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為基本法是如何誕生的?

《華為公司基本法》的起草,歷時 3 年,距其正式定稿公佈,也已經過去了19年,《基本法》離我們越來越遠,已經成為歷史。

來源:華夏基石e洞察(ID:chnstonewx)

作者:吳春波( 本文整理自吳春波教授新著《華為沒有秘密2》(中信出版集團))

《基本法》這段歷史,早已有很多的人談及,有描述的,有總結提煉的,也有戲說的。其中有當事人,有參與者,也有旁觀者,眾說紛紜,甚至有天壤之別。作為親歷者,我無意捲入是非之爭,也沒有能力探究其完整的真相,只是想把那段歷史的片段重現一下。

华为基本法是如何诞生的?

初遇華為

我初遇華為的時間是 1995 年 7 月,正值暑假期間。學校的 6 位老師結夥出去做諮詢,在深圳請我們做諮詢的第一家企業是深圳寶安集團。其間,華為曾通過諮詢培訓公司做培訓,找到了學校在深圳的仁大公司,後者推薦我們去華為講課,我開始與華為有了聯繫。

其後,華為再次聯繫我做諮詢工作。1996年1月,我正式進入華為。當時的華為銷售額達15億元人民幣,主要來自中國農村市場。員工總數為1200 人,註冊資本7005 萬元,華為是一個默默無聞的小公司,即使在其所處的南山區,也很少人聽說過它。

我第一次進深意工業大廈的華為,只留下兩個很深的印象:其一,員工很年輕,如同進了校園;其二,任正非很有個性,說話如同他的外表——簡單、樸實無華。

華為的第一個諮詢項目是市場營銷部的績效考核制度,接口部門是市場考評辦(負責人為張建國,編制共三人)。諮詢項目的目的是把年終獎金髮出去,因為市場人員遠離公司,任正非搞不清這些人的績效到底如何,而面對各辦事處報上的分配方案,心中又沒有底,所以迫切需要建立市場人員的績效考核體系,作為發放獎金和增加工資的依據。

這是華為歷史第一次引進諮詢機構,進行管理諮詢。

人大教授

至此,華為就多了一幫人,這幫人有個代名詞:人大教授。

當年,我們在華為的感覺特別好,比在校園的感覺好多了。每次公司開高層會議,任正非基本上都會說:請人大教授說說。在稚嫩的華為面前,同樣稚嫩的我們有指點江山、激揚文字的成就感。

人大教授來自工業經濟系、勞動人事學院和計劃統計學院,平均年齡 35 歲,四位博士,兩位碩士。六人的關係很複雜,歸納起來講是通過縱橫交錯的同學、同事、老鄉和隊友(學校武術隊)網絡連接起來的,這是一個自組織團體,沒有機構,沒有註冊,沒有公章,連皮包公司都不如,說白了就是拉幫結夥外出掙錢的合夥人。

現在可以說了,“人大教授”是名不副實的,六位當年都是副教授,在華為諮詢期間,自己將自己的職稱抬高了一級,或者說被華為認可為教授。學校的副教授們聽到每天有人喊自己為教授,肯定很受用。後來,我們六位被外界稱為“人大六君子”或“華為六君子”,說心裡話,我並不喜歡這個稱呼,當年變法的六君子,都被押到了菜市口問斬,定法的六君子會有什麼好下場?

人們往往把偶然連接的關係叫作緣分,與華為的合作就是基於偶然的緣分,我們命好,遇上了華為。我的微博簽名後綴是 H-R,H 代表華為,R 代表人大,人生只為一件大事來。

“基本沒辦法”

“基本法”這一稱呼,出自任正非。那些年,正值《香港基本法》成為熱點,在一次會議上,任正非提出:“華為也要有自己的《基本法》。”

任正非提出搞《基本法》肯定不是突發奇想,也不是基於一時的衝動,其實在此之前任正非就已經在思考企業文化建設問題了,1995 年 9月起,華為公司發起了“華為興亡,我的責任”的企業文化大討論,同時還制定了 14 條的《華為人行為準則(暫行稿)》。

接下來的過程他人都有過詳細的回憶,充滿了傳奇色彩。

公司內部搞出的《華為公司基本法》被任正非否了,據說任正非把文稿扔在地上,因沒有親眼見證,存疑。在沒有辦法的情況下,任正非提出:讓人大教授試試。

於是,人大教授升級了,成為“《基本法》專家組”。人大教授們自此與《華為公司基本法》相聯繫了。一幫學者與一個公司偶遇,又偶然地與一部公司的大法相連接,這個公司改變了學者的命運軌跡,這部大法又影響了這個公司的成長軌跡。這一切皆由於偶然。

歷史充滿了偶然,歷史真的很好玩。

人大教授接到這個任務時,一片迷茫,猶如任正非當下對摩爾定律和低時延的迷茫一樣,這也是個“無人區”——前無古人,後無來者,左右無同行者。

第一,沒有可借鑑的文獻資料。那時,企業文化還不像現在這樣如火如荼,加之信息渠道的匱乏,幾乎找不到相關的文獻資料。當很多年後看到國外翻譯過來的派翠西亞·瓊斯所著《說到做到:50 家頂尖企業的使命宣言》時,不僅感慨:如果當年看到這本書,該有多好!

