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鄉,收下這顆定“薪”丸!我省進一步推進建築工人實名制管理工作

老乡,收下这颗定“薪”丸!我省进一步推进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

為促進建築業持續健康發展,近日,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聯合印發通知,要求各地進一步推進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建設領域建築工人實名制管理工作。

詳情如下

老乡,收下这颗定“薪”丸!我省进一步推进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

推進實名制管理

各市、省直管縣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會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加強所轄區域內建築工人實名制工作管理,制定建築工人實名制管理制度,督促所轄區域內建築企業在施工現場全面落實建築工人實名制管理工作的各項要求。加快建立完善所轄區域內建築工人實名制管理平臺,確保各項數據的完整性、及時性、準確性,併為對接全省建築工人管理服務信息平臺創造條件。積極採取措施,確保建築工人實名制管理相關數據信息安全。


明確職責分工

建設單位負責督促建築企業落實建築工人實名制管理的各項措施,將項目實施實名制管理產生的費用列入工程造價,依照合同約定及時足額將相應工程款撥付至建築企業在銀行開設的工資專用賬戶。


工程監理企業負責加強工程款及工資性工程款(勞務費)申請表的審核,對上報工資表存在未足額支付情形的,要督促建築企業整改,並在

每月月報中通報並記錄建築企業按月足額支付農民工工資情況。對逾期支付農民工工資的,工程監理企業應會同建設單位約談建築企業。對存在拖欠工資重大隱患的,工程監理企業應及時向工程所在地建設主管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報告。


嚴格落實責任

總承包企業(包括施工總承包、工程總承包、專業承包企業,以下同)對所承接工程項目的建築工人實名制管理負總責;分包企業對其招用的建築工人實名制管理具體負責,並配合總承包企業做好實名制管理相關工作。


建築施工企業應與招用的建築工人簽訂勞動合同,對進入施工現場上崗作業的建築工人應開展基本安全培訓。


建築工人應配合各級主管部門或建築企業的實名制管理工作,進場作業前須簽訂勞動合同並接受基本安全培訓。


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質量負責人、安全負責人、勞務負責人等項目管理人員應承擔所承接項目的建築工人實名制管理相應責任。


總承包企業應配備專(兼)職實名制管理人員,負責採集進入施工現場的建築工人和項目管理人員的基本信息,及時核實、實時更新,負責真實完整記錄建築工人勞動合同簽訂情況、考勤、工資支付等從業信息,建立實名制管理臺賬;按項目所在地實名制管理要求將所採集的建築工人相關信息及時上傳。進入施工現場的建設單位、承包單位、監理單位管理技術人員及建築工人均應納入建築工人實名制管理範疇。


建築企業應依法按勞動合同約定,通過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按月足額將工資直接發放給建築工人,並按規定在施工現場顯著位置設置“建築工人維權告示牌”,公開相關信息。


規範管理行為

建築工人實名制信息由基本信息、從業信息、誠信信息等內容組成。


基本信息應包括建築工人和項目管理人員的身份證信息、文化程度、工種(專業)、技能(職稱或崗位證書)等級和基本安全培訓等信息。

從業信息應包括勞動合同簽訂、考勤、工資支付和從業記錄等信息。

誠信信息應包括誠信評價、舉報投訴、良好及不良行為記錄等信息。


已錄入實名制平臺的建築工人,凡1年以上(含1年)無數據更新的,再次從事建築作業時,建築企業應對其重新進行基本安全培訓,記錄相關信息,否則不得上崗作業。加強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其他部門信息管理系統互聯互通,實現數據共享。


配備設施設備

建築企業應配備實現建築工人實名制管理所必須的硬件設施設備,施工現場原則上實施封閉式管理,設立進出場門禁系統,採用人臉、指紋、虹膜等生物識別技術進行電子打卡;不具備封閉式管理條件的工程項目,應採用移動定位、電子圍欄等技術實施考勤管理。相關電子考勤和圖像、影像等電子檔案保存期限不少於2年。實施建築工人實名制管理所需費用可列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和管理費。切實維護企業權益,任何部門、單位不得借推行實名制管理的名義,指定或暗示建築企業採購相關產品,不得巧立名目亂收費,增加企業額外的負擔。


加強監督檢查

各市、省直管縣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按照“雙隨機、一公開”的要求,加強對所轄區域內施工現場建築工人實名制管理制度落實情況的日常檢查。對切實落實實名制管理的建築企業要給予表揚和獎勵,並按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相關規定視情減免。對建設單位、監理企業、建築企業有關責任人未落實相應管理職責的,應記錄不良行為。對涉及實名制管理的相關投訴舉報事項要及時調查處理。對涉及其他行業主管部門的投訴、舉報及違法問題或案件線索,要按職責分工及時移送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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