豬事不順,情侶在情人節獲刑10個月,皆是因為這頭豬!


今天是正月十五,俗稱

元宵節,按照節氣來算,這是中國春節年俗中最後一個重要節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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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年過年關,到此年關算是正式過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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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想這趟年過的……除了按慣例,催婚的被催婚,催生的被催生,剩下的恐怕只有被親戚家孩子對小豬佩奇的狂熱所支配的恐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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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年1月,電影《小豬佩奇過大年》的預告片《啥是佩奇》形成病毒式傳播後,不少無知的成年人紛紛以為,過氣豬星佩奇又翻紅了。

然而等到一個多月後回家過年,他們才瞭解到一個一度只有帶娃婦女才知道的秘密——那就是,在娃界佩奇從來沒過氣過,佩奇娃界天后的地位一直是很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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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按照中國傳統,今年是豬年,你能忍心不給1年(萬幸)只見1次的親戚家小孩買個佩奇玩具以完此劫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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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需求必有供應,可是供應商一旦掉鏈子,等待他們的結局,卻不只是佩奇的凝視這麼簡單。在剛剛結束的情人節的前一天,有一對情侶因為佩奇,被判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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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可謂你們在外面歡天喜地,他們只能在“裡面”思念成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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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事得從1年前說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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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張某(男,22歲)、吳某(女,19歲)是一對年輕的未婚夫妻。初中畢業後,兩人共同決定不依靠家裡照顧,自主創業。綜合各方面因素考慮,他們同許多年輕人一樣選擇了一條最便捷的路子——開網店

2018年3月,兩人的網店在知名電商平臺某寶上註冊成功,並租用義烏市某小區內住宅作為倉庫和經營場所。

通過觀察,因為小豬佩奇在去年大火,兩人萌生了銷售佩奇產品的想法。然而,拿到授權哪裡是那麼容易的事,他們銷售的,自然不是什麼正規產品。

2018年4月至8月期間,兩人從義烏市某商鋪購買假冒“小豬佩奇”註冊商標的手錶帶奶片糖、驅蚊手環等產品,加價後通過網店和微信進行銷售。

由後續統計可得知,小兩口生意做得並不賴,假佩奇產品的銷售總金額達81664元,4個月內共計獲利4萬餘元

然而,在佩奇中國授權方去年全面掀起的維權行動中,兩人很快被當地工商執法部門查獲,最後還被告上了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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鎮江市經濟開發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張某、吳某銷售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

雖然兩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均起主要作用,是主犯。但歸案後因被告人有坦白、退贓情節,依法可以對兩被告人從輕處罰;且因為均為初犯,結合犯罪事實、性質、情節、社會危害程度,對二被告人均可適用緩刑。

因此,在2019年2月13日,也就是情人節前一天,法院判處兩被告人有期徒刑10個月,緩刑1年,並處相應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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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就本案還特別提醒,創業不易,但千萬別走錯路子

本案的兩位被告人之所以獲罪,歸根結底還是缺乏基本的法律常識,缺乏知識產權意識,才導致誤入歧途,最終被法律制裁。雖然只是個體經營,但對所有創業者都再次敲響了警鐘,需引以為戒,合法經營。

創業者容易遭遇哪些商標爭議糾紛?


最常見的一種情況,是創業者因為缺乏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和相關法律常識,產品上市之後還沒註冊商標,導致商標被人搶注

“快”是在互聯網時代創業最突出的特點,但發展過快,往往沒有輸在準備工作沒有做好。

並且因為創業者事業剛剛起步,很難提供

足夠的使用證據證明在被搶注的商標申請日之前,自己已經在長期廣泛地使用該商標,或者已具有一定知名度,也因此,很難將這類搶先註冊的商標異議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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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這種慘劇發生後,創業者要麼只有聯繫到在先商標的申請人去協商轉讓,支付高昂的轉讓費,要麼只有放棄這個商標,重新啟用新商標,建立新品牌,然而對於創業而言,這兩種結果無論其一對發展的影響都是極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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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創業者花錢買到的logo,也可能導致無意侵權。

一方面,可能因為受託設計方怠於為創業者設計logo或者不夠專業,隨意盜取網絡圖樣供其挑選,因此導致創業者反而成為原logo設計人維權時的“被告”。

另一方面,創業者缺乏法律常識,沒有和受託設計人簽訂相關協議或者協議合同漏洞大,導致沒有約定版權權屬或沒有進行版權登記的情況,從而也有可能陷入漫長的著作權官司當中。

此外,還有一些情況也經常發生,譬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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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者因為對商標缺乏基本瞭解,認為隨意取名即可進行商標註冊,等到商標申請被駁回才知道原來商標審查遵循的是“在先保護原則”,在相同或近似的商品、服務選項上不得存在相同或近似的非同一申請人申請的商標。

又或者,因為商標知識缺乏,不瞭解商標也有“禁注條例”,出於快速打響品牌的考慮,在商標取名時不夠嚴謹,註冊的商標無意觸碰了商標不得註冊的“絕對理由”而被駁回,因此導致商標不能及時註冊成功,影響商業計劃實施。

更別提類似抱有本案中小情侶想法的一些創業者了,沒有對法律的嚴肅性有充分的認知,以為蹭蹭別人名牌無妨,先賣出產品獲利為要。結果反而觸犯法律,構成假冒註冊商標罪或銷售假冒註冊商標商品罪,直到被制裁才後悔莫及。


即使是合法經營,因為對商標不重視,創業者面臨的結局,輕則是產品被迫下架,品牌被迫更名導致品牌經營功虧一簣,重則陷入漫長的商標糾紛、著作權糾紛官司中,

還未起航,夢想已經夭折一半

因此,希望創業者對商標重視起來,也對法律有所敬畏,為了保護品牌的合法權益,不讓辛苦開展的品牌經營付之東流,不讓奮鬥賺來的錢淪為付給別人的賠款,重視商標保護刻不容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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