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強要與清政府籤100年土地租借條約,為何清政府只敢籤99年?

穆學國


這個問題,讓我想起那段令中華兒女義憤填膺、有切膚之痛的屈辱歷史——清末。



在那段歷史我中華倍受列強的屈辱。眾多列強在我國劃分土地,租借土地。但卻都租借99年,不是100年。


這是因為國際上規定,若租借土地100年都沒有收回,那麼租借土地將屬於租借方。清政府雖然昏庸,但也知道此事的重要性。誓死不願籤100年,只希望以後能將租借土地收回。

在中國的不斷強大下,租借土地也不斷收回,毛主席說:“所有的不平等條約,中華人民共和國一律不認可。”也讓我們知道,落後就要捱打,我們要讓國家不斷強大,繁榮。


JjUst


好象土地在一百年後如果還要不回就變成自動棄權,成了對方的實際領地。所以以九十九年為租期,是為有個緩衝期吧。


古屋18


100年的佔有的土地就成為別的國家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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