第二,沒有可借鑑的企業實踐。那時,國內企業還沒有相關的實踐,也不知道國外是否有。

第三,不知道任正非的真實意圖和期望。可以說,在當時,什麼是《基本法》,《基本法》有什麼,這些基本問題也不清楚。後來《基本法》結集出版的書名為《走出混沌》,很真實地反映了當時的狀態。甲方沒有詳細需求,乙方肯定一片迷茫,一片混沌,《基本法》起始於混沌。當務之急,是搞清楚啥是《基本法》。

於是,六位教授在北京召開緊急會議,討論關於《基本法》的寫作問題。會議聚焦於兩個核心問題:什麼是《基本法》?如何寫《基本法》?

經過一天的激烈討論,還是達成了共識:

第一,《基本法》,基本不是法。不能把《基本法》寫成企業內部的法律文件,這肯定不是任正非所要的,企業也不需要一部法律文本。

第二,《基本法》,基本沒辦法。對於《基本法》裡主要包含哪些內容,是使命與價值觀宣言,還是企業的經營政策體系?大家各持己見,互不相讓。

學者們如果遇到理論問題,都如同牛虻遇到了牛,鬥牛遇到了紅布。這其中還關乎面子問題、尊嚴問題、長幼次序問題,因而每次討論都爭得面紅耳赤,但大家都有君子風度,從沒動過手。不過想起來後怕,這六人一半是校武術隊的,都是練家子,有的還是高校武術冠軍,一旦動起手來,後果不堪設想。

科技園

《基本法》起草之時,正值華為由租用的深意工業大廈搬到自建的科技園一號樓,十餘年後我又去過一次深意工業大廈,繞樓三圈,百感交集,想到最多的是當年的《基本法》歲月。

《基本法》寫作的突破,源自一頁半複印的小文章,講的是寶潔公司的案例,我們受此啟發,當時提煉出三個問題,基本上為《基本法》定下了基調,確定了主旨。

這三個問題是:

第一,華為為什麼成功?

第二,支撐華為成功的關鍵要素有哪些?

第三,華為要取得更大的成功還需要哪些成功要素?

於是,橫跨三年的《基本法》起草大幕由此拉開。

在公司,查資料,訪談,討論,調研,調查。

那段時間確實匆忙而充實,一頭扎進文檔裡,追溯華為成長的路徑,華為有限的資料被翻了個底兒掉;與公司的高管和員工們訪談,從里程碑的大事,到坊間野史,無話不談,從辦公室,一直談到大排檔,最後稱兄道弟地互訴衷腸。

在北京,同樣是討論,每一稿寫出來後,都是伴隨著相互赤裸裸的吹捧與批評。

尤其難忘的是,1996 年 3 月,任正非與專家組連續三天長談,從其家世、童年、求學、參軍、退役,一直到創辦華為以及公司的艱難成長曆程。非常可惜的是當時沒有錄音,一段珍貴的歷史資料只存在有遺忘功能的大腦中,留下的是記憶的碎片。

在起草過程中,任正非與專家組就《基本法》的內容有過四次長談,談話要點後來整理於《為華為公司設計未來——公司總裁任正非談〈華為公司基本法〉》。專家組的辦公室就在任正非辦公室的隔壁,任正非有什麼新想法,都會見縫插針地聊上幾句;每次新的一稿出來,都會長談一次;每次開會結束前,任正非總會問一句:人大教授有什麼意見?

同任正非交流的過程中,不難看出他對《基本法》的重視與期待。

他是《基本法》的策劃者,也是最重要的參與者和智慧貢獻者,否則,就無法解釋《基本法》為什麼會出現在華為而不是別的公司了。

1996 年 6 月 30 日,任正非在《再論反驕破滿,在思想上艱苦奮鬥》的講話中提出:“我們正在進行《基本法》的起草工作,《基本法》是華為公司在宏觀上引導企業中長期發展的綱領性文件,是華為公司全體員工的心理契約。要提升每一個華為人的胸懷和境界,提升對大事業和目標的追求。每個員工都要投入到《基本法》的起草與研討中來,群策群力,達成共識,為華為的成長做出共同的承諾,達成公約,以指導未來的行動,使每一個有智慧、有熱情的員工,能朝著共同的宏偉目標努力奮鬥,使《基本法》融於每一個華為人的行為與習慣中。”

