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生產要素三元論”反駁美國排華論:李鴻章“西遊記”之六
雷 頤
李鴻章一行於1896年8月28日抵達美國紐約,開始對美訪問。在美國訪問時,無論是與政要會談還是接受媒體採訪,他仍多次談到華工問題,維護華工權益。除了1882年的“排華法案”外,美國在1892年又通過了歧視在美華人的“格力法”。“格力法”是美國加州民主黨參議員託瑪斯·格力(Thoms J.Geary)提出,參眾兩院在1894年通過的一項法案,規定在美華人不得申請保釋;必須在該法案通過一年之內重新申請居留證;一年以後未獲得居留證的華人將被逮捕並驅逐出境;持偽造居留證者將罰款一千美元或判五年以下徒刑。特別值得重視的是,1896年9月3日的美國《紐約時報》(The New York Times)對李鴻章在紐約會見紐約報業代表時的演講作了報道,李鴻章以當時最經典、前沿的經濟學知識,批駁了美國的華工政策。一位記者直接問道:“總督閣下,您期待對現存的排華法案進行任何修改嗎”李回答說:“我知道,你們又將舉行選舉了,新政府必然會在施政上有些變化。因此,我不敢在修改法案前發表任何要求廢除《格力法》的言論,我只期望美國新聞界能助清國移民一臂之力。我知道報紙在這個國家有很大的影響力,希望整個報界都能幫助清國僑民,呼籲廢除排華法案,或至少對《格力法》進行較大的修改。”報道說李鴻章這時“不大的眼睛閃射出灼人的光芒”、“有點激動”地繼續說:“排華法案是世界上最不公平的法案。所有的政治經濟學家都承認,競爭促使全世界的市場迸發活力,而競爭既適用於商品也適用於勞動力。我們知道,《格力法》是由於受到愛爾蘭裔移民欲獨霸加州勞工市場的影響,因為清國人是他們很強的競爭對手,所以他們想排除華人。如果我們清國也抵制你們的產品,拒絕購買美國商品,取消你們產品銷往清國的特許權,試問你們將作何感想呢?不要把我看成大清國的什麼高官,而要看成一名國際主義者;不要把我當做達官貴人,而要當做大清國或世界其他國家的一名普通公民。請讓我問問,你們把廉價的華人勞工逐出美國究竟能獲得到什麼呢?廉價勞工意味著更便宜的商品,顧客以低廉價格就能買到高質量的商品。”“你們不是很為你們作為美國人而自豪嗎,你們的國家代表著世界上最高的現代文明,你們也因你們的民主和自由而自豪,但你們的排華法案對華人來說是自由嗎?這不是自由!因為你們禁止使用廉價勞工生產的產品,不讓他們在農村幹活。”他進一步指出:“在工藝技術和產品品質方面,你們也領先於歐洲國家。但不幸的是,你們還競爭不過歐洲,因為你們的產品比他們的貴。這都是因為你們的勞動力太貴,以至於生產的產品因價格太高而不能成功地與歐洲國家競爭。勞動力太貴,是因為你們排除華工。這是你們的失誤。如果讓勞動力自由競爭,你們就能夠獲得廉價勞力動。”“我相信美國報界能助華人一臂之力,以取消排華法案。”有記者問他美國資本在中國投資的情況,李鴻章很快地反應說:“只有將貨幣、勞動力和土地都有機地結合起來,才會產生財富。大清國政府非常高興地歡迎任何資本到我國投資。我的好朋友格蘭特將軍曾對我說,你們必須邀請歐美資本進入清國以建立現代化的工業企業,幫助清國人民開發利用本國豐富的自然資源。但這些企業的管理權應掌握在大清國政府手中。我們歡迎你們來華投資,資金和技工由你們提供。但是,對於鐵路、電訊等事務,要由我們自己控制。我們必須保護國家主權,不允許任何人危及我們神聖的權力。我將牢記格蘭特將軍的遺訓。所有資本,無論是美國的還是歐洲的,都可自由來華投資。”(鄭曦原編:《帝國的回憶:〈紐約時報〉晚清觀察記》(下),當代中國出版社2011年版,第339-340頁)這些言論、觀點和態度,與已經符號化的“李鴻章”大相庭徑。更值得注意的是,1896年這篇短短的演講,李鴻章談到了自由市場、世界市場、勞動力自由流動、商品的流動、壟斷、價格、市場的行政干預等問題。在全球化的今天,這些依然是困擾各國的問題,他國廉價勞動力與廉價產品的衝擊,依然是美國今日面臨的重要問題。
這篇短短的演講表明,李鴻章當時能如此深刻地提出問題、看待問題,得益於他使用的理論分析框架。只有將貨幣、勞動力和土地都有機地結合起來,才會產生財富,這是古典經濟學的生產全要素理論。17世紀英國經濟學家威廉·配第提出土地為財富之母,而勞動則為財富之父和能動的要素的觀點。雖然他沒有明確提出“生產要素二元論”,但實際上他已經將土地和勞動作為生產的兩個要素。在此之後,經濟學家亞當·斯密又將資本列為生產要素之一,並在其代表作《國富論》中提出無論在什麼社會,商品的價格歸根結底都分解成為這三個部分(即勞動、資本和土地),形成了“生產要素三元論”。李鴻章所根據的,正是這種“生產要素三元論”。而且,李鴻章以商品的自由流通,勞工、勞動市場的自由作為廢除排華法案的根據,這些概念與基本理論框架也都來自於亞當·斯密的自由主義經濟理論。今日稱之為“古典經濟學”,當時卻是最“現代”的經濟學理論。
