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微博用戶“魚醬”的一條微博火了:
![發了條“假微博” 得了副“玫瑰金”](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烏鴉在飛——外賣差評——滅門——剁幾段……
多名網友在其微博內留言:造謠是要負責任的。
然鵝……她並沒有聽,依然在繼續:
![發了條“假微博” 得了副“玫瑰金”](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當然,她成功的引起了警察蜀黍的注意,很快,咱北京警方的權威消息來了:
劃重點:消息不實,將依法處理造謠者!
如何處理?不到一天的時間,答案如迅雷不及掩耳盜鈴響叮噹之勢的來了:
雖然,很多網友都在“操心”她的過年問題:
但,重點畫錯了!
考試的重點是:為什麼發這樣的微博會被刑事拘留!刑事!
好了,請記住真正的考試重點:
2015年10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發佈《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確定罪名的補充規定(六)》,對適用刑法的部分罪名進行了補充或修改,就包括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
根據《刑法修正案(九)》的規定,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之一中增加一款作為第二款:
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以,請注意,如果為了賺取關注度或點擊量,故意編造發佈虛假信息,還認為沒事或者最多是行政拘留幾天,那你就大錯特錯了!
總之,胡說亂說很危險!學學法律很重要!
最後,也給大家拜個早年,祝新的一年,咱們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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