那是一段值得追憶的歲月,那是一段難忘的青春。

《基本法》的制定從 1996 年初開始,到 1998 年 3 月 27 日完成,歷經三年,改了八稿,其中小的改動就沒法統計了。

《基本法》的起草過程比結果更重要。“重要的事情不著急”,這是任正非時間管理的基本原則。三年起草,是一個灌輸、認同和信仰的過程。經過這三年的不斷折騰,每條大家都已經爛熟於心了,如果三個月拿出來,恐怕就是另外一個結果。從某種意義上講,《基本法》可以與 1787 年長達 160 多天的美國憲法的起草過程相媲美——是一次偉大的妥協。其實,直到審定的當天,《基本法》的第一條還在爭論和妥協之中。

那時,華為的幹部每個週日,都要犧牲休息時間,到公司學習討論《基本法》。

1996 年 12 月 26 日,《基本法》第四討論稿刊登在了當日出版的第 45 期《華為人》報上,任正非要求所有幹部職工帶回去讀給家人聽,回到公司後提出自己的意見和建議。1997 年春節,任正非為每一個華為人佈置了寒假作業:認真學習《基本法》的同時過好春節,“如果說企業文化是公司的精髓,那麼《基本法》是企業文化的精髓”。

南園村

南園村位於南山區,是典型的城中村,距離華為的龍興之地深意工業大廈很近。

人大教授第一次進華為的時候,住的是南油酒店,南油集團是任正非復員後任職的第一家國企。我們第一次見任正非就是在附近的南海酒店,那次是一起喝早茶,但六人中沒有幾個人知道早茶是什麼,納悶的是,早飯還沒吃,喝什麼早茶?

後來,就搬到了南園村的農民房。

再後來,就搬到了新桃園的華為樓,該樓位於南山婦產醫院對過,是華為唯一自建的宿舍樓,因華為的高層均住在此樓,內稱“中南海”。搬來搬去的原因是節省費用,那時候華為真的沒錢,大多數員工都住農民房。

專家組每次去華為,均下榻於南園村的農民房,早晨從南園村坐354 路公交車到科技園上班。那時深圳的公交車真的不敢恭維,外觀破舊,車況很爛,速度極快,乘員超載。記得有一次,在深南大道進入輔路下橋時,公交車突然失控,差點一頭栽向橋下,下車一看,一根疑似傳動軸的物件掉在地上,眾人大驚失色!

我們在深圳不懂粵語,但有句粵語是上下班必備,到達目的地如果喊“下車”,中巴照舊一路前行,必須喊“有落!”,且要蕩氣迴腸地喊,否則售票員根本聽不見。

在南園村時,過得很清貧,但真的很快樂。晚上吃大排檔,回來後也沒有什麼娛樂節目,那時沒有手機,腰上別了個華為配備的摩托羅拉傳呼機,基本上用於工作。有一部電話,還不能打長途,也無法上網。

於是,回來後,就是神侃,話題永遠離不開華為,離不開那個基本沒辦法的《基本法》。當年本人曾做過記錄整理,取名《南園村夜話》,很可惜遺失了,現今想起來,還是有些遺憾。

在南園村的農民房,印象最深刻的是夏天的酷熱,我因一時的“高風亮節”,選了沒有空調的房間,而且一住就是三四年,現今想起來都覺得不可思議,那些年是如何度過的?看來人的適應能力與人的潛力一樣——你的能量超乎你想象。

當年在南園村還出過大事。某晚趕上聯防夜查,幾位教授因沒有辦理暫住證,被帶到了派出所,可憐這些專家們蹲在地上,手抱頭,一字排開,簡直是斯文掃地,臉面全無。幸虧公司及時搭救,否則,很可能被送往樟木頭。

《走出混沌》

1998 年 3 月 23 日,南山明華會議中心,“華為公司《基本法》審定會”正式召開,宣告了歷時三年,修改數次,計 103 條,16400餘字的《華為公司基本法》橫空出世,《基本法》的制定工作宣告完成。從這一天開始,《基本法》成為可追憶的歷史。

在這次會議上,任正非指出:“《基本法》通過之時,也就是《基本法》作廢之時。”因為,《基本法》輸出的只是一個文本,而其精神內核已經內化於華為人的頭腦之中了,並與華為的經營管理實踐相結合。當年國務院副總理李嵐清曾為《基本法》題詞:“隨心所欲不逾矩。”

1997 年 6 月 10 日,《人民日報》刊登文章《中國人民大學為企業改革探路》,對“青年教師長期深入企業、服務企業,探索中國企業發展道路”,做出了肯定。

1997 年 6 月 11 日,中國企業家協會會長袁寶華(曾任人民大學校長)專門聽取了《基本法》的彙報,並予以較高的評價:“華為是做到了‘從心所欲,而不逾矩’。經驗很寶貴,不僅值得新企業吸取,也值得老企業吸取。改革開放以來,大量新企業出現,許多是先天不足,後天失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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