眾所周知,亞當·斯密的《原富》是嚴復從1896年10月起到1901年元月末翻譯完畢,出版於1901-1902年。在嚴復開始翻譯《原富》之前,為何李鴻章即能用亞當·斯密的理論分析、解釋當時中美關係中的自由貿易、勞工移民實即勞動力市場的自由問題呢?一個合理的解釋是他的這種最現代的經濟學理論、知識來源於他的英文秘書羅豐祿。羅豐祿與嚴復同為福建人,二人一同畢業福州船政學堂,又於1877年一同到英國留學,又基本同時(相差半年)回國。羅回國後入李鴻章幕,兼任李的英文秘書、外事顧問和翻譯。1889年1月27日的《匹茲堡電訊》報道說,記者在等李鴻章採訪、接見前與羅閒談。他對羅的評論是:“羅豐祿是總督的秘書,同時也是天津最偉大的人物之一,說一口流利的英文。我發現他是一位博學的人物,所知甚多。在等候的時間裡,他同我討論了一些斯賓塞的哲學,並告訴我,他是如何地相信赫胥黎和達爾文的理論。至於後者,他說,他相信適者生存說,而不是物種起源說。”還有一些外國人的報道、回憶也表明,外國政要、新聞記者在與李鴻章會談前後,不少會與羅閒談,他們也都發現羅對能講流利的英語和法語,對達爾文主義、亞當·斯密的經濟學等都有相當瞭解。如此推斷,應是羅豐祿將西方經濟學經典內容告訴了李鴻章,使其用此理論作為反駁美國當時的“排華”浪潮,達到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有力效果,羅氏功莫大焉。多說一句,由此看來,主事者找什麼樣的幕僚、秘書,確實重要。
與理學大家曾國藩不同,李鴻章甚少“理論著述”,訪美期間,卻難得談了一次儒學與基督教的關係。1896年9月18日《夏威夷公報》(THE HAWAIIAN GAZETTE)報道,在美國傳教士協會(American Missionary Society)的歡迎會上,他將基督教與儒家相提並論:“就我個人感受而言,從哲學角度來看,基督教和儒家並沒有太大差別。一個是以積極的方式表達著黃金法則(Golden Rule),另一個是對這些原則用消極的方式加以表達。邏輯地說,這兩種表達形式是否傳達了同樣的真理和同樣的基礎,這個留給那些擁有更好的哲學品位的人來考察。目前可以說的是,就根基而言,這兩種偉大的學說並沒有太大差別,在同一根基上兩個道德系統被建立起來。”
所謂“黃金法則”,出自《聖經·新約》“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中的兩段話:“所以,無論何事,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因為這就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這是待人之道“積極的方式”表達,他所說的“消極的方式”,是儒家“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待人準則。他巧妙地避開了信仰問題,而從哲學角度,更確切說從倫理角度力圖說明二者“並沒有太大差別”,是在同一根基上建立起來的兩個道德系統。不知道他對基督教、對《聖經》究竟有多少了解,但為了這次出訪歐美,他是做了一番準備,做了一些功課的。當然,少不了羅豐祿的功勞。
李鴻章對政治、機械、工程、艦船、建築……的性能、製作過程、價格等等興趣深厚,不停發問,這一特點也為美國記者注意到。在從英國到美國的郵輪上,他與同船遊客交談時,向一位美國議院詳細詢問美國總統制、各級機構管理方式、選舉辦法、不同部門領導的篩選、整個政府的架構以及可能有的分歧的處理方法;在與一位企業家交談時,詳詢造船的各種問題,他的投資狀況和美國經濟問題。(1896年8月 29日《印第安納波利斯日報》,THE INDIANAPOLIS JOURNAL )在紐約他們乘船經過橫跨紐約東河、連接曼哈頓和布魯克林的布魯克林大橋時,船隻靠近大橋,包括李鴻章在內,一行人全都激動起來。這座大橋在1883的5月正式交付使用,全長一千八百多米,橋身由上萬根鋼索吊離水面四十多米,是當時世界上最長的懸索橋,也是世界上首次以鋼材建造的大橋,落成時被誇讚為世界第八大奇蹟。此時布魯克林尚未劃歸紐約,還是單獨一市,美方陪同人員向李鴻章詳細介紹解釋了橋樑的高度、長度、結構、成本、利潤、電纜系統和人行道設計等等。聽說花費二千五百多萬美元,李鴻章立即問何時才能收回成本。
製造方法與成本控制,李鴻章抓住了問題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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