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的起源》讀書筆記

【摘要】《藝術的起源》這本書一共有十一章,前兩章講的是藝術科學的目的和方法。接下來從第四章到第十章,作者通過對原始部落的藝術進行詳盡分析和介紹, 使用了大量鮮活的事實和第一手史料在“ 歷史”的維度上對原始藝術問題進行宏觀論述, 讓人耳目一新,這也是格羅塞有創見的地方。最後一章是對藝術起源所下的結論。

【關鍵詞】藝術科學 功利性 心理性 生產方式

在這篇論文中討論兩個問題,第一是介紹《藝術的起源》這本書要表達的格羅塞理論觀點和研究方法,第二個是問題列舉一些影響原始藝術產生的因素。

首先,我們從四個問題解讀一下格羅塞的理論。

一、什麼是藝術科學?

格羅塞認為“藝術科學就是藝術史和藝術哲學的結合。”藝術史是在藝術和藝術家的發展中考察歷史事實的。藝術史的任務就是剔除可疑和錯誤的部分,提取可靠的要素,編織一幅正確而清晰的圖畫,藝術哲學所關注的是藝術的性質、條件和目的的一般研究。他還借用康德的話說“沒有理論的事實是模糊的,沒有事實的理論是空洞的”來說明藝術科學是具備科學應具備的條件的。

二、藝術科學的目的是什麼?

關於藝術科學的目的在《 藝術的起源》格羅塞說明了兩個應盡的任務:

1.藝術科學要教給我們一條支配著那一看似沒有規律的任意的藝術發展過程的法則。

2.藝術科學要能夠顯示出文化的某種形式和藝術的某種形式間所存在的規律而且固定的關係。

三、藝術科學的研究方法

談論藝術科學的研究方法之前我們先了解一下西方自20世紀初以來,對於藝術起源的研究的三種途徑。

第一是對史前藝術遺蹟的分析研究;

這種研究方式是建立在歷史事實的基礎之上的。也就是原始確鑿的實物擺在面前,根據這些實在的遺留的東西來進行分析,這樣得出的結論比較可靠,有說服力。

第二是對現存的原始部族的藝術的分析研究;

這種方法是從現在殘存的部落中進行分析,進行實地觀察、記錄,並在此基礎上寫成文章,如考察筆記,以及一些學術性的報告等。

第三是從兒童藝術心理學方面所進行的分析研究。

這種方法也可取,它作為一種心理學上的假設,一般作為參考、輔助的作用。

從上可以看出格羅塞的藝術的研究途徑採取了是第二種對現代殘存的原始部落的藝術進行分析,這也是格羅塞的研究的獨特之處。

除此之外,格羅塞總結了以往對藝術研究的方法 :

(1)人物研究的方法

格羅塞認為這種方法就某一件作品或一個藝術家的一生作品做研究,他認為這種方法是徒勞無功,浪費時間的,這種方法怎麼努力探索也找不齊個人藝術史的基本資料。他舉例說,像倫布朗作品的存疑問題和莎士比亞的身世問題以及中美的建築和雕像、布須曼的洞穴壁畫等等這些問題是不能人物研究的方法來研究的。這種方法的問題主要是研究者無法找到藝術品作者的完全資料 , 有些藝術作品甚至連作者也找不到,作者的個性和作品個性也有著區別。我們可以看出這種極具個性色彩的藝術研究方法比社會學的角度的研究有更大的興趣,但是這種方法侷限了研究視野,使研究方法變得狹隘。所以必須在它的社會形態中去尋求解決。

(2)從藝術社會學的角度研究藝術

藝術社會學的研究者將藝術當成是一種社會現象來研究, 第一個拿藝術當社會現象研究的人是度波長老,他認為空氣是影響藝術的主要原因。在度波以後的半個世紀,赫德也很熱忱的研究過這個問題,在他的著作中,充滿了國性和氣候對詩歌影響的這一思想。

