生工作。學生(家長)微機派位未派中志願填報學校,仍需選擇到民辦學校就讀的,可到相應民辦學校參與自主招生,民辦學校確定錄取時,須與學生(家長)簽訂《自主招生承諾書》,報教育行政部門審批。

凡通過微機派位方式錄取的,由市教育局根據派位結果直接錄取。凡通過自主招生方式錄取的,民辦學校憑學生(家長)簽訂的《自主招生承諾書》,向市教育局上報自主招生預錄名單。市教育局根據《自主招生承諾書》,審核最終錄取結果。

校長聲音

新政策下更要做好內涵建設

民辦學校調整招生政策,以後也要參與微機派位,民辦學校怎麼看?

" 早有準備,積極看待。" 青竹湖湘一外國語學校副校長王炯說,這個政策對他們學校不是新鮮事物,幾年前他們學校就有了參加派位,派位人數有的時候是 200 人,有的時候是 250 人,有的時候甚至是 300 人," 因此,對於此次政策調整我們不是太擔心 "。

王炯認為,新政策是有利於長沙市教育生態建設的,這要求大家在公平競爭的條件下,做好學校內涵建設,抓好學校內部管理。

聚焦

為何要調整民辦學校初中招生政策?

長沙市教育局新聞發言人、副局長繆雅琴介紹,教育部在近年頒發的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通知中一再強調,對於有空餘學位的公辦熱點學校和報名人數超過招生人數的民辦學校,可以引導採取電腦隨機派位的方式招生。要將民辦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納入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管理,嚴格規範招生計劃和招生方式管理,引導其合理確定招生範圍,並與公辦學校同步招生。

2016 年,長沙市率先實施 " 公辦不擇校 " 政策,全面規範了公辦學校招生秩序。2017 年,繼續鞏固公辦學校招生政策改革成果。在招生過程中,出現了個別民辦學校不守規矩、不守紀律,出現了 " 掐尖 "" 坑班 " 等不良現象,引起家長的教育焦慮。隨著招生改革的持續推進,群眾迫切期待在民辦學校招生秩序和招生制度設計方面做出新的改革。

當前民辦學校快速發展的同時,個別學校在宣傳、招生、收費等方面的違規行為,在一定程度上損害了學生和家長的合法利益,影響了教育生態,也阻礙了民辦教育的持續健康發展。

另外,有民辦學校違規與培訓機構聯合舉行或變相舉行招生考試,以培訓機構成績、各類競賽證書、奧數等學科競賽成績或考級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導致不少學生和家長奔波培訓機構參加各類培訓,加重了學生負擔。

目前杭州、寧波、武漢、成都等城市均已實施 " 微機派位與自主招生相結合 " 的民辦初中招生辦法,為長沙提供了可借鑑的經驗。

培訓機構打著名校招生的名義組織考試有用嗎?

長沙市教育局新聞發言人、副局長繆雅琴介紹,這樣的招生考試是違規的。根據教育部和省教育廳相關政策法規,無論是公辦學校還是民辦學校,必須嚴格遵守義務教育階段免試入學規定。

調整併發布民辦學校初中招生政策,目的就是要進一步規範民辦學校的招生行為,同時也告訴廣大學生和家長,不要參加培訓機構違規組織的招生考試。下一步我們將採取措施,對頂風違紀的行為嚴肅查處。

一是加大督查力度。市教育局成立由紀檢、督導、基礎教育、民辦教育等部門聯合組成的督查組,明察暗訪,不定期督查。二是建立約談制度。凡是在招生過程中違規招生的學校,由紀檢部門對其學校主要負責人進行誡勉談話,情節嚴重的,在相關媒體予以曝光。三是強化責任追究。按照 " 屬地管理 " 和 " 誰主管、誰負責 " 的原則,強化區、縣教育局及學校 " 一把手 " 的責任,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建立責任追究機制。

民辦學校凡違反招生政策的,視情節給予警告、限期整改、核減招生計劃、責令停止招生、吊銷辦學許可證等行政處罰或處理。民辦培訓機構違反政策的,將責令停止招生,吊銷辦學許可證,並在媒體公示。

長沙教育局公佈民辦初中招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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