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議設立獨生子女帶薪陪護假,每年10至20天

獨生子女如何兼顧工作和住院患病父母?針對這個日益普遍的難題,今年全國兩會期間,來自山東的趙峰等3名全國人大代表提交了《關於設立獨生子女帶薪陪護假的建議》(下稱“《建議》”)。

《建議》表示,20世紀70年代實施計劃生育政策以來,積極響應國家號召的第一代獨生子女父母,即將整體進入60-70歲的老年階段,其家庭也進入了空巢期,獨生子女家庭養老問題形勢嚴峻。為使獨生子女父母得到人性關懷和悉心護理,建議出臺獨生子女帶薪陪護假。

趙峰等人指出,國務院公佈的《“十三五”國家老齡事業發展和養老體系建設規劃》預測,到2020年,全國60歲以上老年人口將增加到2.55億人左右。這其中超半數老年人口為空巢老人,養老形勢日益嚴峻。

而計劃生育政策改變了原來以家庭為主要載體的養老模式,由於家庭規模小型化,獨生子女外出工作、求學增多等原因,生活在空巢家庭的老年人口比例呈日益增多趨勢,其家庭不再擁有傳統養老模式的功能支撐,已經無法享受代際間的照顧、照料與贍養。特別是獨生子女父母患病住院期間,難以得到護理照料,獨生子女家庭養老形勢日益嚴峻。

因此,趙峰等人提出,面對獨生子女家庭護理照料患病父母的嚴峻問題,建議設立“獨生子女照料護理假”,在獨生子女父母患病住院期間,給予獨生子女每年10-20天的照料護理假,護理假期間視為出勤,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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