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佔用稅法向農民徵稅?全國人大農委:系誤解

耕地佔用稅法向農民徵稅?全國人大農委:系誤解

3月9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舉行記者會。全國人大農業與農村委員會主任委員陳錫文回答記者提問。

中國網3月9日訊(記者 金慧慧)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今日舉行記者會。全國人大農業與農村委員會主任委員陳錫文在回應“耕地佔用稅法是向種地農民徵稅”問題時稱,這是很大的誤解,耕地佔用徵收稅費改革開放以來就施行了,耕地佔用稅法是在原有耕地佔用稅條例基礎上上升為法律的。

陳錫文表示,耕地佔用稅徵收對象是佔用耕地進行建築物、構築物和其他非農建設的單位和個人,是佔用耕地進行建設的單位和個人。

陳錫文特別強調,農民進行農田水利基礎設施建設不交耕地佔用稅,農民依法取得的宅基地,在符合當地標準的範圍內進行建設,減半徵收耕地佔用稅。從這個角度講,這是為保護農村耕地和農民利益而制定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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