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家便利店被曝10城21店銷售過期食品,你中招了嗎?

據藍莓評測 ,一個月內,藍莓評測發現全國10座城市的21家全家便利店在售賣過期食品,還發現臨期食品不下架,篡改小票日期等問題。藍莓評測是一個獨立評測機構,測試行業亂象,比如之前的《五星級酒店,你們為什麼不換床單》。

全家便利店被曝10城21店銷售過期食品,你中招了嗎?

經過查詢全家官網,並致電官網熱線,調查員確認全家在全國共有10個城市和地區開設了便利店,然後工作人員以1日1城的速度進行了抽樣測試。結果令人震驚:

所有城市的全家便利店都在售賣過期食品!

還在調查過程中多次發現:臨期食品不下架、篡改小票日期等問題...

食品安全是食品行業的重中之重,我們不接受也不能理解這種售賣過期食品的行為。希望通過此次曝光引起便利店行業的重視,將消費者的飲食安全放在第一位。

全家便利店被曝10城21店銷售過期食品,你中招了嗎?

根據《食品藥品安全法》第148條第二款規定: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經營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一千元的,為一千元。

全家便利店被曝10城21店銷售過期食品,你中招了嗎?
全家便利店被曝10城21店銷售過期食品,你中招了嗎?

溫馨提示大家養成購買食品看保質期的好習慣並永遠不要拋棄。此外,吃食品時也要養個看保質期的習慣,買的時候在保質期不等於吃的時候還在保質期。

這次是全家便利店被爆出來售賣過期食品,其它便利店是否有這種亂象?這是一點都不在意消費者的安全問題嗎?過期食品應該如何處理?全家應該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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