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我的用人原則是,被委以重任者是能找出把事情做得更好的方法的人。
②找出把事情做得更好的方法,是將任何事情做成的保證。當我們相信某一件事不可能做到的時候,我們的大腦就會為我們找出各種做不到的理由。但是,當我們相信——真正的相信,某一件事確實可以做到,我們的大腦就會幫我們找出各種方法。
③相信某一件事可以做成,就會為我們提供創造性的解決之道,將我們各種創造性的能力發揮出來。相反,不相信事情能夠做成功,就等於關閉了我們創造性解決問題之道的心智,不但會阻礙發揮創造性的能力,同時還將破滅我們的理想。
④“不可能”是失敗的用語,一旦一個人被“那是不可能的”想法所支配,他就能生出一聯串的想法證明他想得沒錯。 事實上往往只要用心去想辦得到的原因,就可以達成。“普通人”總是憎惡進步。
⑤如果我們讓傳統的想法凍結我們的心靈,新的創意就無由滋長。
⑥傳統的想法是創造性的計劃的頭號敵人。傳統性的想法會冰凍我們的心靈,阻礙我們發展真正需要的創造性能力。
⑦要找出完美想法的最佳途徑,就是擁有許多想法。我會不斷地為自己和別人設定較高的標準,不斷尋求增進效率的各種方法,以較低的成本獲得較多的報酬,以較少的精力做更多的事情。
⑧我們的心態決定我們的能力。我們認為我們能做多少我們就真的能做多少。如果我們真的相信自己能做得更多,我們就能創造性地思考出各種方法。
⑨拒絕新的挑戰都是非常愚蠢的。我們要集中心思於怎樣才可以做得更多。如此,許多富有創造性的答案都會不期而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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