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高速上常見的缺德現象,終於要開始整治了

今天小編要說的這個現象,剛經歷過春節自駕的小夥伴們肯定會感同身受。很多司機在跑高速的時候根本分不清快慢車道,佔著超車道“龜速行駛”的行為讓人十分惱火。

這個高速上常見的缺德現象,終於要開始整治了


超車道是高速公路上最裡側的車道,是為超車和車速達到要求的車輛提供的道路,但有些駕駛員開車長時間佔用超車道,使得原本需要用超車道超車的車只能從車速相對較低的行車道超車。這樣一來,就加大了與原本在行車道正常行駛車輛之間的速度差,容易造成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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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這種車主,你衝他按喇叭、閃燈都沒用,人家就是慢悠悠的開。小編問過這類車主,問什麼愛走最裡側快車道?結果人家回答得很坦然:只用看一邊的後視鏡,省心省力。在他們心中的高速車道,是這麼劃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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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有人要說了,“超車道”這個說法早已成為了過去。那好,我們看看最新的交通法是怎麼規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節高速公路的特別規定(第七十八條):

高速公路應當標明車道的行駛速度,最高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120公里,最低車速不得低於每小時60公里。高速公路上行駛的小型載客汽車最高車速不得超過每小時120公里,其他機動車不得超過每小時100公里,摩托車不得超過每小時80公里。同方向有2條車道的,左側車道的最低車速為每小時100公里;同方向有3條以上車道的,最左側車道的最低車速為每小時110公里,中間車道的最低車速為每小時90公里。道路限速標誌標明的車速與上述車道行駛車速的規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標誌標明的車速行駛。

這個高速上常見的缺德現象,終於要開始整治了


不過現在有個好消息,國家已經開始整治這種現象了。廣東省最先成為試點。將部分條件符合的高速公路進行試點。超車道只有在超車的時候才能使用,不得長期在上面行駛,超完車必須返回原車道。若長期佔用超車道,或者是車速過低,低於最低限速,那麼都將受到嚴厲處罰。不久之後這個新規定將推向全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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