此後很長一段時間裡,法國的泰納即丹納等人也認為人種因素和氣候因素決定了藝術品的風格。泰納是法國19世紀傑出的文學批評家、歷史學家、藝術史家、文藝理論家、美學家。他的《藝術哲學》等著作,曾在歐洲文藝界引起過強烈而廣泛的反響。

泰納認為“所有當然藝術作品,都是由心境和四周的習俗所造成的一般條件所決定的。”這“一般條件”造成所謂精神的溫度,而這精神溫度的能夠影響藝術的發展,其意義正如物理的溫度能夠影響植物的生長。然而,藝術所依恃於精神溫度的,不是它的來源而是它的品格。每一時代所產生的傾向藝術的人數是相同的。但是在這些人數中,只有能適應時代的精神溫度的方才能夠有所成就,那是可以從是否流行的嘗試中表示出來的。其餘的人就成為那時代的落伍者,或全然失敗。藝術的發展,也是受自然淘汰這一法則所支配。精神溫度就是是三種因子——種族、氣候、時代——也可以說是現有的文化產物的總和。” 後來,在《藝術哲學》中,他還對三種力量的不同作用進行具體解析。認為種族是植物的種子,全部生命力都在裡面,起著孕育生命的作用;環境和時代,猶如自然界的氣候,起著自然選擇與淘汰的作用。

從文中我們可以讀出格羅塞對泰納的觀點是持反對態度的,他批判丹納說““藝術哲學”就是那常常以最平凡的思想,蒙著科學的外套,把他作為心理或社會科學的法則,很大膽的想把精神科學的整個領域漸次佔領去的所謂精密研究的典型的產物。年輕的藝術科學,對於這一類的計謀,實在有不能不堅強地防護自己的充分理由。”從上面的討論中我們可以看出格羅塞否定了泰納的這種觀點 , 他認為特殊的人種性質是無法找到的。生活在同一氣候條件下的作者,他們所創作的藝術品存在著巨大的差異, 這也就否定了氣候因素的作用。

由以上的內容我們可以總結,研究方法可以採取個人的和社會的兩種形式。即要麼從藝術家個人性格去說明藝術品個體的性格,要麼將同時代或同地域的藝術品的大集體與整個民族或整個時代聯合起來看。格羅塞認為就第一種研究方式言,個人藝術史的材料其實是很難找全的;就第二種研究方式言,度波長老、赫德、泰納和居友等人都沒有取得成功。

四、格羅塞的研究對象

格羅塞之前的藝術社會學研究者主要只是考察歐洲的藝術 ,而不是研究一切民族的藝術。正是針對這些研究的缺點, 格羅塞將藝術科學的研究範圍擴大到一切民族中去。格羅塞認為藝術研究也應從較簡單的藝術開始,認為只有先研究藝術現象中最簡單的形態, 在明白那些簡單現象的性質和條件之後,才能解釋較複雜的藝術現象。較複雜的藝術也是從簡單的藝術形式演變而來,揭示出較簡單藝術的規律後也就能夠解開整個藝術的規律。格羅塞認為較簡單的藝術是人類最早期的藝術也即原始民族的藝術。他是這樣給原始民族下定義的:

原始民族就是具有原始生活方式的部落。他們生產最原始的方式,就是狩獵和採集植物。一切較高等的民族,都曾有過一個時期採用這種生產方式,而且還有好些大大小小的社會集群,至今還未超脫這種原始的生產方式。我們必須很注意優先社會集群以便認識那些可以找到的最原始的藝術形式。

原始文化固然是離我們最遠的,卻也是最簡單的。故而藝術科學的研究應從原始藝術著手, 而在格羅塞生活的l 9世紀 ,在澳洲、非洲、北極等一些地區還殘存著採用原始生產方式的部落和他們的藝術。這樣格羅塞就確定了他的研究對象。

以上我們從四個方面說明了格羅塞的觀點,包括什麼是藝術科學以及研究的目的和方法、對象等問題。

下面是第二個大問題,關於在格羅塞《藝術的起源》這本書中個人認為影響藝術起源的一些因素,也就是哪些因素會在藝術起源時起到什麼作用。

我把這些因素歸納起來主要有一下幾個方面:

