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份,合肥歡樂島內發生了一起悲劇,一年輕女子在體驗“空中飛人”滑索項目時,從高處平臺墜落,不幸離開人世。
此事引起了多部門的高度重視,最終經調查,一操作人員操作不當是此事發生的原因。
那麼此事究竟是如何發生的,操作人員究竟錯在哪裡,該案給從事類似項目的操作人員敲響了哪些警鐘?近日,該操作員涉嫌犯重大責任事故罪在合肥市高新區法院受審,疑點被一一揭開。
悲痛 遊客體驗“空中飛人項目墜亡”
2018年5月30日上午,合肥繁華大道歡樂島遊樂場內,一名女遊客在10多米高處體驗“空中飛人”項目時,掉了下來,不幸身亡。
一遊客表示,“空中飛人”項目位於園區中央位置,由一高一低的兩個平臺以及纜索組成,人被安全設備固定,從高的平臺做“起飛”準備,沿著纜索“飛”至低處平臺,就算體驗完了該項目。
墜亡女遊客趙女士當年23歲,家住馬鞍山。
趙女士的同伴表示,當時趙女士在玩這個項目時,趙女士剛坐上去,安全帶還沒有繫好,工作人員就把開關開了,然後人就摔下去了。
經初步調查,該遊樂項目滑索設備檢驗合格,操作人員操作證在有效期內,事故主要原因是操作人員未按操作規程操作。事發後,該項目的一操作人員被控制接受調查。
錯誤一 遊客未繫好安全帶 滑索啟動了
今年2月14日,此案在合肥高新區法院開庭審理。涉案操作員楊某某,六安人,今年40多歲。
據檢方指控,楊某某,違反操作規定,未按照滑索操作規程為遊客講解和做好安全防範措施,在趙女士雙手握住該滑道第一個滑翔吊具吊繩準備乘坐時,楊某某未制止趙女士的行為,便前往操作間啟動回收裝置的電源按鈕,回收左側的滑翔吊具。由於東西滑道共用一條回收鋼索,當回收東邊滑道吊具時,西邊滑道的滑翔吊具在尚未解開的回收掛鉤帶動下向前移動,導致沒有穿戴好安全帶的趙女士從滑翔吊具上掉落至一樓平臺身亡。
事發後,歡之島公司代為賠償被害人家屬損失,取得了諒解。
檢方認為,楊某某在生產作業中,違反管理規定,造成重大傷亡事故,致一人死亡,應當以重大責任事故罪追究刑事責任。
錯誤二 安全防護欄未關閉 遊客安全無保障
針對指控,楊某某表示屬實,願意認罪。
“當時我去打開電源開關時,沒有看到趙女士已經坐到了保險帶座椅上,她沒有系保險帶。我開了電源開關後,她非常慌張,就從最高的位置掉下去了。”楊某某稱,他不應該把電源開關打開。
另外,楊某某供述稱,按規定該項目平時的安全措施有:首先是一個一個的來乘坐,其次我要幫遊客帶上安全帶,第三是前方的安全防護欄是要關閉的,第四是我手動放行。
楊某某稱,規定需要關閉的安全防護欄,他常年都是打開的,“安全防護欄在上班操作期間都是打開的,這樣方便我來回取掛件,往返方便。如果這個安全防護欄是關閉的,那麼遊客是不會掉下去的。”
楊某某的辯護人認為,楊某某主動歸案屬自首,認罪態度較好,主觀惡性較小,另外,此案發生後,公司已經代為向受害者近親屬賠償,取得了諒解,因此建議從輕處罰,適用緩刑。
此案未當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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