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议!大逆转,任天堂的法律大棒

【游戏文化】低段位玩家,高段位视点。大家好!我是你们的流浪熊。今天,熊叔给大家带来的是业界趣闻,看看不服就告的业界毒瘤任天堂。

看不惯就告!打不过就告!谁动我奶酪我就告谁!只要祭出法律大旗,就没有搞不定的事,我是游戏界的法律专家任天堂。

异议!大逆转,任天堂的法律大棒

游戏嘛,天下玩家是一家,本来共商共建共享就好,问题是吃游戏饭的不这么认为,自家的就是自家的,谁也不能动。在这一点上,与西方游戏厂商对玩家自娱自乐开发的各种MOD改版持开放包容性态度不同,日社对待自家IP的严谨保守性暴露无遗。远的不说,就说说最近CAPCOM(又是卡婊)开发的《生化危机2RE》,实际上在很久之前《生化2》的重制呼声就一直很高,狂热的粉丝甚至自行“重制”了一款《生化危机2》。当这群玩家刚刚放出一段试玩DEMO开始,CAPCOM的法务部门就出动了,逼着这群粉丝放弃了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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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家自制的生化危机2重制版

但是与护食大神级任天堂法务部相比,卡婊那个最多算个入门级选手。下面我们就扒一扒游戏界最会玩法律的任天堂法务部的故事。好,战斗开始!

ROUND 1

那是一个遥远的时代。1982年的任天堂,还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社,开发了一款名叫《Donkey Kong》的游戏,也就是后来赫赫有名的《大金刚》。美国影视大鳄环球影业也不知道是哪里抽了风,控告任天堂《Donkey Kong》(大金刚)侵犯了其于1976年拍摄的电影《金刚》的著作权。环球影视也许没想到,这一告不要紧,直接捅了个大马蜂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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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天堂FC版大金刚

任天堂法务部迅速应战,经过深入调查,发现环球影视宣称的所谓著作权根本就不成立,因为几年前环球影视为了获得金刚的版权,通过法律程序将“金刚”变成了“公共产权”,也就是说谁都可以使用。抓到这一关键,任天堂法务部迅速扭转战局,直接胜出。

马蜂一旦出了窝,就不是你捅完想走就走的事情了,所谓吃不了兜着走,捅完了得跑得快啊。告完我就想拍屁股走人?没门儿,反击!

任天堂发现,环球影视没事也整了个叫《金刚》的掌上游戏,居然还和自家的《大金刚》高度相似,这一下不要紧,任天堂直接反告环球影视这款游戏侵权,法院宣判环球败诉,需要赔偿任天堂180万美元。所谓偷鸡不成蚀把米,180万美元在上世纪80年代什么概念?天价啊,真是比做游戏赚钱容易多了。这一战成了任天堂法务部的奠基之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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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UND 2

从上世纪GB时代过来的同学们都知道,当时的掌机屏幕是什么样子,方寸小黄屏黑白双色,性能远远落后于家用机画面,掌机市场的开拓也才刚刚开始。在大陆市场,小朋友们也承担不起GB这样价格昂贵的掌机,一般也就买个地摊儿山寨掌机,玩的最多的就是俄罗斯方块了(也只能玩这个)。没错,风靡全球的俄罗斯方块是当时决定主机、掌机大战的关键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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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版俄罗斯方块

任天堂当时的死对头世嘉计划在自家MD主机上推出《俄罗斯方块》,眼看对手准备在自己地盘上吃肉,任天堂不乐意了,法务部再次出击,向法院状告世嘉MD版《俄罗斯方块》侵权。没想到世嘉早有准备,宣称自己也有《俄罗斯方块》的版权。世嘉的有备而来让任天堂突然没了主意。

当时是1990年,苏联正处在解题前夕的社会大动荡之中,版权管理十分混乱,听到世嘉也有版权,任天堂总裁山内溥不动声色,暗地里委派自己的女婿荒川实带领法务人员直接飞付苏联进行秘密调查。经过核实,任天堂发现了世嘉一个关键漏洞,原来世嘉有《俄罗斯方块》版权不假,问题是这个版权是关于IBM-PC电脑上的版权,世嘉没有把版权买到底。得到关键证据的任天堂没有马上回国,而是顺手以高价将《俄罗斯方块的》掌机和主机独占版权给买了下来。

好了,拿到了关键证据,回来接着告。结果不出意外,世嘉无奈败诉,随后世嘉撤销了《俄罗斯方块》在自家平台上的发售计划。(世嘉法务部猪队友啊!)任天堂在这场版权争夺战中赚了多少钱?结论是不可估量。且不说《俄罗斯方块》游戏本体卖了多少,这款独占游戏为任天堂主机掌机王超的建立所贡献的力量远不是可以用金钱来衡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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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UND 3

