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打女人!馬蓉醬嬸的除外!

不要打女人!馬蓉醬嬸的除外!

對於打女人這件事,我是萬萬不能接受的。但遇到馬蓉醬嬸的……不打,就是你的不對了。

聖人都說:以德報怨,何以報德?以直報怨,以德報德。說的其實就是當一個好人時,好的界限在哪裡。無原則的“以德報怨”,就是爛好人,關鍵詞不是“好人”,而是“爛”。

道理大多數是懂得的,但生活裡總是會有這樣的“爛好人”。因為現在的世界,“直”是不招人待見的,是低情商的,大家所追求的都是什麼看穿不說穿,看透不說透的處世哲學。說的好聽點叫做情商高,但其實就是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心態作祟,“躲進小樓成一統,管他冬夏與春秋。”

人總巴望著別人當義士,自己坐享其成。覺得自己當個“好人”就行,讓別人去管那些“爛事”去吧。但結果往往都是“好人”當著當著就“爛”了起來,最終成為“爛事”本人。

最近娛樂圈哀鴻遍野,因為稅總要約談明星們,讓他們補稅。如果說只是對陰陽合同等違法行為進行查處,其實沒啥可說的。但這次其實不止於此,而是對過往幾年的收入都要進行核查。關鍵點是,其中很多工作室是響應一些地方政府的扶植政策,稅收優惠而將工作室開在那裡的。但這次約談卻並沒有區分你是陰陽合同偷稅漏稅了,還是你只是合理避稅去享受地方政策優惠,一句話:不論是曾經的優惠,還是真的違法亂紀,一律按照漏稅催繳。

說實話,陰陽合同、偷稅漏稅在娛樂圈有沒有?肯定有。但是不是每一份合同都是?顯然不是。甚至可以說,大多數情況下,明星確實沒必要陰陽合同。因為大多數時候,他們合同裡的報酬都會註明“稅後”。也就是說,稅是對方承擔,他有必要陰陽合同嗎?除非他們自己作為付款方才有陰陽合同的動機。再說明白些,這次查稅就是帶有懲罰和警告性質的。

那麼懲罰什麼?警告什麼呢?

顯而易見,就是針對過去一段時間裡娛樂圈明星天價片酬和道德敗壞而來的。而這次風暴,並不是只針對明星和演員,而是對全行業的整肅,包括導演、編劇、製片人……

事到如今,導演中心痛心疾首,發了條長文,其中有一段:

鑑於此次規範行動涉及全行業各個部門,波及整個影視業目前的創作和經營活動,對於可能被影響到的其他部門創作夥伴尤其是基層從業人員,我們表示同樣的關切和擔憂,對於某些汙名化全行業的無端輿論表示極大的憤慨。希望有關部門切實考慮到電影行業的行業規律,從實際出發指導制定可操作的方式來保障他們的利益。

這話說的真是情真意切,想來這群導演們真的要補繳好多錢,才讓他們忽然悲憫起“基層從業者”了。大約是此時想到法不責眾了吧,多拉些人頭壯膽也是好的。

但這群導演們有沒有想過,當個別明星拿著上億片酬的時候,你們怎麼就沒有想到過“基層從業者”還拿著微薄到不足以溫飽的收入?當個別明星們用替身演戲的時候,你們怎麼沒想到“電影行業的行業規律”?當個別明星嫖娼吸毒的時候,你們怎麼沒想到“汙名化全行業”?……大約那時候,你們都想著當個有情商,看穿不說穿,看透不說透的“好人”吧?

當個別人的道德敗壞成為一個行業的形象時,天譴遲早會來,這是常識。所謂上帝欲使其滅亡,必先令其瘋狂,說的就是前幾年的中國娛樂圈。而真正令其瘋狂的並不是錢的作祟,而是這個行業“好人”太多了,初出茅廬的不“直”,德高望重的也不“直”;沒話語權的“直”了沒用,有話語權的自掃門前雪……然後,“爛人”們開始狂歡。

此時“好人”們一副委屈模樣,無辜得可以殉爐煉丹似的,殊不知早知今天這麼嚷嚷,何必當初裝聾作啞?

也許有人要說,是不是話題說遠了?說好的馬蓉呢?

馬蓉?馬蓉現在其實已經不是一個個體了,而是一類人,與上頭說到的那些搞爛一個行業的人屬於同一類——壞過了度的人。就是聖人說的那種不值得以德說服的人,而需要“直”,聖人的“直”就是對等原則:以怨報怨,以德報德。

前兩天看了個片兒《法外之王》。呃……可以理解為《勇敢的心》的續集。記得《勇敢的心》裡出賣華萊士的那個貴族嗎?這次講的是他的故事。當然,故事並不是從他出賣華萊士開始,而是華萊士起義失敗之後,這個貴族接受了英格蘭的冊封。但是,這個貴族覺得,還是要繼續搞獨立,於是再次起義。

但這些不是我要說的重點,重點是——當初,華萊士起義的時候,被英王定為法外之徒,而這次,這個貴族也被定為法外之徒。而所謂的法外之徒的意思並不是享受法律之外特權的意思,而是他們不享受法律的保護。所以,在英王打起龍旗出征的時候,特別要強調一句,對法外之徒放棄騎士精神。這就意味著,對於國家公敵,騎士精神當中的那些優雅和憐憫都沒有了,剩下的只有殘暴與殺戮。所以,片子當中有一段,英格蘭軍隊衝進包庇貴族妻女的城堡,在裡頭燒殺搶掠,斬首、開膛、絞刑……

劃下重點——騎士精神其實是歐洲對於人性惡的一種約束。就是用這種精神,讓身處戰場的人也不至於犯下令人髮指的罪行。進而發展成一種信仰,一種行為舉止,直至最後進化成現代的“紳士精神”。

而對於“法外之徒”放棄“騎士精神”,其實代表的是一種態度——對於壞過了頭的人,就不用講什麼道義了,往死裡幹就好。

別抬槓,也許立場不同,“好”“壞”的定義會不同,但在公德當中,“好”“壞”還是好分辨的,要這都分不清的人,本身就該去死。

所以,縱觀古今中外,對於壞過頭的人的處置方式都是類似的,無論是“以直報怨”還是“放棄騎士精神”,說白了都是——以惡治惡。

也許有人真遇到這種人或這種事的時候會張不開嘴,伸不出手。那就想想吧,我們都是同一輛公交車上的人,那些“德外之徒”就是在搶司機方向盤的人……你會怎麼辦?當然是倒剪四蹄給他捆起來再丟下車!你還在猶豫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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