一、功利性因素

格羅塞在人體裝飾這一章中舉例說明了功利性因素在人體裝飾中起到的重要作用,他說“關於固定裝飾的研究叫我們明白原始人往往制勝自己的怯弱來滿足自己的虛榮心;而對於繁變的裝飾的研究則叫我們明白原始人佩戴它也有更大的作用——表示他能剋制懶惰。”我們可以認為裝飾的目的是為了戰勝自己的怯弱與克服懶惰這樣的具有功利性質的作用。

格羅塞又以翡及安人和菩託庫多人的髮飾舉例說“那些翡及安人常常讓他們粗黑的頭髮隨便生長,有時也將披在額前的加以修剪,卻並不是美的觀念在那裡支配他們,而是為著迫切的實際理由。菩託庫多人的男女兩性,在他們的栓塞之外,固然還用髮飾作他們的部落標記,但也沒有多大的裝飾價值。從這段中我們可以看出這些原始民族的髮飾具有使用目的和族群標識的目的。

接下來格羅塞還以愛斯基摩人的裝飾作比較“最重要也最常用的原始頭飾,要算是頭巾,那是除了埃斯基摩族之外其他狩獵民族都通用的。這種頭巾的最粗拙的形式,還存在於安達曼島中,就是一張捲攏的露兜樹的葉子。有些澳洲人,所用的皮條,其原始程度也和葉子一樣。但大多數的澳洲人卻用袋鼠筋或植物纖維製成,塗上紅、白泥土的整潔堅實的頭巾,那是一種很美觀的帶子。布須曼人和翡及安人同樣的用皮條子或筋腱的織物;而菩託庫多人則在頭上繞著用黑色的漿果或白色猴牙做成的帶子。這種後代高貴地象徵著統治級位的頭巾,對於原始人也有著實際的效用。它固然可以約束頭髮有時候也可以攜帶他的飛鏢、箭或其他的小用具。不過它的主要功用是作為裝飾品或作為裝飾品的支持物。澳洲人的頭帶,往往在鬢角近邊吊上兩顆袋鼠牙做的小墜子,又在後面掛上一根野狗的尾巴,一直掛到背上。在北方的海邊,他們在黑色的前額上掛上一個白色的貝殼。”

從他的舉例中我們瞭解解到愛斯基摩人和狩獵民族所用的頭巾最初不是為了審美,而是具有使用目的的,出於功利性目的,人體裝飾有取悅別人、恐嚇別人、族群的標識、地位身份象徵、攜帶飛鏢箭等工具、禦寒等功利作用。

二、心理因素

在舞蹈這一章裡格羅塞說到舞蹈的內容“簡單地說,凡是可以激發人們快樂的感情的事情都用舞蹈”。“再沒有別的藝術行為,能像舞蹈那樣的轉移和激動一切人類。”

格羅塞又說“每一首詩最初只是表現詩人個人的情感;但是它表現的方式會激起聽者和讀者同樣的感情。詩歌由喚起一切人類的同一的感情,而將為生活興趣而分歧的人們聯合起來;並且因為不斷地反覆喚起同一的感情,詩歌到最後創出了一種持續的心情。”

“只憑他高超而尊貴的感情的表現,在人們心裡喚醒了一種比較實際生活所獲得的更精美而又更豐富的感情生活。無論怎樣偉大的詩人,都不能引出讀者本身原來沒有的感情,只能喚醒和發展原已經存在人心中的感情;然而,倘若沒有詩人的力量,則這些高尚的心情,會比在日光照射不到的地方的種子還要睡迷不醒,而一經詩的光輝照耀著我們靈魂的時候,我們卻就會意識到我們能夠做,或者應該做的事情,雖則神聖的年華已經消逝,——倘使曾經正經地生活過的——在我們的生活裡也不會不留痕跡。”