还是上世纪90年代,为应对当时NEC的PC-Ecd版和世嘉MD主机的CD机计划,任天堂与当时技术实力雄厚的索尼达成协议,双方共同开发SFC主机的CD版,索尼称之为“Play Station”计划(是不是很熟悉呀),双方于1990年1月正式签订合同。合同规定索尼有权推出内置光驱的SFC一体机,而任天堂可以推出相关光驱外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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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罕见的开发版本sfc-Playstation

合同签订后,任天堂按照流程将相关合同知会给了任天堂美国分社。美国分社社长霍华德·林肯是律师出身(任天堂真会选人),马上发现了该合同潜藏的重大漏洞。该合同让索尼获得了SFC-CD模式的主导权,如果以后CD规格成为主流,那么索尼完全可以借此推出后续机种,继而取代任天堂。美国分社马上将此情况传回本社,山内溥吓的惊出一身冷汗,不过随后他又很快冷静下来,马上让法务部就此想出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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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天堂美国分社两大支柱荒川实与霍华德·林肯

法务部经过对合同的详细研究,发现虽然该合同对双方的权利义务规定很详细,但也存在一个很大的漏洞,那就是没有排他性条款。也就是说,双方的合作并不排斥和影响合作方与其他第三方合作。得到该消息的任天堂随后派出荒川实和林肯到荷兰与飞利浦公司签订了一个相似的合同,不同的是该合同完全保障了任天堂的主导权。

当索尼高调展示SFC的“PlayStation”版本的时候,任天堂撇开索尼,公开了与飞利浦的合作计划,借此打消索尼对介入游戏主机的野望。索尼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把主导该项目的一个天才逼入了绝境。这个人叫久多良木健。

ROUND 4

第四回合是任天堂与众粉丝的战争。关于这一场战争,熊叔实在很不理解,毕竟厂商与粉丝之间是衣食父母的关系。粉丝对任天堂众多经典IP的热爱,是任天堂扩大本社影响力,推动良性发展的重要力量。虽然粉丝出于热爱,喜欢对任天堂社下的一些作品进行改编再创作,但大多数不是出于商业目的,而仅仅是喜爱而已。

不过任天堂却不答应,法务部再次出动。

前不久,任天堂人气大作《塞尔达传说 荒野之息》发售取得空前成功,业界一片好评。一个国外粉丝出于热爱,自行制作了一个《塞尔达传说荒野之息》NES版(也就是FC版),该自制小游戏试玩DEMO放出没多久,作者就收到了任天堂法务部的律师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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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C版塞尔达荒野之息

这样的案例数不胜数。2016年8月,狂热粉丝DoctorM64耗费6年之久,将GB经典游戏《银河战士2:萨姆斯归来》进行了重制,并且免费将该游戏提供给steam等各大平台,共玩家下载。没多久,美国各大站点就收到了任天堂美国分部的律师函,要求将该游戏下架。

还是在2016年8月,一群口袋妖怪的狂热粉丝团队用了9年时间(勇气可嘉啊),制作了一款《口袋妖怪》同仁作品叫《口袋妖怪Uranium》,平台时PC,并且也是免费的,这款耗时9年的游戏称得上是精心制作,除了还原原作的系统外,还编写了完整的故事,更为可贵的是还完全原创了150只新怪!(奔溃啊,让人感动啊),另外还没完,这款作品可以完美支持网络交换和网络对战!当然结果大家都知道了,任天堂律师函直接发给了该制作团队,令人无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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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仁版本口袋妖怪铀

ROUND 5

打完了电影公司、游戏公司、电器公司、本社粉丝,接下来,出场的是本社员工!

加贺昭三,任天堂王牌制作人,“火焰纹章”系列之父,其开发的“纹章”系列作品在全世界都有着巨大的影响力。1999年,加贺昭三离开了任天堂单干,成立了个新公司叫“Tirnanog”,随后投向了索尼旗下,为PS平台开发新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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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焰纹章之父加贺昭三

为了蹭点热度,加贺昭三在《famitsu》杂志的新作介绍上暗示该作品与火焰纹章有关,并且还说出了“希望其他角色也能登场”的关联性语言。再加上新作的原画设定也是《火焰纹章多拉基亚776》的原画设计师广田麻由美,让很多读者都产生了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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泪指轮传说:尤特娜英雄战纪

这还得了,任天堂能忍,法务部能忍吗?游戏还没发售,加贺昭三公司就收到多次警告。见好就收的加贺昭三很快就撇清关系,将新作游戏改为《泪指轮传说:尤特娜英雄战记》,并于2001年5月顺利发售,销量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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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杂志介绍

这个时候,任天堂法务部将加贺昭三及其公司告上法庭,起诉其游戏不正当竞争,侵害著作权。更无耻的是还要求将该游戏的销售收入赔偿给任天堂。任天堂的吃相也太难看了。法庭虽然没有接受任天堂请求,但还是以“营销方式有问题”为由,让加贺昭三赔偿了该游戏销售收入的3%和律师费,共赔了7600万日元。偶服你,任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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