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發佈尋物啟事 “好心人”原是詐騙者】

【網上發佈尋物啟事  “好心人”原是詐騙者】

新疆烏魯木齊市男子李明(化名)丟錢包後,在網上發佈了一則尋物啟事。很快,他便收到了“拾到者”的回應短信。可按照對方的要求做了後,李明卻落入了騙局。

2月13日,法制日報記者從烏魯木齊市公安局公交地鐵治安管理支隊瞭解到,該支隊南郊大隊打掉了一個電信詐騙犯罪團伙,該團伙專門針對通過媒體發佈尋物啟事信息的失主實施詐騙。

“我的錢包在公交車上被人偷了。”2018年12月13日,烏市公安局公交地鐵治安管理支隊南郊大隊民警接到受害人李明報案稱。

次日,就在警方展開調查時,李明又來報案。“錢包丟了以後,我在網上發佈了尋物啟事,一個自稱出租車司機的男子聯繫我,稱撿到了我的錢包,要我給他一點好處費,我沒多想,給他微信轉了100元錢,之後在約好地點等了兩個多小時,也沒見到他的影子,再聯繫就聯繫不上對方了。”

警方對李明提供的手機號進行調查,發現該號碼歸屬地為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且沒有實名登記。

經過初步調查,民警認為這是一起新型的電信詐騙案件,立即成立專案組展開偵查,隨後派出民警前往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河南省商丘市等地調查、取證、實施抓捕,抓獲3名犯罪嫌疑人。

該犯罪團伙是如何實施詐騙的呢?辦案民警介紹,很多失主丟失物品後,會通過網絡或廣播電臺等媒體發佈尋物啟事,犯罪嫌疑人通過某APP,在全國各地都可以看到這些尋物啟事,其中受害人的電話、信息、丟失的物品以及丟東西時乘坐的交通工具等信息都比較明確。犯罪嫌疑人掌握了這些信息後,就與受害人聯繫,謊稱自己撿到了其物品,物品可以歸還,但要求受害人支付100元至1000元不等的好處費。失主急於找回物品,往往會不假思索地給犯罪嫌疑人轉錢。直到轉賬後怎麼也聯繫不上犯罪嫌疑人,失主才意識到上當受騙。

辦案民警說,該犯罪團伙自2017年年底開始作案,直到2018年12月底被抓獲。他們不止在新疆作案,還在青海、內蒙古等地作案多起。據瞭解,目前他們僅向烏魯木齊就撥打過2200多個詐騙電話,其中有300多人被騙。但由於受害人報警數量少,案件核實難度大。

警方希望受害人能夠積極報警,便於更好地偵破案件。同時提醒廣大市民,在網絡上發佈尋物啟事後,收到類似短信應加以甄別謹慎處理,以免落入騙子圈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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