從上的幾段話中我了看出了情感因素在舞蹈和詩歌起源中的重要作用,舞蹈和詩歌同樣會喚起的我們的審美感情,並不是跟我們的生活沒有關係的感情。

三、生理因素

人體裝飾這一章裡格羅塞說“每一個小孩都知道牝(pìn聘)牛和火雞看見了紅色的佈會引起異常興奮的感情,每一個動物學者,從熱情的狒狒的臀部紅色硬皮,雄雞的紅冠,雄性蠑螈在交尾期間負在背上的橙紅色冠等事實,都能觀到動物用紅色來表示第二性徵的顯然的例子。這種種的事實都證明紅色的美感,是根本靠著直接印象的。然而在另一方面,這種直接印象在人身上所生的效力又因著感情上強烈的聯想而增加,也是真的。”

這段可以看出色彩直接作用於人的生理感官,引起人生理上的興奮,最後引起人心理或者審美上的感覺。可以說人體裝飾起源的動機裡我們發現它也是一個從生理到心理再走向審美這樣一個逐步成熟的過程。

舞蹈的起源生理因素也有很大的作用,格羅塞解釋到:

劇烈動作和節奏動作的快感、摹擬快感、強烈中的情緒流露中的快感——這些成分給熱情以一種充分的解釋,原始人類就是用這種熱情來研究舞蹈藝術的。最強烈而又最直接地經驗到舞蹈的快感的自然是舞蹈者自己。但是充溢於舞蹈者之間的快感,也同樣地可以展拓到觀眾,而且觀眾更進一步享有舞蹈者所不能享受的快樂。在另一方面,舞蹈者因知道他已引起群眾對他的善意和讚賞也可以得到一種補償。因為這個原故雙方都激起了熱烈的興奮;他們漸為音調和動作所陶醉了;熱情愈漲愈高,最後發展到成為一種真正的狂熱。

在這裡他強調舞蹈所產生的快感和強烈的情緒,這種原始人類的熱情無疑是舞蹈不可或缺的因素,他一方面可以享受舞蹈帶來的快感,而且把這種快感傳染給觀眾,雙方都激起了熱烈的興奮,也可以說舞蹈的起源就是源自生理上情緒的宣洩和表達。

還有一個就是探討原始的舞蹈目的,還應該從跳舞者之間所產生的兩性關係上認識。格羅塞說多數原始舞蹈的目的是純粹審美的,而其效果卻大大地出於審美以外。我們更可進一步斷言,甚至男子的舞蹈也是增進兩性的交遊。一個精幹而勇健的舞蹈者定然可以給女性的觀眾一個深刻印象;一個精幹而勇健的舞蹈者也必是精幹和勇猛的獵者和戰士,在這一點上跳舞實有助於性的選擇和人種的改良。這也是從生理功能上考量的。

四、審美因素

下面是審美因素在人體裝飾和裝潢這兩章中的表現。

格羅塞說“人體的原始裝飾的審美光榮,大部分是自然的賜與;但藝術在這上面所佔的意義也是相當的大。就是最野蠻的民族也並不是純任自然的使用他們的裝飾品,而是根據審美態度加過一番工夫使它們有更高的藝術價值。他們將獸皮切成條子,將牙齒、果實、螺殼整齊地排成串子,把羽毛結成束子或冠頂。在這許多不同的裝飾形式中,已足夠指示美的原則來。它們正和主宰各文化階段的身體裝飾的原則相同——就是對稱和節奏。

從他的文章中我們可以看出來人體的裝飾表現出來的美的原則:對稱和節奏。這些美的原則也在裝飾中有很大的作用。

把一件用具磨成光滑平正,原來的意思,往往是為實用的便利比為審美的價值來得多。一件不對稱的武器,用起來總不及一件對稱的來得準確;一個琢磨光滑的箭頭或槍頭也一定比一個未磨光滑的來得容易深入。但在每個原始民族中,我們都發現他們有許多東西的精細製造是有外在的目的可以解釋的。例如埃斯基摩人用石礆石所做的燈,如果單單為了適合發光和發熱的目的,就不需要做得那麼整齊和光滑。翡及安人的籃子如果編織得不那麼整齊,也不見得就會減低它的用途。澳洲人常常把巫棒削得很對稱,但據我們看來就使不削得那樣整齊,他們的巫棒也決定不致於就會不適用。根據上述的情形,我們如果斷定製作者是想同時滿足審美上的和實用上的需要,也是很穩妥的。由此我們可以推斷,在原始的裝潢藝術中,所有工藝性質的題材,是經純審美的估量選擇的。

