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上,人大代表張寶豔女士提出:對拐賣兒童犯罪終生追責。
這一刻,突然覺得,社會真的在進步。只是,張女士這一提議,一石激起千層浪。各種律師專家紛紛表達各自見解,大體如下:
追責限期可延長但不至於終身,終身違反公平原則。
不贊同,此舉破壞刑罰體系,會造成更大的不公。
應慎重,每一種犯罪的危害都是致命的,不能搞特殊。
我不知道這一個改變是否會如蝴蝶效應般產生一系列不良影響,但是,在人大上,能出現這麼一種聲音,這是社會的進步,是所有父母的心聲,是所有兒童的幸運。因為每一個拐賣人口時間的背後,留下的是父母一生的殤十幾年前,我還在讀小學。我永遠記得,一對父母哭的聲嘶力竭,手舞足蹈的,和老師們說著什麼。後來才知道,他們的兒子中午沒回家,晚上也沒回家,不見了。一個成績很好,很受歡迎的孩子,不見了。
報警,找老師,問同學,發動所有親戚,村民,瘋狂的把附近村鎮都找遍了,結果已經註定,找不到。村民,親戚也有自己的莊稼活兒,也不可能總幫忙找。老實巴交的夫妻倆只能默默的自己找。這件事在附近十里八鄉傳遍了,但是沒有用,所有人能做的,也就是對罪犯的譴責,以及由以前的任孩子自由上下學變成接送。
前兩年,家鄉朋友圈,村裡群被一連串圖片刷屏了。四個男子和兩個女子遍體鱗傷,躺下泥濘的田裡。第一感覺我竟覺得可憐,看了文字才知道,這幫竟然是拐賣小孩的犯罪份子!
小孩在自家院子裡玩耍,媽媽在廚房裡煮飯,而兩名女子直接走進院子,抱起小孩就跑(院子沒裝大門)。幸好大伯下田回來,路過看到了,把孩子搶回來,還喊了鄰居,最後在村口某個偏僻地方找到了其他人 在一輛麵包車上 還有四個人。結果就是,幾人被憤怒的村民打得鮮血淋漓。
那一年我記得全國各地販賣小孩的事件頻繁發生,沒想到竟然真的發生在家裡那個偏僻的小地方。而且竟然囂張到家裡去搶。
記得有人說過,當即得利益比犯罪成本大到一定地步,總會有人甘願為之冒險。從某種程度上說,不就是販賣小孩的風險小,即得利益大嗎?而此造成的危害卻是巨大的。對於父母來說,孩子是自己一生的希望。
我看不到提搞拐賣小孩犯罪成本帶給社會的其他影響,我只知道,提高販賣人口的犯罪成本,就是減少父母失去孩子帶來的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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