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他的出軌成本


增加他的出軌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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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司法解釋剛頒佈,思蒙立即去給房產證加上了自己的名字,這房子是鍾民在婚前買的,自然寫的是鍾民的名字,但房款的一多半卻是婚後她和鍾民一起還的,若是按照新婚姻法的司法解釋,將來萬一要離婚,這房子還是算鍾民的,思蒙想:這還了得?

思蒙的婚姻理論是:如果一個人知道幹壞事,不用付出任何代價,那麼他即使沒機會創造機會也要躍躍欲試,同樣,如果一個男人,知道他出軌不會有任何損失,那麼他肯定會蠢蠢欲動的。

思蒙去給房產證加上自己的名字也是出於這種考慮:鍾民如果有出軌的念頭,他就有後顧之憂了,他就得好好掂量掂量了,萬一離婚,這房子,可是有她思蒙一半的。思蒙說:這就叫出軌成本,你得增加他的出軌成本,這種成本除了房子、汽車、存款等等物質外,還包括你自己,你得讓自己越來越好,你越好,就意味著他的出軌成本越高。他又不是傻子,自己會算的,出軌成本高到一定的程度,才會對他產生約束力,才會讓他斷念。

思蒙四十多了,看起來最多也就是三十出頭,皮膚白皙水嫩,嘴唇一抹天然的粉紅,身材挺拔,腰肢柔軟,這是她多年習練瑜伽的結果。思蒙的名言:瑜伽是我的一種生活方式。每日晨起,在陽臺上鋪上墊子,打開音樂,練上一套四十五分鐘的瑜伽,是她每日的必修課,風雨無阻雷打不動,即便是出差,她忘記過帶信用卡,忘記過帶身份證,卻從沒忘記過帶上瑜伽墊和瑜伽服。

外表出眾還不夠,思蒙崇尚的是內外兼修,這麼些年來她最捨得投資的就是學習,她在一家IT公司從事人力資源工作,思蒙說:這工作說起來簡單,也就是招人和炒人,但深入其中,學問大著呢。因為你只有真正懂得這個行當,才會懂得這個行當需要什麼樣的人才。這幾年她自修了計算機,什麼時候看見她,都是揹著個大書包,行色匆匆,這種持續不斷的學習,時刻保持知識的更新,讓她能跟得上公司的發展,也直接提高了她的業務能力,這些年來,思蒙從一名普通職員成長為人力資源總監,隨之而來的是日漸豐厚的經濟收入,直接減輕了鍾民作為一個男人所肩負的養家的壓力,鍾民愛攝影,誰都知道這是一項“燒錢”的愛好,但思蒙卻支持他將這一愛好進行了下去:男人嘛,總得有點屬於自己的人生樂趣。那一年,鍾民得到一個機會,可以隨省攝影家協會組織的一個採風團去南非拍片子,鍾民和思蒙商量:我特別想去,可是這一去半年,就得辦停薪留職,少了我的收入,家裡老的老小的小,這可怎麼辦?思蒙說:沒關係,去吧,親愛的,這個家還有我呢。把鍾民感動得,就差給思蒙磕頭了。

除了本職工作之外,思蒙還學了鋼琴,她說:不是為了考級,也不是為了附庸風雅,純粹是為了給自己找點兒樂子,讓自己的生活充實一些,而不是成天黏著老公,招人煩。鍾民工作忙起來沒空陪思蒙的時候,她就在家裡彈彈琴、看看書自娛,將自個兒的日子安排得好好的,讓鍾民可以心無旁騖地忙他的工作。公司年會上,思蒙一襲白色禮服,彈了一曲肖邦的小夜曲,惹得公司的一干小夥子忙著打聽:那女的,是哪個部門的?知情的人在旁邊潑冷水:別打聽啦,人家兒子都讀初中了。

思蒙的兒子,13歲的翩翩少年,長相酷似臺灣影視界的當紅小生阮經天,最重要的是人家不但長得帥,且德智體都能均衡發展,每次思蒙去給兒子開家長會,總會有人上來套近乎:你這兒子,是怎麼教的?

