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出軌者將自己定義為罪人

當出軌者將自己定義為罪人

卡瑪微信公眾號:“親愛的卡瑪”或“dearkama”

她出軌了,不過很快認清對方不過是抱著玩一玩的心態,她想回頭,向老公坦白了一切,併為此深深自責:我太不爭氣了、我的人生有了汙點、我覺得自己噁心、我這樣的人就不應該活在這個世界上,我罪大惡極……

老公和她有很深的感情,依然想和她一起生活。她也自知自己做錯,一直以一種贖罪的心態去面對老公。

但是,她很快就發現,老公的情緒起伏很大,好起來的時候,他們很好,似乎一切不愉快的想忘記的都沒有發生過,但是不好的時候,老公就會用各種話羞辱她,比如:“你這種女人還活著幹嘛?我要是你早一頭撞死!”比如:“你這種女人根本就不配做母親,你將來怎麼面對孩子?!”這讓她痛苦不堪,她說:“他總是這樣反反覆覆,我不知道該怎麼辦,是要我死嗎?也許只有我死了他才能真正原諒我……”

婚姻遭遇出軌,出軌的一方很快醒悟,想回頭,沒有出軌的一方也對ta有很深的感情,不想離婚,兩個人達成共識,願意將那不堪回首的一頁翻過去,重新握緊彼此的手,一起生活下去。但就是這個時候,問題來了,那就是,沒有出軌的那一方,發現自己根本就沒法做到 “將那不堪回首的一頁翻過去”,那一頁,像一根紮在身上不知道哪個地方的刺,因為不知道紮在哪裡,所以拔不出來,可是它時不時又疼一下,讓你知道它在,真是要讓人發瘋啊!而出軌的那一方,看見對方這麼痛苦,內心更是充滿了罪惡感,於是,就不停地加重對自我的懲罰,近乎自虐式的懺悔,以期讓對方心裡好受一點兒,可惜,事與願違,往往出現的情況是:你越是懺悔,對方越是抓狂,越是不能從痛苦、屈辱中解脫,最後,兩個人都掉在一個無底的深淵裡,誰也沒有力量拉誰一把,兩個人就這麼撕扯著抱成團一塊往下掉……

當出軌者將自己定義為罪人

見過很多夫妻,就因為一方有過出軌行為,雖然沒有離婚,但一輩子都過不好了。

其實大部分出軌行為都是婚姻中的問題積累到一定程度的爆發,出軌是錯,但絕對不是罪,誰的一生不會犯錯?知錯,認錯,並且拿出行動去改正,就可以。所以,婚姻遭遇出軌,出軌的一方在向未出軌的一方坦白時,最好的態度是不卑不亢:“我做錯了,對不起,能夠體會到你為此承受的痛苦,對不起,我不會再讓這樣的事情發生在我們的婚姻中,我會用實際行動向你證明,讓你放心的。”這番話,只需要說一次,一次就好,之後,就用實際行動說話吧。

而現實中,更多的出軌者,因為急於想挽救婚姻,急於想讓沒有出軌的那一方原諒自己,所以,他們總以一種“我有罪”的態度,輕則抽自己的耳光,重則下跪,而且,幾乎將那套“認罪”的說辭,像唸經一樣,一天要念上好幾遍。但效果卻不好。

這是為什麼呢?我們來分析一下這兩種不同的態度——

前者,誠懇、有力,承認自己犯了錯,將自己的行為納入“錯”的範圍之內,並不是在為自己開脫,事實上,這也有助於未出軌的一方,能夠從怨恨、無助、絕望的情緒當中解脫,ta會想:是的,ta犯了錯,誰不會犯錯,只要ta知錯就改,這事兒就過去了。而且認錯的話只說一遍,事實上好過一天說好多遍,因為你每說一遍,都在提醒對方你曾經的背叛,不利於ta從你出軌帶來的傷害中解脫。

後者,將自己定義為罪人,下跪、求饒,如此激烈的反應,會讓對方愈發感覺到出軌行為是嚴重的,ta更加覺得自己受到了很深的傷害,更加委屈、怨恨、自憐,難以自拔,這種情形有點類似於一個小孩子摔跤了,如果你很平靜地說:“沒事兒,爬起來。”ta也就爬起來了,如果你說:“天哪,你摔啦?一定很疼吧?哎呦,心疼死我了。”ta就會感覺摔跤這事兒太可怕了,會繼續倒在地上大哭;另一方面,當你將自己定義為罪人,對方也就要相應地將自己定義為“審判者”、“懲罰者”的角色,ta也就必須作出審判、懲罰,否則,ta會覺得自己“太沒用了”、“太慫了”、“太不是個男人了”或者“太好糊弄了”,“太好被欺負了”……而這種感覺,才是真正讓ta情緒反覆的根源,ta一想到這個,就要發作一通,以證明自己“像個男人”或者“我可沒那麼好糊弄”。

當出軌者將自己定義為罪人

很有意思的是,一位遭遇妻子出軌的男人對我說:“我看見電視裡,人家男人遇到我這種事情,要麼殺人要麼自殺,而我,就這麼和平地讓這事兒過去了,是不是太沒種了?人家會不會笑話我?”由此可見,其實,婚姻中,未出軌的一方對出軌一方的態度,最終是不是能夠原諒,坦然開始新生活,會受到出軌者本身對待自己出軌行為的態度的影響,也會受到外界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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