就藝術的起源來說,當然與審美有關。審美到底純粹是由於後天的社會實踐,還是裡面包含著人類先天的生物本能,這一直是饒有興趣但目前仍少有人深入研究的問題。從以上的例子可以看出,人的本性中具有對形式美審美的天性,這種天性有的來自於生命的律動(像節奏),有的來自於動物祖先在生存競爭中為性慾所驅使的對形式美的追求(如樂音和顏色)。

五、生產方式

生產方式在藝術起源中會起到什麼作用呢,這種因素具有決定性嗎?格羅塞認為:所謂“文化”就是在那最簡單的形式裡,也是一個包涵無限因子的極複雜的整體,而那些因子的大多數,至少到現在為止,是不容你下什麼確切定義的。把大批的文化形式來作一個比較,也難得達到我們的目的。反之,如果我們能辨明一個簡單的文化因子,問題就容易解決了。那因子,第一、應該是可以下客觀而且精確的定義的,第二、應該是很有意義可以作為整個文化形式的特徵的。實際上,具備著這兩個條件的文化因子只有一個,那就是生產方式。

但如果只能認清那個民族的生產方式,而不能同時證明一個民族的文明的決定完全依靠著它的生產方式,則我們這個探討的收穫也一定很少。用一個民族的生產事業作根據來分別等差的思想,原不是新的。我們可以在最古的文化學著作中找到大家熟悉的狩獵民族群、漁業民族群、遊牧民族群和安居定處的農耕民族群。但是隻有很少數的文化史家能夠把握住生產事業的重要意義。對生產事業自然容易作過低的估價,難得作過高的估價。可是生產事業真是所謂一切文化形式的命根;它給予其他的文化因子以最深刻最不可抵抗的影響,而它本身,除了地理、氣候兩條件的支配外,卻很少受其他文化因子的影響。我們可以相當肯定地說,生產方式是最基本的文化現象,和它比較起來,一切其他文化現象都只是派生性的,次要的。

從這段話中我們可以看到格羅塞對於生產方式在藝術起源中的意義。他認為生產事業是一切文化形式的命根,文化現象只是生產方式的一種派生。所以歸根到底生產方式決定了藝術的產生,原始藝術的產生、形成和發展的過程,它與社會經濟結構即生產方式存在著的一種密切的關係,正如馬克思歷史唯物主義所論證的社會經濟結構和精神生活之間的相互關係一樣。

以上的第二部分,格羅塞把藝術產生的一些生理、心理、審美、功利性以及生產方式等因素聯繫起來去考察,揭示出了原始藝術混合性和多因性和生物性的一面,按照格羅塞的觀點來說,就是一種藝術的起源往往不是由於單一的原因,而是多種原因造成的,它是從萌芽期向成熟期過渡,從非藝術向藝術過渡的前藝術,它具有多種的作用和社會意義,並不像日後成熟的藝術那樣單純和專門。

參考文獻

(1)格羅塞.藝術的起源[M] .慕曉輝,譯.北京: 商務印書館 .1984.

(2)藝術起源與藝術科學“合法性”之聯繫——由格羅塞《藝術的起源》說開去[J] .陳元貴 .蘭州學刊. 2006.

(3)關於藝術起源的再思考——格羅塞《藝術的起源》之批評[J]. 姜策 鄭州輕工業學院學報.2006.

(4) 試論格羅塞《藝術的起源》的理論成就[J]. . .1995.

(5) 重讀格羅塞《藝術的起源》.[J]. .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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