每次別人這樣問,思蒙總是有些不好意思,因為她覺得自己真的沒在孩子身上花多少工夫,她只是抱定一條:那就是身教重於言教,她從來不像別的母親那樣喋喋不休嘮叨個沒完,她相信榜樣和行動的力量,如果要求兒子做到的,那自己首先就得做到。比如思蒙一直覺得,培養孩子做個好人比只要求孩子學習好更重要,兒子剛會說話走路的時候,思蒙就會帶著他一起去福利院做義工,看著和自己同齡孩子的悲慘遭遇,兒子自然而然就懂得了同情、感恩和付出,現在有時候思蒙忙起來就顧不上去福利院,但兒子每個月都會去,用自己省吃儉用節省下來的零花錢給那些不幸的孩子們買東西;還有一陣子,兒子喝可樂上癮,幾乎每天都要喝掉一大桶可樂, 身體也因此而迅速發胖,思蒙和兒子約定,從此戒喝可樂。有一次,思蒙帶著兒子一起去登山,走到半截上,帶去的純淨水就喝光了,渴得要命,但同行的人也只剩下一瓶可樂,看著思蒙渴得嘴唇都裂了,願意將自己的可樂貢獻出來,可是可樂遞到了思蒙的嘴邊,她硬是能一口不碰,說:戒啦。兒子在一旁看到這一幕,沒說話,可從此真的就把可樂給戒了。兒子對這個媽媽是打心眼裡佩服,學校裡頭寫作文:我的偶像,別的孩子筆下都是影視明星或者是社會精英,唯獨思蒙的兒子,寫的是:我的偶像是我的媽媽。

思蒙和婆婆相處得也情同母女。鍾民的父親早逝,一般這種孤兒寡母的家庭,媳婦特別不好當,但思蒙卻能將婆媳關係捋順。思蒙的婆媳之道,說起來真是平常,就是三個字:不計較。老太太總覺得自個兒兒子能幹,話裡話外,總是說兒子要養活這一家人辛苦啊,思蒙每次聽見,也就是笑笑,最後還是鍾民自己聽不下去了,說:媽,人家比你兒子掙得還多呢!人老了,就會像小孩子一樣任性,說不通道理,比如每年年三十兒,老太太都要求思蒙在婆家過,理由是:你嫁到我們鍾家就是我們鍾家的人,哪有年三十兒去別人家過的道理?思蒙是個獨生女,她如果不回去,孃家老父母的大年夜就顯得太孤單太冷清了,為了讓兩邊都滿意,這麼多年的大年夜,思蒙都是先在孃家陪老父母吃完年夜飯,然後再趕回自己家,再陪婆婆吃一頓年夜飯,這麼多年,都是這樣奔波,從來沒有怨言,最後老太太也不得不感嘆:我兒媳婦那心胸,沒幾個女人能做到,我這兒子啊,真是傻人有傻福。

媽媽總是覺得自家兒子傻乎乎的,這是一個母親的憐愛之情,其實鍾民在大學裡當老師,在他們系裡也算是前途無量的那種,總是有人問思蒙:你們家鍾民,年輕有為風度翩翩,你有危機感麼?

思蒙想:危機感麼,要說有,也是有的,所以才會這樣不斷充實、調整、完善自己,要說沒有麼,還真沒有,不是自誇,我相信鍾民要找到比我綜合指數高的女人——能賺錢,善持家,教好兒子、善待婆婆、不給丈夫添亂,模樣也能說得過去,還真不是那麼容易,更何況,我還攥著這個家所有財產至少一半的份額在手,要說出軌,他這出軌成本也太高了吧?這筆賬,他自己會算的。

而事實上,思蒙和鍾民結婚10多年,一直是有目共睹的恩愛,兩人至今上街還會手拉手,每次別人和鍾民開玩笑:怎麼?你還沒換哪?鍾民就會笑眯眯地說:大海航行靠舵手,家庭要和美就得跟著老婆走,我們這個家,少了誰都行,少了思蒙,可就玩不轉了——這點利害,我還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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